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总结

民政财务的工作总结

时间:2018-01-26 17:31:18 民政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民政财务的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水平明显提高,民政财务工作总结。

民政财务的工作总结

  积极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确保困难群众节日生活稳定。各级民政部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配套资金,着力提高低保补差水平,实施动态管理,扎实推进低保扩面工作。全市支出低保资金1.2亿余元,享受低保救济共有46387户、109409人,人均月补差城镇达到137元、农村达到84元,比上年底分别提高了19元和12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强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着力改善五保供养条件。全市五保对象3153人,其中集中供养671人,全年共支出供养资金1028万元。继续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扩大救助覆盖面,努力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全市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332多万元。其中,资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8.6万多人,资助金额259万元;资助城镇低保对象等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5704人,资助金额83.46万元;为困难群众提供直接医疗救助2.2万多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989万元。探索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市出台《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从程序上规范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医疗和教育救助。为百户低保户建房任务按时完成。完善救灾应急体系,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台风洪涝灾害中的受灾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投入救济款730万元,使12万多人得到及时救助。加强“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成功组织了全省防灾减灾知识大赛粤东赛区竞赛,我市代表队荣获第一名,并荣获全国、全省优秀组织奖。继续开展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先后有20个社区开展创建活动。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迈出新步伐。

  积极开展创建第九届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加强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组织评比表彰一批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促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探索解困、稳控和教育三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区县涉军维稳工作的检查指导,妥善处理安置在困难企业复退军人的遗留问题,全力协助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加强优抚经费管理,全面核查更新优抚对象数据,完成了统一换发抚恤补助登记证工作。进一步落实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工作,全市兑现抚恤补助资金7246万元,保证1.9万名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协调提高了优待金标准。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全市460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17645名抚恤补助对象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金平、龙湖等区率先推行优抚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争取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提高2010年冬季退役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全市完成1618名退役士兵接收任务,其中城镇退役士兵836人,自谋职业率达到100%。兑现进藏退役士兵特殊优待金和一次性安置补助金。进一步完善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机制,有203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得到落实,军休干部住房改革积极稳步推进。军供保障继续加强,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以市慈善总会换届为契机,设立慈善发展基金,进一步加强基层慈善网络建设。开展了支援旱灾地区和玉树地震灾区的救灾捐赠活动,其中支援玉树地震灾区活动筹集善款1200余万元。顺利组织首个“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开展献心捐赠,全市接受扶贫济困捐款5728万元。启动第二批救助贫困家庭心脏病儿童活动,全年救助129名心脏病儿童。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全市已有320位老人接受政府提供的免费服务。金平区被民政部命名为“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我市与广州、佛山三市养老社会化的做法在全省会议作了经验介绍,工作总结《民政财务工作总结》。以接受市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强敬老维权工作,分步推动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从2010年6月1日起,全市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标准从原来每月200元调整为300元。我市在省的年度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珠三角地区外其他地区第一名,市民政局被授予“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进一步推动孤儿养育标准提高,扎实推进“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项目,为12名福利机构残疾孤儿和109名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实施了免费手术康复治疗。金平区首次启动“孤儿扶助教养”和“低收入重性精神病人免费住院治疗救助”项目。全市福利企业生产迎难而上,谋求稳步发展。

  (四)城乡社区建设注入新活力。

  大力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全市“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数量达到250个,占社区总数的48.7%,2010年又有65个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十一五”期间的创建数可望实现达标。龙湖区积极巩固社区建设成果,金平区探索开展“网格化”民安社区创建活动,濠江区推进“八个一”社区建设工程,均已取得初步成效。全市组织10个社区居委会、13个村委会实施“强居促和谐、强村促稳定”计划,争创全国示范和谐社区。配合市人大村务公开执法检查,强化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完成15个“难点村”治理任务,我市“难点村”治理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落实贫困村办公经费,提高村干部补贴,逐步建立稳定规范的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配合市纪委开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平台,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澄海区、南澳县被评为“广东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区)”。各地坚持抓早抓主动,认真做好村居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完成换届选举试点工作。

  (五)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

  各级多方争取资金投入,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区一批重点项目陆续上马或竣工投入使用。一抓“祥安计划”项目推进,全市共计投入1000万元,先后有1个新建馆、2个创等级馆、8个镇级骨灰楼项目获得拾祥安计划”资助。市新殡仪馆于去年国庆前顺利完成搬迁,进一步完善了殡仪服务环境。二抓养老等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的筹建工作加快推进,已完成立项等工作。澄海区光荣福利院第二期扩建工程进入公开招投标阶段,全市28个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动工建设。三抓优抚事业单位基础建设,铁路军供大楼项目已进入内部装修和配套安装阶段。潮阳军休所办公大楼及军休干部活动场所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四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此外,有3个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为民政部“十二五”民政事业建设储备项目。

  (六)殡改管理工作不断规范。

  市政府继续组织实施对区县殡葬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加强对重点地区督查督办,落实问责,推动殡改工作平衡开展。南澳县、龙湖区殡改工作继续保持领先、潮阳、潮南区殡葬火化率均创历史新高。开展“殡仪服务优质月活动”,组织对丧葬用品销售价格的清理检查,着力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开展清坟和公墓清理整顿“回头看”检查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加强公墓管理。协助省厅在汕成功举办全省殡仪馆长培训班。组织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举办第20、21次骨灰海葬活动。加强协调,加强现场指导,确保全市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文明、安全。贯彻落实中央殡葬惠民政策,自2010年6月1日起,对全市五保、低保和未成年人的遗体火化、接运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全免。开展殡仪馆创等级工作,潮阳、南澳县殡仪馆创建省二级馆已通过市的验收。全市火化本地户口遗体25006具,火化率达到省的要求。

  (七)社会组织管理不断创新。

  继续贯彻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社团年检率和年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3.6%和99%,民非单位年检率和合格率分别达到94.3%和98.5%。巩固发展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市民政局被省评为“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市进出口商会、市民营企业商会被评为学习实践活动先进社会组织。继续推进行业协会等级评估工作,又有4个行业协会被评为4A以上等级。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组织发展的有关部署和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异地商会发展。全市已登记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61个,同比增长20 %。开展清理社团“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规范社团财务管理,对14个连续多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强化了行政执法检查力度。

  (八)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不断优化。

  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完成1条区级界线和38条镇(街道)级界线联检工作,调整澄海区广益、澄华两街道的部分行政界线,维护边界稳定。着手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前期工作。全市共命地名31宗。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创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活动,着力提高登记服务质量。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56223对,金平、濠江、潮阳区和南澳县民政局被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加强救助管理,健全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圆满完成平安亚运的救助管理任务。2010年全市共救助1660多人次。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创建全国规范化建设单位经过省验收。继续开展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清理工作,推动解决全市私下事实收养问题。全年共办理国内收养12宗,涉外送养4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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