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讲义

时间:2022-08-03 22:52:45 志愿填报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17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讲义

  民法所有权知识点的复习对于想要顺利通过成考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关于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讲义有哪些呢?下面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讲义,希望大家喜欢。

  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讲义

  添附包括三种形式:

  ①混合:属于不同所有人的动产相互混杂或交融而难于分离或识别,且在某些情况下形成了新的物。

  例如:葡萄原汁与水、糖混合勾兑成葡萄酒。

  ②附合: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在一起,形成难以分割的物。其特点是原所有人的物仍然能够识别,但分割在经济上不合算。

  例如:砖与水泥附和成房屋,建筑于土地上,是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

  轮胎、底盘、车身、发动机等附合成汽车,是动产与动产的附合。

  ③加工:在他人动产上进行劳作从而使其成为新的价值更高的动产的活动。

  例如:将他人的木料雕刻成为工艺品。

  2、继受取得: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与意志为依据,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

  继受取得的主要方式为:

  (1)财产转让:通过买卖、赠与、互易等民事法律行为,由一方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另外一方所有,新的所有人取得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的所有权消灭;

  (2)继承或受遗赠: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方式,由继承人继承或接受遗赠;

  (3)其他合法取得:

  例如,国家通过赎买、征收、征购、征用等方式取得国家所有权。

  3、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1)继受取得——因法律行为而取得;

  (2)原始取得——如,强制执行时对不动产的拍卖

  (二)不动产所有权的丧失

  (1)取得人依法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即丧失了所有权;

  (2)所有人因抛弃所有权而导致所有权的丧失。

  五、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

  1、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1)先占

  (2)拾得遗失物

  (3)发现埋藏物

  (4)善意取得

  (5)添附

  (6)天然孳息的取得

  2、动产所有权的丧失

  (1)处分行为——事实处分和法律处分

  (2)强制行为——强制征收、没收

  六、所有权的请求权

  所有权具有排除他人对其所有的物非法干涉的权能。这项权能称为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所有权受到侵害时,所有权人有权对加害人主张物上请求权,即具有下述请求权:

  1、所有物返还;

  2、排除妨碍;

  3、防止危险。

  七、相邻关系

  (一)相邻关系与相邻权的概念

  相邻关系,是指二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权,相邻关系中一方当事人的权利称为相邻权。相邻权不是独立的物权,是因为不动产的相邻关系而产生的权利。

  (二)相邻关系及其处理原则

  1、具体的相邻关系

  (1)相邻土地通行关系

  (2)相邻用水关系、相邻排水关系

  (3)相邻管线设置关系

  (4)相邻防险关系

  (5)相邻环境保护关系

  (6)相邻通风、采光相邻关系

  2、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1)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2)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成考民法复习讲义

  (一)共有的概念与特征

  1、共有的概念:共有是二个以上所有人对同一物享有所有权。共有的主体为共有人,共有的客体为共有物。

  2、共有的特征:

  (1)主体特征:共有的权利主体为多数,即共有人为二人或更多;

  (2)客体特征:共有的客体是同一项财产;

  (3)内容特征:共有既有共有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又有共有人与非共有人之间的外部关系。

  (4)性质特征:共有不是所有权的独立类型,而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共同经营而发生的相同性质或不同性质的所有权之间的联合。

  (二)按份共有

  1、概念及性质:

  按份共有,亦称分别共有。是指二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物按照各自份额享有所有权。

  按份共有是多人对同一物享有所有权,为避免权利的'交叉和冲突,对每一个所有人规定权利的行使范围,这个范围就是在共有财产中每一个共有人的份额。

  2、共有人的内部关系

  (1)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

  共有人按照自己享有的份额对共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但权利行使时,必然及于物的全部,为维护所有共有人的利益,必须通过共有人之间的协调明确行使权利的方式;

  (2)共有物的处分

  按份共有人有权处分共有物中属于自己的份额。这种处分是法律上的处分,而不是事实上的处分。因为事实处分将及于全物,可能影响其他权利人的权利。法律处分包括份额的分出和转让,也可以抛弃属于自己的共有权。

  3、共有人对外部的关系

  (1)共有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共有人的财产所有权按照份额行使,但及于全物。因此。对于侵权行为,任何共有人都可以为共有人的共同利益而独立行使物上请求权和债上请求权。

  (2)共有人对第三人的义务:

  共有人对第三人的义务是可分的,则各共有人按照份额各自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共同共有人对第三人的债务是不可分的,共有人之间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任何一个共有人对第三人承担了债务,超过其应当承担份额的,可以向其他共有人求偿。

  (三)共同共有

  1、共同共有的概念及性质

  (1)共同共有的概念和性质:

  共同共有,是指二个以上民事主体对同一物享有所有权。

  共同共有的所有权的实质是不可分割的共有权。共同的所有权没有应有份额,即使应有份额,也是潜在的,只有在共有关系解除时,才能得到实现。

  (2)共同共有的特征:

  ①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共同、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没有份额的区分。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确定共同共有人各自的份额。

  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没有权利大小和义务多少的区分。

  ③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共有关系而产生,必须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这种共同关系或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共有人在合同中约定。

  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是夫妻关系、家庭关系。

  合伙关系也可以采用共同共有,由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约定。如果约定不明,一部分合伙人主张按份共有,一部分合伙人主张共同共有的,没有证据证明是按份共有的,按照共同共有处理。

  2、共同共有的内部关系

  (1)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权,对共有物的收益不是按比例分享,而是共同享用;对共有物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2)共有物的管理和费用分担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共同承担义务,因对共有物进行维护、保管、改良等支出的费用由所有共有人共同分担。

  3、共同共有的外部关系

  因为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所以,各共有人对外部的侵害,可以为共有人全体的共同利益独立行使物上请求权和债上请求权;各共有人经营共同事业对外发生债务,或者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全体共有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成考民事义务的概念与分类

  民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约束手段。民事义务的根本特性在于约束性,即义务人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否则,义务人就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义务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者由当事人依法约定产生的。义务的内容和范围受权利的限定,取决于权利****利的内容和范围。

  民事义务是与民事权利相对应的'概念。因此,民事义务的分类,与民事权利的分类有类似之处。例如,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民事义务可分为绝对义务与相对义务;民

  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民事义务可分为主义务与从义务等。除此之外,民事义务还有其相对独立的分类,主要分类如下:

  1.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以民事义务发生的根据为标准,民事义务可以分为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指民事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应负的义务,如不得侵犯他人财产、人身的义务:约定义务是指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而产生的义务,如合同债务人的义务。

  2.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

  以民事义务的内容为标准,民事义务可以分为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作为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为一定行为为内容的义务,又称积极义务,如交付财物、提供劳务等。

  不作为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不为一定行为为内容的义务,又称消极义务,如不干涉所有人行使权利的义务、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义务等。

  3.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

  以义务是否可以转移为标准,民事义务可以分为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专属义务,是指义务主体不得将其移转给他人的义务,如给付抚养费的义务。非专属义务,是指义务主体可以将其移转给他人的义务,如偿还欠款的义务。

 

【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讲义】相关文章:

成人高考专升本《政治》复习考点08-19

2023年成人高考专升本《语文》重点模拟试题05-25

自考、成考和网络教育毕业证的区别03-17

202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复习指导:建筑物区分所有权04-23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04-02

2017年中考人教版英语复习试题及答案01-25

电大民法学的试题及答案01-19

电大民法学试题及答案01-26

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01-25

专升本英语写作范文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