办理条件

办理收养的取证条件

时间:2021-06-19 17:52:30 办理条件 我要投稿

关于办理收养的取证条件

  一、什么是收养

  收养又称抱养、领养,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收养者称为养父或养母,被收养者则称为养子或养女;被收养者之生父母称为本生父母,而对本生父母而言,被收养者称为出养子女。子女出养后,本生父母之亲权即处于暂时停止之状态。

  二、办理收养关系公证需要哪些证件

   (1)民政部门制发的《收养登记证》。

  (2)收养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无子女证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证明。

  (3)送养人为生父母的,应提交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同意送养的书面材料、婚姻状况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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