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入学医保须知

时间:2023-07-31 10:11:20 晓丽 新生入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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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新生入学医保须知

  大学生参保由学校组织统一办理,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学校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大学新生入学医保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大学新生入学医保须知

  与在家乡参加的医保有何区别?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简称“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

  2、社区医疗保险:

  属于城镇居民医保,也就是针对城镇户口中没有办法参加职工医保(普通医保)的人群,交的费用比较少,但是报销比例和总报销额度都没有大学生医保高。

  大学生医保的优势是什么?

  1、缴费标准低。

  2、政府给补助。

  3、保障大病兼顾门诊。

  4、治疗病种广。

  5、报销比例高。

  6、意外有保障。

  7、政策有倾斜。

  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住院待遇。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起付标准以上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95%。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2)门诊大病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发生的适应症医疗费用基金按85%支付。

  (3)生育待遇。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费用标准支付。

  (4)门诊待遇。门诊实行学校包干,由学校统筹使用。大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产前检查、人身意外伤害等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给予报销。

  ①门诊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按照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基本保险的政策规定,每学年由财务处完成统一收取、代缴大学生个人参保费用,并设立专项账户,报市医保中心,将中心返还的60元/人·年的门诊包干经费归入账户,用于参保学生的门诊报销。

  ②在校学生门诊就医实行学校医务所首诊制,即学生生病首先持南京晓庄学院医务所门诊病历去校医务所就诊。

  学生在校医务所凭南京晓庄学院医务所门诊病历就诊,每次挂号费伍角,急诊挂号费壹元,没有病历者费用自理。

  凡在校医务所就诊,一律凭处方取药,药费按采购成本价向参保学生收取40%,学校补贴60%。

  ③校医务所不能诊治需要转院的患者每次必须经校医务所批准后转指定医院就诊,一般情况回校医务所取药;在校外指定医院就诊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规定按照本办法:附件一《南京晓庄学院大学生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规定》执行。

  ④新生既往病史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自理。

  (5)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9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36万元。

  (6)住院医疗费补助。参保大学生在一个保障期内,因住院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超过3万元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再按4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

  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我院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南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每学年为34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240元,个人缴纳100元。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缴纳,缴费期为每年 9月1日至10月25日,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财务处负责统一组织代收代缴。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提供原户籍地20xx年度年检后的《xx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四),交由学校公共卫生管理科审核后统一报市医保中心,办理低保大学生参保审核确认手续,审核通过后个人所缴保费可减免。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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