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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时间:2021-06-23 11:50:27 制度建设 我要投稿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论文摘要: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尚不完善,还存在着效率低下、 管理僵化等问题。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渐使农 村社会保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稳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是发展农 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保障体系的现实状况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保障体系,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极其重要 的部分。最近,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决定,中央财政分担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在2017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10%县(市、区)实行试点。这标志着我国以 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己经在全国 范围内基本建立。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就着手对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业已形成的社会保障进行 改革,1986年前后就开始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的建设与改革的探索和试 点。养老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最为重要的部分。中国快要进入老龄化社会,养 老问题是老龄化社会凸显的问题,农民养老问题尤其突出。因为,在中国农村, 农民几千年都是养儿防老,靠土地作为养老保障。传统的养老方式不再适应农 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1991年底,民政部就在全国尝试推广 《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下文简称《方案》),该方案的实施,标 志着农民养老要从养儿防老走向社会养老,从而推动了全国各地农村社会保障 制度的改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998年,原由民政部门管理的社 会养老保险划归新成立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逐步实行了全国上下社会 保险的统一管理。直到现在,农村养老保险模式以及保险金领取政策仍然是以 民政部的《方案》为基础,是个人储蓄积累式的养老模式,这种养老保险是依 靠农民自己和集体出资,管理和运行资金也都从养老基金内提支,养老金的计 发标准是按照参保个人账户积累总额计算,多投多领。由于集体经济薄弱和农 民收入较低,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

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部分。目前我国农 村的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 启动,但直至目前,农村的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速度不快,尤 其是发展水平比较低。虽然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社会统筹和商业性医疗保险 已在全国的绝大多数农村乡镇展开,但绝大多数农村仍然医疗卫生条件落后, 医疗水平低、服务能力低下,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成为影响和困扰农民健康生 活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几年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广大农村已经全面铺开, 但由丁中国农村需要保障的人口实在太多,实际上能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和需 要保障的相比,还有相当距离。

二、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1986年以来的20多年发展,以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为 基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网络已经逐步形成与展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 的建设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解决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问题上发挥了一定的功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 “调节器”和“稳定器”的

作用。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体制改革不 断深化,广人农民对公平公正享受社会保障的诉求更为迫切。制约农村社会保 障发展完善和功能发挥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等方面问题也日趋显现。

1. 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惠及面狭窄,水平不平衡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全惠及,参保人口比重不高。 农村贫困户定期定量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的惠及面也很窄。据统计,全国农村 还有300多万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人员靠集体供养、国家定期救济或由农民 分散代保代养。估计应保未保的“三无”孤老残幼还有10多万人口。另外,农 村城镇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一部分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民处于社会 保障的真空地带,他们无法取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保障权利,被排斥在城市的 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也没有及时参加农村养老、医疗保障。

现存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质和量上都是处丁较低水准,社会化程度低, 保障功能差,社会保障的范围需要扩大,保障水平更是有待提高。从养老保险 参保农民的投保情况看,多数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多数农民选择保费最低 的投保档次,到时领取的养老金必然不多,再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养老金 难以真正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所以,这次试点的新农保需要切实考虑保障功 能问题。目前正在积极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解决了群众“病有所医” 的问题,但农村的合作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障基金一样,调剂范围小,共济性差, 保障水准低,和实际需求仍相距甚远。而且,农村医疗保障只是乡镇社区化的, 而不是社会化(其实,我国城镇职工的医保也不是社会化的,但社区选择的范围 比农村要大),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和城镇居民一样享有优质医疗保健资源的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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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由于各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 形成了东西部的收入梯度。近几年来,这种不平衡还有继续增大的趋势。在不 同地区农村保障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域差异,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口的 保障仍然是以传统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为主,这己大大滞后于市场经济与社会 发展。并且,区域内部因乡村劳动力的急剧分化和大规模的非农化、职工化, 农民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也不一样,这就给建立一个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即农 村社会保障的主体、项目、资金筹集、管理方式、待遇标准等方面的统一设置 了客观障碍。这种不平衡的态势,严重地制约了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 度的健康发展。

2. 社会保障资金严重不足,基金管理机制僵化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就是解决保障资金来源问题。近年来, 国家增加了农村丰十会保障的投入,但比较农村社会保障的实际需要,财政补 贴标准还是偏低。集体的一块,由丁不少地区集体经济薄弱,随着农村“费改 税”和取消农业税,乡镇财政、集体收入锐减,集体可支配收人减少,甚至出 现收不抵支,社会保障的集体补助部分很难到位,以前的农村养老保险就是这 样,集体出资的部分难以到位,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个人参保的积极性。 因此,这次试点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明确了个人、财政、集体三方筹资机制, 并且财政补贴占大头,财政补贴部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但农村 社会保障并不仅是养老保险这一块,农村社会保障需要的资金巨大,不可能全 由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支出,在发达国家也是这样,况且目前我国政府还无足够

能力支付这笔巨大资金。所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还是必须建立合乎实际的筹

资制度。

目前,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增长机制、管理机制和法律保障亟待建立健全。 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体系尚未完善,也未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 险。有把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挪为它用、非法经营,致使资金大量流失的现象, 严重影响社保资金正常运转;也有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组织和制度效率低K,

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僵化;缺乏增长机制,无法解决农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问 题。

3.农民失业风险加剧,需要建立和加强农民失业保障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农民失业或潜在失业成为必然的现象。由 于生产力的提高,农产业需要的劳动力减少,加上农业生产是有较强的季节性, 在农闲季节,大部分农业劳动力处丁-闲置状态,单凭农业自身难以消化这些过 剩劳动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在减少,很多失地农民要转化,再由 于劳动力自身条件的局限,一部分过剩的劳动力难以向非农部门转移。但这些 农民工也会由丁种种原因而失业,如世界性金融危机爆发后,珠三角就有大批 农民工失业返乡;就是还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民,由于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等, 凭靠土地收益难以跟上社会的发展,农村土地收益保障的功能正在弱化,农民 失业风险加剧,农村的失业保障机制需要建立和加强。

三、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农村的社会保障还很薄弱,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保障体系 不健全,覆盖面窄,层次低。但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从战略的高度统筹兼顾、科学指导、合 理安排、稳步推进。

1.健全和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全民皆保”

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重点是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在当前和 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养老保障还必须是以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即温饱型保障为立足点,这是由中国农村现实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在养老 保险方面,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还应采取个人、集体和财政三方筹资, 储备积累的模式。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起步阶段,要按照广覆盖、低起点 原则,合理确定个人、集体和财政三方出资的比例。以个人账户为基础,制订 适度的个人缴费基数,让低收入者缴得起,高收入者有动力,通过再分配和转 移支付,增加财政在个人账户中实际积累所占比重。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地方 财政和集体经济多提一些补贴,适当提高养老金标准,使受惠农民和其他社会 成员一样,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经济尚不发达的地区,中央财政通过 转移支付拿大头,地方财政给予尽可能的支持,使受惠农民领取的养老金真正 起到养老的功能。在医疗保障方面,农村还是要继续走合作医疗和医疗保险相 结合的道路,乘2017年医疗卫生体制全而改革的东风,加强村级卫生保健力量, 加强乡镇卫生保健机构和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和完善。除了加强合作医疗和统筹 医保外,还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建立以“家庭账户”为基础的农村医疗保险 模式,形成一个与城市医疗保险制度接轨的有效接口。扩大最低生活保障、失 业补助和社会救济的覆盖面,根据经济发展的可能逐步提高最低保障标准,让 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人员都能维护其基本生活。 由子我国农村经济发展 的不平衡,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的不同村庄之间,同一村庄相邻农户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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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方式、收入水平都存在很大差异。单一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很难照顾到各 方面的要求。因此应建立以基本社会保障为主体,乡村集体保障和家庭储蓄保 障并存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和社 会福利等,这是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人人都能享受。集体保障由乡村集体和 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社区群众和职工设立,所需资金从集体和企业税后 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由社会保障机构管理,汇人个人账户储存。个人储蓄 保障由劳动者根据家庭和个人情况自愿参加,自选保险品种和投保机构,存取 自由。根据经济状况的地区差异和群体差异,分类办保,满足不同农民群体的 社保要求。研究解决在外务工经商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办法,维护这部分人 员的合法权益;还要加快新农保试点和推广的步伐,妥善解决新老农保的衔接 问题,维护原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保障的权威性和延续性,最 终实现“应保尽保、全民皆保”的目标。

2. 多渠道筹措保障基金,量力而行提高保障水平,确保保障功能的充分发 挥

(1)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反哺农村的功能,稳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 总支出中的比重。过去,各级财政用于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过少,是导致农村 社会保障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这次试点的新农保提高中央财政支 出的比重,并以专款专用形式,确保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有效使用。中央财政与 地方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支持,可以有不同的侧重点。中央财政主要解决农 村社会的基本保障和不同区域之间差异问题,地方财政则主要解决在基本保障 基础上提高保障水平和本区域内保障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各级政府除了财政支 持以外,还要通过政策扶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等途径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 制度和体系,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集体经济也要通过发展、壮大经济力量, 提高对农民的补助能力,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承担应有的责任。

(2) 把土地收益和社会保障挂钩,把“以土地作保障”改变为“以收益作保

障”。土地是国家或集体所有,农民个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以土地作保障” 的传统模式已经失去其合法性。但农民对承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和取得收益的 权力,把土地的经营权、土地收益和农民保障挂钩,动员农民,也可以用征收 社保专项税费的办法,按土地收益的一定比例交纳社会保障资金,这样可为拥 有土地经营权的农民提供生活保障。土地是生产耍素,土地的经营权可以流转, 在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流转现象越来越普遍,能否为土地承 包权设置一个类似于期权的法律权能作为流转或出让的根据,在流转土地时, 根据权能比值让农民获得合法的收益,也可以用这部分收入交纳自己的社会保 险费;国家政府征用农民土地,也根据权能给予适当补偿,并把补偿金的一部 分打入农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使土地收益或补偿收入成为农村社会保障基 金的重要来源之一。

(3) 广泛动员工商各业反哺农业、支持农村。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村社会保障

筹集和捐助资金。争取国内外基金或捐助支持,通过社会集团捐助和个人捐赠, 筹集农村扶贫解困资金,这部分资金可以采取部分进入社会统筹账户的办法, 充实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民政部门发行的社会福利彩票统筹的资金中应确定一

定比例,定向支持农村社会保障基金。

3. 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基金 安全前提下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的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制化,是社会保障健康发展的 需要,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因此,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必须以法律为 依据,约束农民、集体、国家的相关义务和权利,确保其健康、规范发展。现 阶段的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重点,应该是对社会保障的对象、范围、社会 保障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社会保障机构的设置、公民享受社会保障的程序、侵 害公民社会保障权利行为的处置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同时也要抓紧部门规章和 专项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尽快制定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规章,以推动农村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社会保障,不断扩大农村养老保障 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核心。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安全、 保值的资金管理是保证农村社会保障顺利展开的基础。坚持制度管保的原则, 安全管理与保值增值相协调。在确保养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保值增 值。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基金管理力度,保证基金安全。要建立独立的社会 保障基金监督机构和资金流通的运作机构,完善相应的财务核算、审计、监督 等制度,形成由管理机构内部监督稽核、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专业部门监督、 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网络,促进基金收支公开、透明、安全、高 效。积极引进国际先进资金管理经验,适当放宽基金投资的政策性限制,改革 社会保障资金投资运营方式,想方设法实现基金收益最大化。逐步建立保障标 准随经济发展自然增长机制,让广大农民切切实实从农村保障制度中享受到更 多实惠。

4用科学发展的观点办农村社会保障,谋划全局,统筹城乡,逐步实现社 会保障社会化

树立“乡社会保障同步发展理念,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对农村社会 保障的各种壁垒和障碍,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的机会平等。有条件的地方要 注重强化城乡社会保障的兼容与互补,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社会保障的衔接通道, 着力做好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城镇各项社会保障向农村 延仲,最终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保障体系。

现在,我国的城乡社会保障都是社区性或半社区性的,而不是社会性的, 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个人账户,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的社会化,应是社会保 障的发展方向。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个人账户,能够促进城乡整合的社会 保障体系的实现。同时,统一的个人账户也依赖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整合。 个人在农村和城市企业之间流动,其个人账户积累的保险金可以随之划拨。劳 动者流动到异地后,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就可以自动获得统筹保险的资格。当 然,地区之间的个人账户缴费标准与可享受到的保险金收益可以存在差异。

实行农村社会保障要以生产力发展为基础,经济承受力为保证。切实将农 村保障工作纳入经济社会的全局来谋划。逐渐使农村保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 轨道,扎扎实实谋划好农村保障的各项基础工作,稳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篇2]

摘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困境和挑战,阐述了我国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紧迫性并提出建立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路与对策。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困境和挑战

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仍然主要是依靠于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种传统的保障方式逐步陷入困境,面临以下主要挑战:

1.1土地保障功能弱化

土地保障功能弱化的原因:一是耕地减少与农业人口增多的矛盾。一方面,城镇建设的扩张不断地侵占了原本就紧张的耕地;另一方面,我国每年新出生的人口中主要是农业人口,不断增加的农业人口,使人多地少的矛盾进一步突出。二是我国农村基本上是小规模的家庭农业经济。由于小规模家庭经营没有规模经济效应,导致了我国小规模的家庭农业经济投入产出比极底,同时还要面临着各种自然灾害的风险,农民收入极不稳定。三是加入wto以后,中国落后的农业经济还要受到国外发达农业的冲击,进一步增加了农业的风险。

1.2家庭保障功能弱化

由于社会发展和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结构也日趋小型化和核心化,“421”或“422”家庭结构模式,即一对中年夫妇将要承担双方父母四人的“生老病死”和一个或两个子女的扶养责任,日趋增多。目前,我国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规模达4000多万户,而且每年还将增加450万户(约900万人)。这不仅使现阶段中青年农民赡养老人的负担较重,而且未来的中青年农民负担将更加繁重。同时,具有中国特色的“打工经济”在不断地增多,使得农村养老问题面临着更为严峻的考验。外出打工是广大农民的主要就业方式,从而导致了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进一步弱化。

1.3农村人口比重下降以及农村人口老龄化严重

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截止2000年11月,我国总人口12.95亿人。其中,农村人口为80739万人,占总人口的63.91%;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了9.86个百分点,说明中国农村人口下降速度约为1年1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在不断提高。

目前,我国农村人口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由成年型转向老年型。据统计,1990年,中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为7285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8.2%,老年人口基本以年均3%的速度增长。2000年,我国农村60岁以上老人已近亿人,超过农村总人口的10.92%。由于大量农村青年迁移到城镇,人为造成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大批农村年轻人外出打工,使农村实际的老龄化程度比统计数据反映的情况更加严重。进入21世纪,农村65岁及以上的老人比例大幅度上升,据预测,到204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22—26%,有些省市可能超过30%,明显高于城镇人口老龄化水平。

由于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大量迁移,农村人口的增长速度明显放慢,估计在不远的将来会出现负增长。而农村向城镇迁移的绝大多数又是年轻人,因此,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将快于城镇,程度将更为严重。

1.4疾病问题依然是困扰农民生活的瓶颈因素

目前我国广大农村已全部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是仍然有部分群众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他们还处于医疗保障制度之外。农民因长期过度劳累,日晒雨淋,很少有劳动保护,往往落下一身疾病。但在医疗费用日益高昂的情况下,相当多的`农民无钱治病,有病难医,不少农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由于经济拮据,农民“小病硬扛,大病等死”的情况并不少见,享受保健服务只能是绝大多数农民的奢望。由于越来越多的农民无力承担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疾病常常成为农民贫困的重要原因。疾病实际上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

1.5教育问题成为农民致贫的一个重要因素

据调查,农民致贫原因最主要的是教育问题。由于地理、历史等多种因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农民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文化素质不高、收入水平低,且收入渠道单一。特别是当前教育费用直线上涨的情况,教育负担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虽然从2017年起国家对农村实行了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但是上大学的收费仍然比较高,让收入很低的农民支付不起。只要家里有一个上大学的孩子,就很有可能成为农村实实在在的贫困户。因此,当前,教育问题特别是高等教育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农民面前的拦路虎。

2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农村居民可以依赖土地进行生活,然而,由于社会的变革及市场经济的作用,土地提供给农民的保障越来越有限。因此,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显示出巨大的必要性。

2.1维护社会公平。我国目前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农村居民几乎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这对于农民来说是不公平的。从农民的角度看,他们不仅以上缴税收直接为国家财政做出贡献,而且还通过农业产品剪刀差的方式间接为国家积累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按照利益对等原则,政府即使以财政资金向社会提供服务及公共产品,作为这些服务及公共产品的受益者应该包括所有纳税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可以淡化国家及社会对农村居民的歧视,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社会公平原则。

2.2维护社会稳定。农村社会的稳定决定了我国整个政治局势的稳定。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为农村的稳定提供重要条件。一方面,由于中国人多地少的现实以及农村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农村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少数外出打工外,大部分在家待业,他们和城镇下岗工人一样需要社会保障;另一方面,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行,使农户脱离了集体,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市场行为主体,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他们要承担比以前更多的生产经营风险,相应也产生了对社会保障的要求。如果不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就会产生诸多不安定因素,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将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2.3保持国内经济良性发展。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是我国经济发展特别困难的一年,从第一季度的有关数据看,通货紧缩的现象日益明显。虽然从去年下半年我国就开始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刺激经济增长。但从执行情况看,政策发挥了一定的效果,但效果的持续性不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广大农村地区消费不足,由于没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撑,农民不敢把养儿防老的积蓄用于目前的消费。只有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才能解除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增强农民的消费信心,刺激农民的消费,保持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3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路与对策

3.1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的工作,只有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才能保证这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要提高认识,各级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相关的政策措施,下大力气去抓。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大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性、紧迫性的宣传力度,营造出一种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这项工作的良好氛围,特别是要针对大部分农民自我保障意识不强、对政策理解不够等实际情况,有的放矢进行农民保障意识教育和政策宣传,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提高农民参与的自觉性。要加大行政推动力度,把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覆盖面作为各级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考核指标。要积极引导,尤其是村干部要带头参加,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尽可能提高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和覆盖率。

3.2深化改革,积极探索资金筹措和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首先,要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办法。筹集资金要从单一主体走向多元化,按照部分积累的原则,由政府政策引导,集体补助,个人负担,建立稳定的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制度,先由县级起步,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形成一定规模的市级社会保障基金。建议省级人民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筹资机制和筹资渠道以立法的形式予以明确,为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其次,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保障这一方面,改变目前政府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第三,要高度重视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只有实现积累基金的保值增值,投保农民才有保障,才有积极性。按照国际惯例,保障基金的节余基金的使用首先是必须保证安全性原则,其次才是收益性原则。因此,要高度重视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在主要选择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保障资金的增值办法和措施。

3.3开拓创新,探索建立以土地换保障的新机制。家庭承包经营下的农村土地,包含了收入功能、就业功能、预期功能和保障功能等四重制度内涵,既要为从事非农产业和进镇进城的农民提供后退之路,又必须保证农户的基本收入和消费支出。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要再上新台阶,必须积极探索土地这一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有效方式,创新土地作为社会保障功能的实现形式,更好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发展功能。

3.4分类指导,建立多层次的保障体系。针对我国农村发展的不平衡性和收入水平的较大差异性,单一层次的社会保障很难照顾到各方面要求的实际,必须建立以基本社会保障为主体,乡村集体保障和家庭保障等形式并存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以体现新制度是低水平(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广覆盖(覆盖所有适龄农民)、共同负担(基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负担)、统分结合(基金的经费筹集、管理与使用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坚持属地化与社会化管理的主要特点,实现“一元化目标、多元化过渡”和“社会化”进程、“广覆盖”的目标要求。

3.5加强管理,提高保障机构的组织和制度效率。一要健全组织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农村社会保障委员会,负责规划、政策、实施办法的制定和资金征收、管理、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资金保值增值的策划。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资金筹措和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分工。二要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建立健全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业务、财务、基金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约束和激励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实行业务公开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实务规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规范化操作。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工作网络,县(市、区)要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设置专门的职能科室,乡(镇)一级要实行代办员制度,村一级也要有人兼职此项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和网络的覆盖面,建设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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