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

时间:2022-08-03 14:19:49 报销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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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以及产前产后,对他们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期的生活保险待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育保险报销的最新进展,希望大家喜欢!

  生育保险报销介绍

  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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