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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用电常识

时间:2021-11-22 17:09:41 安全用电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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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用电常识

  为强化保安员生活用电基本常识,加强寝室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保安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宿舍安全用电常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宿舍安全用电常识

  宿舍安全用电常识

  (一)安全用电常识:

  1.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切断寝室电源。

  2.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3.电脑、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或关闭接线板上的开关;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换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发生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有关维修部门(报修电话:82150112)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4.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不导电物(如干燥的木棍等)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以防触电。

  5.不随意在寝室内更改、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也不要把铁钉等硬物凿入墙面,以防发生电线短路、触电等意外事故。

  6.电源接线板不应放在床上,应放在书桌等通风安全处,周围不要有易燃物品,也不要将接线板放在小杂物容易跌入或容易被水侵入的地方,电线不要与床架等金属物接触。接线板上不能接过多电源插头,禁止多个互接。

  7.寝室无人情况下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尤其是插排,做到“人走断电”,防止发生火灾。

  8.严禁私自跨寝室、跨寝室进行计算机联网或在公共网络线上私拉乱接。

  (二)寝室用电注意事项:

  1.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充电器、台灯等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2.有些充电设备使用时间过长会造成险情,出门时,请同学们自觉检查一下充电器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长时间外出前务必拔掉所有充电器,以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3.要避免在雷雨天气的环境下使用带电物品,易使充电器、电插排等遭受雷击,这样不仅会损坏电器,还会发生触电危险。要拔下电源插座。

  4.充电器等长期搁置不用,容易受潮、受腐蚀而损坏,重新使用前需要认真检查。

  5.手机、台灯在充电过程中会散发出热量,应注意保持电器所处工作环境的良好通风,不在过高的环境温度下启用,将它们远离纸张、棉布等易燃物品,防止发生火灾。

  6.使用台灯灯具时,不要在灯罩上或其附近放置易燃物品,如纸片等,容易引起火灾。灯头接触不良、灯头与玻璃壳松动、电气线路破损、接头松动等也可引发火灾。灯具表面温度过高,玻璃壳受热不匀,如果有水珠溅到高热的灯泡上会引起灯泡爆裂,掉下的玻璃碎片或灯丝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或使可燃物起火。台灯必须放在桌面上使用;不得使用床头灯。

  7.手机充电时间过长、边充电边打电话而导致电话机身发热,都属于高危易爆状况物品。

  8.严禁在宿舍里使用劣质电器及非安全电器,如电炉、电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烫斗等电热器具。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方案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施工队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6、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7、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项目部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8、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9、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10、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11、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12、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13、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非专业电工严禁乱动电气设备,项目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电焊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2、非专业电工不得进入配电室,不准打开配电箱,变电器周围的防护栏,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

  3、施工现场变电器五米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堆积杂物。现场临电器材严禁挪用。

  4、施工现场不得使用裸露导线。

  5、任何人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电炉。

  6、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必须加锁,箱底距地面不得低于1.5米,其引出、引入线应穿敷设并做好防水弯头,配电箱应保持完好。

  7、施工现场应使用的电热器,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开放。

  8、凡是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凡被雨淋过的电器设备应经过严格测试和干燥处理后,方可使用。

  9、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烧蚀应立即更换。

  10、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与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40米。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保证员工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所有住宿员工宿舍用电的管理。

  3、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程部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

  3.2 住宿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3 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3.4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

  3.5 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3.7 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须带有国家通行的安全标志且质量合格,不得同时接三个以上用电器。插排及用电器周围30 厘米之内不得堆放纸张、书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电源线严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缠绕衣架。

  3.8 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3.9 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3.10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有宿舍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醒。

  3.11 宿舍实行用电计量管理,每月月底由电工负责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档统计宿舍用电情况。员工宿舍酒店每月承担标准为300度,超出酒店承担范围部分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由所在宿舍员工均摊,超出的电费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3.12 严禁员工在宿舍内有私接乱拉电源线或偷电的行为,一旦发现,酒店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的罚款。

  3.13 违反以上规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担,要赔偿损失,违反3.8 条规定者,应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给予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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