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维护合同

时间:2022-11-23 11:40:37 监控 我要投稿

监控设备维护合同

甲方:

监控设备维护合同

乙方: 联石安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甲方与乙方就金鹰奥莱城监控设备维保服务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本标所列监控设备维修维护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即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维保服务费叁万伍仟元整

三、维保内容:

1、每年对规定范围内所有监控设备定期检查、维修维护二次,每次巡检需填写完整的经用户签名的巡检记录一式两份,一份报保卫处查验,作为支付服务费的必要依据。

2、乙方保证在接报修后,保证在8小时内免费修复。重大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乙方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免费提供备机供甲方使用,并在72小时内修复。

3、乙方接报时应及时填写维保确认单,署明报修人、接报人、报修人联系电话、报修设备地点、接报时间。维修工作完成时,应在服务确认单上署明到达现场时间、修复项目及时间、场地清理情况,并请报修人签字确认。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维修人员需挂牌工作,维护维修时,场地清洁工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3、乙方不得损坏甲方财产,否则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

4、乙方对甲方包干维保设备承担保全责任,确保相关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更换下的所有已损部件应交回甲方物资设备处确认,未经许可不得自行处理。除已损部件外,未经甲方物资设备处许可,不得更换其他部件。

五、服务地点:

六、运输及交通费用负担: 由乙方负担。

七、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维护维修后的监控设备必须保证能正常安全使用,或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指标,方认定合格。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服务期满六个月,经考核服务质量达到双方约定要求,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价款的 40 % ;服务期满十二个月,经考核服务质量达到双方约定要求,

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价款的 100 %。

十、优先原则:在乙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提供优质服务,甲乙双方合作愉快的前提下,甲方承诺在下一个维保周期选择乙方时,一年一评估适当优先选择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被投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故障或提供备机的,(经查情况属实的)或推迟服务24小时以上,每发生一次甲方在乙方维保包干费中扣减200元/次,同时甲方可以直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以票据为准)在乙方维保费中扣减。

2、乙方一个付费期(每六个月为一个付费期)内累计三次以上被投诉,经查情况属实,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止付全部或部份服务费并终止服务合同。

3、甲方按合同规定期限按时支付服务费,逾期按应付款项的0.1%/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报修人员报修时与接报人另行约定上门维修的服务时间,及甲方报修人员报修后,在约定时间内不派人到现场开门,又无法联系,造成乙方服务不及时的,不得视为乙方违约行为扣减服务费。

十二、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战争、特别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乙方维修人员不能按承诺时限到达现场,甲方对乙方不予处罚。

2、因雷击、火灾、供电事故、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另行按实支付维修费。

3、监控系统UPS后备电源电池更换费用,甲方另行按实支付费用。

十三、维护保养安全

1、 乙方工程师在维护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注意设备安全、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未经学校同意,严禁操作其它设备。

2、 未经学校保卫处同意,乙方工程师不得在校内进行动火、电焊等操作。如确实需要,经校保卫处同意,并由学校派员在场地内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甲方的上一期的邀标文件及卖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要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六、乙方账号信息

公司名称:联石安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中央路支行

账号:125904582410301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

《监控设备维护合同》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副本 份。

报修电话:

025-83223504、025-83223604(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

13913836274(周六至周日或周一至周五休息时间)

监控设备维护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保证 工区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维护保修条款:

一、 乙方的职责:

1、对甲方现有设备恢复正常使用。

2、对甲方的设备进行每季度一次,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 不论系统有无故障,每年提供4次定期维护保养服务(每季度一次),突发故障乙方48小时内抵达现场(特殊情况除外)并提供相应的维护保养报告,年底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维护保养报告,以供甲方对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有全面的了解,确保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

4、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发现设备、零部件损坏,经甲方确认同意更换后,按最低市场价提供并负责安装。

5、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6、如乙方没有按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每少一次扣除维护费用的5%。

7、在维护过程中对甲方的数据进行保密,禁止泄漏任何第三方。 二、 甲方的职责:

1、 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 在系统出现问题后,应如实向乙方反映情况,提供维修条件。 3、 及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三、 合同金额及收费标准:

1、 维修保养合同金额为: 人民币。

四、 付款方式:

1、 维护费按年度结算: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年度维护费用的50%,满6个月后5日内支付50%余款;

2、 更换设备材料、零部件所发生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票据后5日内甲方一次付清;

3、 逾期付款时按未付款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满一个月后仍未付清余款,乙方视同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保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0元计算或一次性付清自停止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定期维护保养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五、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六、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期限为年;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监控设备维护合同】相关文章:

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1-23

安全监控设备维护制度11-23

建行监控维护合同11-23

监控维护合同模板11-23

监控系统维修维护合同11-23

监控系统平台维护合同11-23

安防监控维护合同11-23

监控设备安装合同11-23

监控设备销售合同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