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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工作总结

2017-06-23 14:30:36 6860 6865

  优抚的工作总结应该怎么样写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了优抚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优抚工作总结篇一

  我区共有优抚工作对象632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416人。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314人、烈属17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病故军人家属21人、遗属12人,老复员军人46人。另有无军籍退休职工168人,军退干部14人,民政代管干部48人。优抚对象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优抚工作的重点就是为以上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全局上下齐心协力,着眼大局,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了优抚对象的生活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提高,使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达到了或高于当地群众的中等生活水平。现将一年来的优抚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折不扣执行政策,按时足额下发抚恤金

  为优抚对象按时足额下发各类抚恤金是优抚工作的重点。在发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区优抚和退伍安置等工作中几项资金发放工作的说明及工作规范意见》,整个发放工作严谨规范,我们重点对年龄偏大的优抚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了重点调查,对代领人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没有冒领的情况发生。

  1、残疾人员抚恤

  我区共有登记在册的伤残人员314人。一年来,共计发放伤残抚恤金111.27万元。从今年开始,我区的伤残抚恤金由银行代放,为每一位伤残人员办理了银行存折,确保了发放工作的安全与准确。

  2、三属及老复员军人抚恤

  我区共有烈属17人,一年来发放抚恤金1.26万元;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发放抚恤金3.44万元;病故军人家属21人,发放抚恤金11.34万元;老复员军人46人,发放抚恤金12.6万元;遗属12人,发放抚恤金3.31万元。以上四类人员共计12人,发放抚恤金4.95万元。

  3、完成重点优抚对象调标工作

  根据湘民优发[2xx]5号《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区于11月份完成了提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相关工作。

  二、抓紧时间保证质量,完成复退军人数据库建设工作

  根据中信联复退组函[2xx]19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区复员退伍军人数据进行了采集,并建立数据库。数据采集范围包括:原823部队退役人员12人、企业伤残军人122人、20XX年至今的复员干部87人、20XX年至今的未分配的退役士兵46人、20XX年失业下岗的退役士兵15人,共计372人。

  由于以上人员分散、大多无工作单位,且上级要求不得与被调查对象见面,数据采集工作难度非常大。为了高质量完成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我们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民政牵头,劳动、人事、公安等部门协作,成立了临时办公室。先后召开了两次民政专干会议,落实部署数据采集工作,由街道、社区先后完成了对越自卫反击二次入伍人员和失业下岗退役士兵的数据采集工作。

  其他几类人员的数据来源主要是查阅本人档案,并联合企业、劳动、人事等部门对数据进行采集和核对,最后录入计算机数据库。我区于1月初完成全部的数据采集工作,并将全部数据上交到了市局。

  三、维护大局保持稳定,改善代管人员待遇

  我区共有无军籍职工、异地安置的民政代管干部共216人,去年我区补发了20xx年津补贴。今年2月,我们再次向区政府报告,请求区政府按“长人发”[2xx]63号、“长人发”[2xx]62号文件补发2xx~20xx年规范性津补贴,并取得了区政府的支持。20xx年2月,区政府决定发放以上两笔规范性岗位津补贴,并下拨了12.11万元资金,该笔款项已于20xx年6月全部发放到位。另外,经过争取,我们提高了军休人员春节慰问费标准,从原有标准2元提高到了4元。

  我们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利用节假日上门走访慰问,有效的防止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一年来,以上人员情绪稳定,保持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零指标”。

  四、稳扎稳打脚踏实地,做好其他各项优抚工作

  1、办理伤残证

  一年来,办理伤残人员新增手续3例、评残手续8例、提残手续2例、换证手续3例、补证手续3例。

  2、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三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等,一年来,实施临时救助44例,发放临时救助款4.57万元。

  3、死亡抚恤

  一年来,我区辖区内牺牲、病故军人及民政代管干部共21人,共计发放死亡一次性抚恤金52.96万元。

  4、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从去年1月份开始,我区正式启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今年,我区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1例,共计1.94万元。

  5、医药费报销

  每月定期报销医药费的人员主要有六级以上无工作伤残军人和军退干部,共19人。一年来,报销各类医药费用共14.81万元,其中军休人员门诊费3.77万元,住院费4.87万元;六级以上无工作伤残军人门诊1.52万元,住院费4.65万元。

  6、现役军人立功受奖

  一年来,我区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共6人次,发放奖金5元。

  20xx年11月15日

  优抚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年初以来,优抚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改进方法,全面落实抚恤补助各项政策。

  1、恤补助发放“一卡通”。20XX年,根据林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林州市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林财【20XX】23号),我们成立组织,制订了实施方案,采取了有力地措施,较好地完成了抚恤补助发放“一卡通”工作。一是成立了抚恤补助“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局长纪广青任组长,优抚科长任副组长,优抚科的全体成员为成员,负责落实抚恤补助“一卡通”工作。二是制定方案,分工到人,明确责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限定了完成时限,提出了具体要求,有效地指导了抚恤补助“一卡通”工作。三是抓住时机,及时收集优抚对象相关手续。要做好此项工作,收集各种手续是前提,所以我们及早动手,利用春节过后,大部分人还未外出打工的时机,让乡镇(街道)收集优抚对象办理“一卡通”所需的手续,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共收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6667份。四是精细审核,确保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人数、标准、金额准确无误。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资料,我们采取二遍审核法,对重报、漏报、错报的数据进行了逐一审核,为下一步发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共审定人,万元。

  2、抚恤补助审批。一是加强抚恤补助审核审批工作。今年,我们根据林州市各类优抚对象花名册,结合乡镇(街道)20XX年上半年抚恤补助发放表进行比对,初步拟定20XX年各类优抚对象花名册,并由乡镇(街道)核对确认,做到“两个吃清,一个得到”,即吃清各类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的人数、款数,吃清在册人员的人数、领款标准,做到不重不漏。20XX年,我市共有重点优抚对象6667人。其中伤残人员570人,烈属66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7人,病故军人遗属35人,在乡复员军人199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72人,参战退役人员684人,参试退役人员112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3948人,部分烈士(错杀平反人员)子女554人。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新增对象。全年共办理残疾军人补证2人;残疾军人调整等级1人;取资4人;残疾军人备案7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人,认定参战退役人员114人。

  (二)及早谋划,确保优待资金足额到位。

  20XX年年初,为了确保优待资金足额到位,我们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调整优待预算指标,使优待预算由原来的228万元调整为现在的658元(林州市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指标),净增430万元。从20XX年1月起,调整了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调整后,农村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13942元/年,城镇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15000元/年。扎实做好了义务兵优待预算及发放工作。今年,按照人武部提供的义务兵花名册,测算各乡镇(街道)20XX年优待金。全市共发放601人,859.7万元。其中: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206人,309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395人,550.7万元。另外,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1006人,221.5万元;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增发优待金8万元。今年预优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新标准认真填写预优花名册,做到了户数、人数、人员类别、优待标准相符且准确无误。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从本单位匹配的优待金中提取足够的优待储备金,作为保障资金,用于立功奖励、临时性困难补助,此举鼓舞了士气,促进了部队建设。

  (三)强化服务,不断加强优抚医疗保障。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是优抚重点工作之一,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一是简化程序,审核并发放门诊医疗补助。采取网上通知,乡镇(街道)造表上报,优抚科审批的程序,审批20XX年门诊医疗补助、报销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并规范了资金渠道,将以上费用全部列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帐户。共发放1750人,40.6万元。二是改进服务,缩短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报销时间。为使优抚对象报销住院医疗补助方便、快捷,我市实行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算“一站式”服务。上半年共报销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款105人次,6.3万元。三是不断完善优抚医疗补助系统,使优抚医疗系统使用更加便捷,确保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算“一站式”服务的质量。

  (四)完善数据,确保优抚数据更新及时准确。

  为实现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动态化管理,确保优抚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民政厅(豫民文[20XX]245号)和(豫民文[20XX]246号)文件要求,我们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专门购置电脑、身份证识别仪、高拍仪等设备,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市各类优抚对象信息数据进行核查并上报优抚系统,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共上传信息6667条,较好地完成了优抚对象审核工作。

  (五)周密安排,按时完成伤残人民警察换证工作。

  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是20XX年省厅布置的优抚重点工作之一。省、安阳市布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成换证工作组,负责全市的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经过3个月的努力工作,现已全面完成。共换发6人。

  (六)用心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复退军人信访稳定。

  为确保优抚信访稳定,我们建立健全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沟通,化解矛盾。通过上门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稿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消除误解,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共接待来信、上访及政策咨询1360人次。先后解决三起较大信访问题。一是对越参战退役人员集体到市信访局、民政局上访。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大量的政策解释,同时与乡镇(街道)、派出所的同志一道约谈重点信访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我市原康镇、河顺镇、合涧镇15名退伍军人再次到民政局上访,要求享受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待遇。优抚科科长、原康镇民政所所长陪同信访人代表一块到省厅优抚处咨询政策,破解了信访人心中的疑虑。三是二级因公残疾军人范有昌要求买房的问题。为解决好此问题,市政府党组成员郝泉吉、民政局局长王全东、民政局副局长纪广青带领优抚科的同志与范有昌一块儿到民政部优抚安置司咨询政策,使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确保了我市复退军人信访稳定。

  (七)规范管理,建立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档案。

  1、建立“大走访、大帮扶”档案。20XX年以来,我市开展了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弘扬英烈精神,践行群众路线”等活动,多次走访全市优抚对象,户户都有走访登记表,并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对象予以相应的救助,产生了大量的资料、表格。为了更好地做好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工作,我们对走访帮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了档案室。考虑到走访过程中都是以村为单位进行,所以建档时按照一村一档,将每个村的各类优抚对象走访表、帮扶表格、花名册都装入村“大走访、大帮扶”档案盒内,形成了走访资料以村为单位进行管理。此次共整理档案584盒,其中村级档案542盒,社区居委会档案42盒。

  2、完善优抚对象档案。优抚对象档案是抚恤补助发放的重要依据,档案需要有专门的档案室和专人管理,但我市优抚档案室一直没有建起来,直接影响着我市优抚工作的发展,为改变这一现状,今年优抚科给局领导汇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抽出一间房子作为档案室,并且购买4000个档案盒用于整理档案。为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优抚科的同志加班加点工作,按照对象类别、乡镇(街道)进行分类整理,共整理7类优抚对象(伤残人员、三属、在乡复员军人、病退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子女),20个乡镇(街道)档案,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档案管理工作。

  二、工作计划

  (一)审核发放20XX年上半年优抚对象抚恤金、补助款。

  (二)测算20XX年各乡镇(街道)优待金,发放义务兵、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

  (三)继续做好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工作,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

  (四)测算拨付20XX年各乡镇(街道)老党员生活补助资金,发放老党员生活补助。

  (五)拨付20XX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慰问金。

  (六)报销20XX年上半年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

  (七)继续做好复退军人信访稳定工作。

  (八)认定20XX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优抚科

  二OXX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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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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