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协议书

村民修路协议书

时间:2021-06-20 14:01:02 其他协议书 我要投稿

村民修路协议书

  大家知道什么是村民修路协议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村民修路协议书

  村民修路协议书

  篇一:修路占地协议

  修路占地补偿协议

  甲方: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就甲方修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补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修路直接占用乙方的养殖池塘及排水渠土地(以实际核准的面积为准),给乙方以等量土地整体置换。置换的土地应在乙方场区附近,便于生产、交通方便的国有土地,并需经乙方认可。如置换的土地达不到上述要求,不能作为养殖池塘使用,则应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增加置换面积。置换时间为公路正式开工六个月内,如逾期不能置换,应按有关政策标准予以资金补偿。

  二.被xxx公路隔开的乙方养殖池塘南端狭长状、不能再作为养殖池塘使用的土地(以实际核准的面积为准),甲方给乙方以等量土地整体置换。置换的土地应在乙方场区附近,便于生产、交通方便的国有土地,并需经乙方认可。如置换的土地达不到上述要求,不能作为养殖池塘使用,则应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增加置换面积。置换时间为公路正式开工六个月内,如逾期不能置换,应按有关政策标准予以资金补偿。该土地正式置换前仍为乙方所有,任何其他单位及个人不得侵占或以任何形式施工和取土。

  三.甲方对乙方的养殖池塘及进排水系统、设施的修复或重建费

  用(主要包括:养殖池塘、进排水系统、涵闸、进排水口等设施的修复与重建,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施工费等)予以全额补偿。由乙方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出具工程预算书,并经甲方认可。甲方应在认可该工程预算书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工程款项。为使生产损失减少到最低水平,保证修路、池塘改造部分工程(修建池塘排水渠等)同步进行,乙方定于一月二十日开始施工,甲方应于公路开工5日内先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项的50%。

  四.甲方对修路施工造成乙方池塘养殖生产停产,予以乙方52名职工一次性补偿,补偿款为:300万元。该费用经劳动局核准后1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到位。

  五.甲方对乙方工厂化养殖车间生产投入及损失,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费用为xx万元,补偿日期为公路正式施工后30日内一次性全额补偿完毕。

  六.甲方必须确保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中所填土方全部从外部运进,不得动用乙方场区内的任何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乙方利益。

  七.乙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积极配合支持施工单位的道路施工。

  八.对未尽事宜双方继续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书的形式确认,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方可进行施工。

  甲方(盖章):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修路补偿协议书

  修路补偿协议书

  甲方:马头桥游马村 组

  乙方:邵阳市金马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邵阳市金马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使用马头桥镇游马村 组(以下简称甲方)土地修建一条宽8米的通车道路等事宣达成如下协议:

  一、占地范围:游马村 组。

  二、占地补偿及缴纳方式:

  修建道路是造福当地百姓的一件好事,应得到广大村民的支持,现公司对占地进行适当的补偿,该补偿分1次支付(补偿金额丈量后见附表)。

  三、相关权利义务:签订合同后,甲方保证:

  1、全力配合乙方进行山林土地面积的丈量工作,保证乙方正常修路施工;

  2、负责清理好地上附着物、树木等;

  3、施工过程涉及本组中村民阻碍等问题,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处理。

  4、道路修建完成后乙方企业享有免费使用该道路,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灰尘、噪音等理由加以阻碍通行或索要任何费用。

  5、道路修建完后乙方会经常进行不定期的维护工作,甲方应当积极性配合不得阻挠。

  6、从修建完工,顺利通行日算起,乙方保证对此道路在2016年春对此路段进行硬化,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此路面进行硬化,

  乙方有权对此通道进行管制,直止乙方把此路面硬化完工,除此之外,甲方无任何理由阻路。

  四、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需返还乙方付的占地补偿费,并承担给乙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占地费,并对土地重新享有处分权。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当地政府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六、合同履行期间,遇未尽事宣,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可通过法院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见证人签字

  篇三:修路协议书

  集资修路协议书

  甲方:沙里乡果卜村那么屯72户群众

  沙里乡果卜村甲吕屯39户群众

  沙里乡果卜村那丧屯41户群众

  乙方:沙里乡果卜村那么屯罗廷海

  沙里乡果卜村那丧屯李大军

  为了改善甲方三屯的交通条件,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甲方群众积极筹资计划修建从那坝村那桃屯到果卜村那么、甲吕、那丧三屯的屯级公路。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管理群众集资款的使用,由乙方负责协助沙里乡政府协调相关修路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修路协议条款。

  一、甲方三屯群众集资修建的屯级公路总里程约为14公里。甲方群众自愿筹资26万元,其中那么、甲吕两屯群众负责集资18万元,那丧屯群众负责集资8万元。甲方将该集资款交由乙方和沙里乡政府指派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主要用于修路的工程款和相关林木补偿费支出。

  二、修路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乙方配合乡政府争取县扶贫项目资金支持。若争取的项目资金少,不能满足工程所需的,由乙方自行解决。若乙方争取到比较充足的项目资金,

  公路修成后仍有剩余的资金,则由乙方自行支配,甲方群众无权参与享受。

  三、甲方群众要求修建的公路从那坝村那桃屯的村级公路修通到果卜村的那么、甲吕和那丧三个屯。没有特殊情况的,要求4个月内修通公路,公路修成后要确保农用车能正常行驶(因后期下雨塌方影响行驶的除外),同时要配套建设排水沟和排水涵洞。

  四、修路占用那坝村群众的水田,由甲方那丧屯的群众用相邻的水田按面积交换,占用那坝村群众旱地的,折价补偿,补偿金从集资款中支付。修路占用果卜村其他组群众的水田,首先由村委做群众思想工作无偿占用,万一被占用地的群众思想不通的,从集资款中适当折价补偿。修路占用其他村组的经济林或用材林的,由乙方配合乡政府出面协调折价补偿,补偿金从甲方群众集资款中支付。修路占用甲方三屯内部群众的经济林或用材林、水田或旱地的全部无偿占用。

  五、乙方和乡政府工作人员协调施工队进场施工后,甲方在开始施工后的第二天将26万元集资款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备修路之用。工程款必须在乡政府指派的工作人员监督下方能支付。

  六、在修路过程中,甲方的群众要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相关协调和林木补偿的清点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外,另支付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乡政府壹份。

  甲方:果卜村那么屯群众代表签字:

  果卜村甲吕屯群众代表签字:

  果卜村那丧屯群众代表签字:

  乙方:果卜村那么屯 代表:

  果卜村那丧屯 代表:

  监督方:沙里乡政府工作人员 代表:

  签订协议时间:

  签订协议地点:

  那么屯级公路占用土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沙里瑶族乡人民政府 (间称甲方)

  乙方:沙里乡龙化村双龙屯陈洪星等 (间称乙方) 为确保果卜村那么屯级公路的顺利实施,甲方派工作人员与乙方于2006年12月24日就那么屯级路占用乙方的土地进行现场测量,双方就相关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要支持甲方修建果卜村那么屯级公路,确保此公路顺利实施、按期完工。

  二、经测算,此条公路共占用乙方旱地1577.2M,桐果30株。具体数据是:陈洪星户434.7M旱地,梁永平户113M

  22222旱地,王丰规户573M旱地,梁永伴户116.5M旱地、桐果

  30株,莫明阳户340M旱地。

  三、补偿标准及金额:旱地一次性补偿每平方米6.82元,桐果每株补偿2元,适当补偿红薯损失及土方平整肥料费。具体补偿金是:陈洪星户:叁仟零壹拾肆元柒角(3014.7元),其中旱地补偿费2964.7元,红薯损失费50元;梁永平户:柒佰玖拾壹元(791.0元),其中旱地补偿费771.0元,红薯损失费20元;王丰规户:肆仟贰佰零柒元玖角(4207.9元),其中旱地补偿费3907.9元,红薯及肥料补偿费300元;梁永伴户:捌佰伍拾肆元伍角(854.5元),其中旱地补偿费794.5元,桐果补偿费60元;莫明阳户:贰仟肆佰壹拾捌元捌角(2418.8元),其中旱地补偿费2318.8元,木薯损失费100元。几户共计补偿金额为11286.9元。

  四、补偿金支付办法。协议书签订后,甲方在2007年元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此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六、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篇四:修路占地协议书

  修路占地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修路占地协议,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特签订本协议:

  一、修路占地位置: 村村东水泥路至洛河河堤,东西宽约10米,南北长约200米,面积约3亩。

  二、占地补偿费标准:每亩每年贰仟元整(2000元),3亩共计陆仟元整(6000元)。补偿费每年付一次,于当年的12月1日前一次性付给(协议期内,不得要求增加补偿费数额)。

  二、占地使用期限四年。自 年12月1日起至 年11月 30日止。

  三、协议到期,如需继续占用,双方协商续签。如果不再占用,由乙方负责将路面清理复耕。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作为补充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五:修路协议书

  修路协议书

  甲方:龙市镇崇佛村x社

  乙方:龙市镇三块碑村x社

  为适应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致富先修路和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村村通公路。龙市镇崇佛村x社因修建乡村公路需经过三块碑村x社、x社。本着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崇佛村村委会、三块碑村村委会以及甲乙双方群众共同协商,决定协议如下:

  一、从三块碑村三队至十二队,十二队黄发树门前至崇佛村一社李家湾xx门前砖房子大坝子止,修建一条路基6米宽的毛基公路。

  二、占用三块碑十二社土地采用1:2的置换方式置换土地,共占用三块碑村十二社xxx田土面积共计xx亩,崇佛村一社用xx耕种的方田与其置换。

  三、崇佛一社付三块碑村十二社合伙费xx元。

  四、如崇佛一社以外的村社要搭建公路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建。

  五、如崇佛一社有重车拉东西把三块碑村公路损坏应由崇佛x社处理维修。

  甲方:龙市镇崇佛村x社 乙方:龙市镇三块碑村x社、x社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龙市镇崇佛村村委会 鉴证方:龙市镇三块碑村村委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民修路协议书】相关文章:

村民修路协议书08-06

占用村民土地修路协议书01-09

村民修路倡议书06-13

农村修路村民承诺书01-24

乡村的村民集资修路倡议书09-01

修路协议书09-21

双方修路协议书02-19

修路协议书范本08-20

修路施工承包协议书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