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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制度

时间:2021-06-23 17:27:13 监控 我要投稿

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制度

1、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必须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传真报告必须有矿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警报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县监控中心备案。

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制度

2、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或设备开停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立即通知调度室,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县监控中心和乡(镇)监控室,并作好记录。

3、安全监控系统值机人员收到县监控中心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整改情况每半小时上报县、乡监控中心一次,半小时内消除的.情况,只报送结果,由县、乡监控中心备案,以备核查。

4、安全监控系统值机人员要将当班入井人员登记上网。对于煤矿领导跟班下井情况,每班下井1小时内调度室将跟班领导姓名、职务、入井时间等报矿监控室值机人员录入微机并上传县监控中心,跟班领导下井检查情况在出井后1小时内录入上传。

5、煤矿当班入井2小时内,各工作面专职瓦检工将光学瓦斯检测仪与瓦斯传感器检验情况(瓦斯器值、传感器值、

误差)通过井下电话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监控室录入上传。

6、煤矿生产情况、工作等参数由调度室在工作面开工和结束1日内报监控室录入上传,生产产量在第2天录入上传。

7、每月1日、10日、20日前,矿生产技术部门,测绘员对井下采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测量并将数据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监控室录入上传。

8、每月1日、10日、20日测风员对井下各用风地点进行一次风量测定,并将测量结果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监控室录入上传;每月1—5日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设备参数,通风设施等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并将结果报调度室,通知监控室录入上传。

9、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值机人员要在每月1日、10日、20日把矿井图纸或图层及时更新。

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制度 [篇2]

一、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种类:

1、瓦斯浓度超限

2、探头报警点定义不当

3、主扇停风报警、馈断电报警

4、矿井瓦斯监测系统记录

5、基础数据未及时更新

6、其他异常情况

二、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向县级主管部门上报,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警报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

三、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短电报警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同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县煤炭局监控中心。

四、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后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浏览监控数据(探头位置标注、探头报警数值、基础数据录入)认真作好各项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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