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全市导游人员年审的通知

时间:2022-08-03 20:58:49 年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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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全市导游人员年审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营业部:

关于2017年度全市导游人员年审的通知

根据苏州市旅游局下发的《》,2017年导游年审将于2月25日正式开始。凡在2012年12月31日前持有IC卡的导游员,均需参加本次年审。本次年审采取培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导游人员必须按教程及时参加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个小时,凡未参加网上培训或达不到规定学习时间,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暂缓通过年审。具体如下:

1. 年审时间:2017年2月25日至3月15日;

2. 培训统一教材《2017品味导游》,要求人手一册,每册26元,于2月21日下班前交至国贸大厦209室订购,培训费全免;

3. 本次培训采取网上培训、网上考试形式,登陆地址:苏州市旅游政务网(#url#)----导游年审培训考试;

4. 通过年审培训及考试的导游,请于3月20日之前将导游证IC 卡、2012年度劳动合同原件、工作小结(不少于1000字)、填写完整的《2012年度苏州市导游员年审申报表》(如附件1)交至国贸大厦209室;

5.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考试,过期未完成者,责任自负;

6. 联系人:苏非,座机:67087552, 手机:18501509852。

关于2017年度全市导游人员年审的通知 [篇2]

各县(市、区)旅游局、明月山管委会旅游局:

为加强导游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导游服务水平,提高我市导游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江西省导游人员年审、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17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培训及考核工作安排

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及考核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

1.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核工作,对导游人员ic卡导游证的年审考核结论检查验收,并录入至ic卡导游人员管理系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分派检查组到设区市旅游局(委)检查导游培训考核情况,并将视情公布各设区市年审率排名。

2.市旅游局具体实施对导游人员的年审培训、考核工作,请各县(市、区)旅游局(委)通知本辖区内所有导游参加年审培训及考核,并建立导游个人档案,将导游花名册上交至市旅游局。

3.各县(市、区)旅游局(委)就所在地导游人员的培训情况、执业情况、信誉情况、游客反映情况,向市旅游局提出年审培训、考核建议和意见。

4.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机构协助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核工作,并提出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核初审意见。

二、年审培训、考核的范围和时间

年审培训、考核范围:凡取得了ic卡导游证且在3年内有效期的导游人员均须参加本年度年审培训、考核。

我市组织年审培训时间:暂定为2017年元月中下旬;刷卡时间暂定为三月中下旬。

年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个课时,年审培训在考核之前进行。

三、年审培训、考核的内容

1.导游人员年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党的方针政策等基本理论知识;《旅游法》、《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导游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文化修养和业务知识等。同时要开展政策法规知识更新和导游业务知识及技能技巧更新,继续培训消防、卫生急救技巧相关内容,提高导游整体服务质量。

2.导游人员年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学习培训情况(凭年审培训合格证)、执业信誉情况、扣分情况、接受处罚情况及游客反映情况等。各设区市旅游局(委)要按照《江西省导游人员年审、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导游人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考核结果,实行退出机制,规范导游服务市场秩序。

四、年审培训、考核的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本辖区内导游人员的年审培训及考核工作,要把导游培训工作作为提升导游服务质量、提高旅游目的地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严格执行《江西省导游人员年审、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规范导游人员执业行为,建立健全导游人员管理制度。

2.各旅行社和导游管理机构接到通知后请及时组织导游人员报名参加市旅游局统一组织的导游年审培训和考核,未年审的导游证不予办理遗失补办、迁出等任何导游证相关手续,待下一年度统一年审后再予办理。对于未参加导游年审培训和考核的导游人员将不予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不得从事导游工作,各旅行社均不得予以录用,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连续三年未参加导游年审培训和考核的导游人员,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证自动失效。

3.各县(市、区)旅游局(委)对导游ic卡照片模糊不清、消磁、损坏及遗失的,要进行重新登记、汇总,报市旅游局汇总上交省旅发委办理ic卡导游证。

4.年审结束后,在江西旅游政务网和宜春旅游政务网上通报2017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情况,公布暂缓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导游人员名单,对聘用未年审导游员带团的,将按《旅游法》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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