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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宗景区开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通用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归宗景区开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归宗景区开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为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归宗景区开发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办法》及《星子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拆迁当事人平等、等价有偿及拆迁服从建设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二、拆迁人的基本情况
(一)拆迁人名称:九江融科智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法人代表:
(三)注册住所:星子县温泉镇归宗
三、拆迁范围(以规划批准红线为准)
东址:项家墙村西农田
西址:管家坳村东农田
南址:环山公路
北址:自流流观水库至苗圃沿山110米等高线
四、拆迁方式:
委托有资质房屋拆迁公司实施动迁。
五、拆迁期限和过渡期限及办法
拆迁期限: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过渡期限:为六个月
过渡办法: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每户600元,搬迁费每户300元。
六、拆迁资金的支付办法
根据双方意愿,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付给被拆迁人50%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搬出需被拆除的房屋,并将应拆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后,补偿资金余额部分由拆迁人一次性付清。
七、补偿方式及办法
(一)补偿方式分别采用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异地安置按重置价进行货币补偿)。
1、房屋补偿办法。货币补偿由拆迁人委托有资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拆房屋的结构、成新、建筑面积及装饰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2、土地补偿办法。由国土局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分别评估被拆迁地、安置地,确定土地价格,按照规划要求,划分区段分等定价,相互找差。
(1)规划要求
原房屋占地临街面7米以下,按规划要求给予安置临街店面5米地基建房;原房屋占地临街面7米以上、11米以下(含11米),按规划要求给予安置临街店面8米地基建房;原房屋占地临街面11米以上、15米以下(含15米),按规划要求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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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安置临街店面12米地基建房;原房屋占地临街面15以上、19米以下(含19米),按规划要求给予安置临街店面16米地基建房。其深度按规划要求确定。住宅房屋地基面积均按栋找差。
(2)区段划分:
①拆迁范围区段划分
临环山公路边北侧,临路店面为一类。
原星德公路两侧铁皮屋(含铁皮屋)以西至原粮管所门市部(不含门市部)以东临路店面,及归横路两侧临路店面为二类。
原星德公路两侧铁皮屋以东至农业银行归宗营业所,及外国语学校大门道路两侧临路店面为三类。
住宅为四类。
②安置地区段划分:详见归宗新村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3)区段地价:详见评估报告
(二)找差办法
1、被拆房屋的占地面积等于安置地的土地面积,同一类别互不找差,不同类别按类别找差。
2、被拆房屋占地面积超过安置地面积的(或不需土地安置的),超面积部分按土地类别价格予以补偿。
3、安置地土地面积大于被拆房屋占地面积的,超面积部分由被拆迁人按土地类别价格进行购买。
4、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按《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划要求在安置地上安排宅基地。
5、被拆迁房屋是房改房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确定补偿金额,一次性进行补偿,不享受集中安置的优惠政策。
产权调换,房改房在安置地上统一建房、集中安置。被拆房屋价格结合星府发[1994]21号《关于印发<星子县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评估确定。安置房价格由房管局汇同物价局一起制定。其结算办法:按房屋价值“相互找差”。
6、拆除石材厂、石粉厂,依规定由国土局组织用地报批材料,并由温泉镇、国土局做好征地工作,统一安置厂地后,在统一安置地上建厂。
(三)被拆房屋有效面积的确认:
1、在拆迁范围内,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在所在镇政府、村委员会、国土所办理任何审批相关手续的,自行抢建、搭建、扩建的面积和在原房屋面积上加层的房屋均视为违章建筑面积,不计算拆迁面积,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
2、房屋附属的禽畜棚舍、室外厕所、门斗等只给予相应货币补偿,不再另外安置土地。
3、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载明的为准,拆迁当事人对房屋所有权载明面积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发证部门重新核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无房屋产权证书的被拆房屋面积的确定,以测绘公司现场实际测量为准。
(四)其它补偿标准:
水井 2000元/口
沼气池 1000元/只
水泥晒场 35元/平方米
院墙 30元/平方米
电话移机费 128元/台
有线电视迁移 120元/户
电表迁移 200元/户
八、安置
(一)被拆迁户原则上实行统一安置用地,如不需安置用地,可选择货币补偿,如自行择地建房,则不享受集中安置的优惠政策。
(二)拆迁范围内已办理批准手续的房屋及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或温泉国土资源所成立以前(2001年2月)建房的均为安置对象,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按《土地管理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执行。
凡属拆迁安置对象,按规划要求与原占房屋土地类别、规划要求相近临街面上进行安置。在2001年2月后未批已建的房屋,经有关部门核准确实需要安置的,只能在对应的下一地段择地安置(于20xx年5月30日以前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未建房屋,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
(三)归宗集镇的被拆迁的私房及东牯山林场统一安置在环山公路以南、归横路两侧的朱家港和良种场的土地上(以规划红线为准)西边李村、苗圃东山村民统一安置在项家墙西侧,
(四)集中安置点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设计、分户建设”(房改房集中建设),由政府负责组织搞好“四通”即通路、通电、通电话、通电视等公共设施建设,及房改房的安置用房建设。
(五)被拆迁户的新建房屋的相关手续自办。
1、办证办法:
被拆迁人持已在归宗景区开发建设项目办公室盖有与原件相符印章的被拆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及村、镇办理事实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办证时其性质和用途与原件不变。
2、费用收取办法:
(1)被拆房屋手续齐全的收取工本费。
(2)已办理部分证件的,已办理部分收取工本费,未办理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规费或出让金。
(3)安置地的用电、电话、闭路电视等办理手续按原已开户的只收取工本费,新开户的按规定收取。
九、国有单位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一)良种场、修理厂实行改制,其所有资产归政府所有。
(二)东牯林场在安置地按规划要求安置。
(三)庐山自然风景保护区归宗保护站另行安置。
(四)外国语学校另行安置。
(五)东牯山小学与新塘坂小学合并择地安置。
(六)温泉粮管所实行货币补偿。
(七)温泉工商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国土资源所、联通基站、移动基站、沙洲电信所统一安置在温泉镇单位公房安置地。
(八)所有单位的公房按评估价进行补偿,不动资产归拆迁人所有。
十、鼓励办法
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实行拆迁的,凭项目办的验收证明,在同类安置地上建房,有优先选择权。做到先拆先择地。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将被拆房屋拆除的,由拆迁人组织人员依法拆除,所发生费用由被拆迁人承担。
十一、房屋拆迁所需补偿安置资金
本项目规划红线内涉及到拆迁户317户,国营单位17家,私企8家,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补偿安置资金均由拆迁人将资金足额存入专户帐上,并依法在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监管下合理使用和支付。
十二、对拆迁范围内
依法应予以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树木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依法追究责任。
十三、组织实施
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归宗景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有关责任单位、乡(镇、场)各司其职,项目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实施。各有关责任单位、乡(镇、场)应根据统一安排,成立专门机构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一)安置:由温泉镇、国土局负责安置地的征用;建设局负责安置地的规划设计及相关工作;供电、电信、文广负责安置地的通电、通讯、闭路电视线路的迁移工作。
(二)拆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温泉镇、东牯山林场、教育局、粮食局、农业局、经贸委、供销社、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国税局、农业开发办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拆迁工作。房管局负责测绘、评估工作。
十四、本方案未尽事宜
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件》、《江西省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精神办理。
归宗景区开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2
一、总则
本方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归宗景区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行为,合理安排被拆迁人(以下简称“居民”)的生活与生产活动。
拆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村/社区内所有需因景区建设而搬迁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二、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原则;
经济补偿与社会保障相结合原则;
尊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原则。
三、补偿标准
货币补偿:按照市场评估价给予一次性现金补偿。
产权置换:提供同等面积或价值的新建住宅作为替换。
过渡性安置费:对于选择产权置换但尚未入住新房期间,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
搬迁补助费:根据实际搬迁距离远近给予适当经济支持。
其他特殊补偿: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设立专项基金进行额外关怀。
四、安置方式
原址重建:对于符合条件且愿意继续居住在当地的部分居民,可在规划允许范围内为其重建家园。
异地安置:为不愿留在原地或者因规划限制无法就地重建者,在指定区域提供新建小区房源供其选择。
自主购房补贴:鼓励部分居民自行购买商品房解决居住问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资金补贴。
五、实施步骤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整个拆迁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
开展前期调研,明确拆迁范围及对象。
制定详细的补偿安置计划并向全体居民公示征求意见。
签订正式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按照约定时间表有序开展拆迁工作并落实各项补偿措施。
定期回访跟踪服务,确保每位居民都能顺利过渡到新生活中去。
六、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对于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归宗景区开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3
一、总则
为保障归宗景区开发建设顺利推进,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归宗景区规划范围内因开发建设需要拆迁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
三、补偿安置原则
公平合理:补偿标准公开透明,确保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先补偿后搬迁:严格执行补偿资金到位后再实施搬迁的程序。
保障居住:通过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两者结合的方式,保障被拆迁人居住条件。
四、补偿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
房屋价值补偿: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搬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XX元。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XX元,支付期限为XX个月。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经营性用房,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值的XX%一次性补偿。
产权调换
安置房源:提供位于景区周边或指定区域的安置房,户型面积与被拆迁房屋相当。
差价结算:安置房价值与被拆迁房屋价值存在差额的,双方按评估价值结算差价。
搬迁过渡:过渡期间,按货币补偿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综合安置
对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可结合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并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配套措施。
五、奖励政策
签约奖励: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XX元的奖励。
搬迁奖励: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XX元的奖励。
六、实施程序
发布公告:明确拆迁范围、补偿安置政策及实施时间。
调查登记:对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调查、测量和登记。
评估公示:评估结果公示,接受被拆迁人监督。
签订协议: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实施搬迁:按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组织搬迁。
纠纷处理:对补偿安置争议,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归宗景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归宗景区开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4
一、总则
为规范归宗景区开发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归宗景区规划范围内因开发建设需要拆迁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
三、补偿安置原则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补偿安置合法合规。
公开公正:补偿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以人为本:充分考虑被拆迁人实际需求,提供多样化补偿安置方式。
四、补偿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
房屋价值补偿: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值全额补偿。
装饰装修补偿:按实际装修情况评估补偿。
附属物补偿:对围墙、水井、树木等附属物,按评估价值补偿。
搬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XX元。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XX元,支付期限为XX个月。
产权调换
安置房源:提供位于景区周边或指定区域的安置房,户型面积与被拆迁房屋相当。
差价结算:安置房价值高于被拆迁房屋价值的`,由被拆迁人补交差价;低于被拆迁房屋价值的,由拆迁人退还差价。
搬迁过渡:过渡期间,按货币补偿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社会保障
对被拆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政策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
对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政策支持。
五、奖励政策
提前签约奖励:在规定期限内提前签约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XX元的奖励。
提前搬迁奖励: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XX元的奖励。
整村搬迁奖励:对整村搬迁的,按每户XX元的标准给予额外奖励。
六、实施程序
前期准备:成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
宣传动员: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拆迁政策,解答被拆迁人疑问。
调查评估:对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调查、测量和评估。
签订协议: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明确补偿方式、金额及搬迁期限。
实施搬迁:按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组织搬迁,拆除房屋。
后续保障:对被拆迁人进行跟踪服务,确保其生产生活稳定。
归宗景区开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5
一、总则
目的:为确保归宗景区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适用范围:适用于归宗景区开发范围内所有需搬迁的土地使用权人及其建筑物所有人。
二、基本原则
合法合规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
综合补偿与妥善安置相结合原则
三、补偿标准
(一)房屋及其他构筑物补偿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市场价值作为基本补偿金额。
对于历史建筑或具有特殊文化价值的房产,在评估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偿额度。
(二)土地使用权补偿
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三)过渡期间费用补助
提供临时住房或按月发放租房补贴。
补偿因搬家产生的合理费用。
(四)其他损失补偿
对于因拆迁导致的生产经营中断等间接经济损失,经核实后给予适当补偿。
四、安置方式
1. 现金补偿
选择现金补偿者,将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款项。
2. 房屋置换
提供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新建住宅或其他形式的产权房作为安置房源。
3. 自行购房补贴
鼓励被拆迁户自行购买新房,并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五、实施步骤
前期准备: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整个过程;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宣传动员:通过多种渠道向涉及群众解释政策内容,争取理解和支持。
签订协议:与每位被拆迁人协商一致后签署正式合同。
执行落实: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搬迁任务,并及时支付各项补偿款。
后续服务:对已搬迁居民进行跟踪回访,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六、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解释权归归宗景区开发项目指挥部所有。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方案时,应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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