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时间:2022-11-23 13:40:26 注意事项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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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为保证物业结构的完好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共同利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各位业主在房屋装修设计前详细阅读,并给予配合:

房屋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一、 房屋装饰装修禁止下列行为:

1. 剪力墙、梁、柱、楼板等属房屋结构构件,为保证结构的安全,严禁在结构构件上进行切割、钻孔、打沟及其他破坏结构构件的施工行为。

2. 为保证自身和相邻物业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不得改变配套设施包括阳台、空调架及各种管道的使用功能。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 房屋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 外墙、户间隔墙、小区公用设施、空地、绿地、建筑物装饰线、天台、楼梯间、进户前室等属业主共有,不得占用、破坏或自行拆除、改建。

2. 为维护小区建筑物外立面的整洁统一,不得在私家庭院、阳台或露台搭建构筑物和雨蓬,不得改变窗户和各种防护罩的规格及款式。

3. 为防止管道堵塞或造成其他损害,楼地面请勿采用现场浇制水磨石,不得向管道倾倒油漆、砂土、茶渣等杂物。

4. 燃气管道施工属特种作业,室内燃气管道施工必须由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私自改动或拆装原预留至室内的燃气管道。

5. 房屋装修前卫生间沉降斗应做灌水试验,厨房、阳台、前庭后院等地坪(包括落水管口)必须做防水处理。

6. 装修前务请先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若有质量问题及时与管理处联系,属房屋保修范围内的管理处将尽快联系房屋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房屋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篇2]

1、装修施工中不得改变和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不破坏梁、柱、承重墙,不随意在外墙上打孔等);不对楼宇原有的供水、供气、通讯、视频线路以及与安全有关的保安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拆装和改动;

2、不得更改外阳台、窗户、外墙,空调机必需安装在指定的统一位置,若需要堵掉空调预留孔,必须用颜色与外墙相近的材料。

3、如需安装防盗网,必须有逃生窗口。安装范围不得超出建筑立面,型材建议采用不锈钢材料,统一样式并按照小区配套窗户材料制作;请勿安装任何形式的遮阳(雨)蓬、板,不得安装室外伸缩衣架。

4、在进行卫生间装修前,应对卫生间进行渗漏检查,无渗漏后再行装修,并重新对卫生间及厨房进行防水处理(防水高度1.5M以上);卫生间装修时需在下水管底部凿小孔,以防积水。

5、未获得物业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在楼宇之外墙、阳台、窗户、天台外侧及其他任何公共地方安装遮阳板及悬挂旗帜、广告、标语、天线或其它有碍观瞻的物品;

6、不改变车库的使用功能,不允许车库接水;

7、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20: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8、进行户内装修作业,应关闭门窗,减少噪音、气味、尘土对他人的影响;

9、不得乱倒垃圾,不得损坏、污染地面,不得从楼上往下抛物,不得占用、阻碍任何公共场所、通道或造成公共设施的损坏,保持小区整洁;

10、晚上8:00以后甲方管理人员将对小区进行清场,未经物业公司同意,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楼内逗留或留宿;

11、施工人员不得在楼内焚烧杂物或煮食物,违者没收器具,情节严重的勒令退场;

12、不得私自在户外接水电;

13、电器的安装必须考虑原有供电线路、仪表的负荷容量,必要时应请物业专业人员给予检视;

14、物品出门时应配合物业管理人员的盘查,必要时须到物业处开具出门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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