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 [篇1]
为进一步推动我旗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臵和帮教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责任制》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的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严谨的作风,进一步强化对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的检查督促,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全面、持续、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办法适用于对我旗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臵帮教工作的考核,考核工作每年第四季度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
一、我旗各基层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情况。(标准分34分)
1、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安臵帮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决策科学有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发挥充分的,得3分。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切实解决安臵帮教工作实际问题和困难的,得3分。
2、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指导、协调工作搞得好的,得3分(不能提供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的本项不得分)。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起草政策性文件和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下发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地方和部门落实的,得3分。
4、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研究解决两个以上实际问题的,得4分(每次会议得2分,不能提供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的本项不得分)。
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培训指导,协助看守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的得3分,未完成的酌情减分。
6、民政部门对符合城市低保或农村救助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范围或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分别达到90%和70%的得3分,未完成的酌情减分。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支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减免费用的得3分,未完成的酌情减分。
8、财政部门将安臵帮教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能保障工作正常开
展的得6分,不能提供财政部门拨付经费文件的本项不得分,所拨经费不能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酌情减分。
9、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安臵帮教工作的得3分,未完成的酌情减分。
二、机构、制度建设和日常工作情况,未完成不得分,效果差的酌情减分。(标准分44分)
10、建立健全旗级苏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得2分,落实工作人员并有效开展工作的得2分。
11、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制定完善落实衔接制度和各项措施的得3分。
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70%的得3分。
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消除治安隐患的得3分。
12、对司法所安臵帮教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达到总人数的60%的得3分。
13、司法所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一人一档,建档率达到90%的得3分。
14、对安臵帮教工作实际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落实好的得3分。
15、对安臵帮教工作先进集体、个人或刑释解教人员典型进行表彰或集中宣传的,在媒体(含报刊、网络等)和盟以上信息简报上发表宣
传稿件或刊登不少于3篇的得3分。
16、信息通报制度健全,信息渠道畅通,每年向旗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及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的得3分。
17、按时报送季度、半年、全年统计报表,并且数据完整准确的得4分。
18、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帮助教育活动,有文字材料帮教率达到90%以上的得4分。
19、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就业安臵率达到70%以上的得4分。
20、经过安臵帮教工作,重新犯罪率在3%以下的得4分,超过3%的扣4分,达到3%的不得分;刑释解教人员中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责任人被旗综治委查究的不得分。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未完成不得分,效果差酌情减分。(标准分22分)
21、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重点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和没有生活出路、可能导致重新违法犯罪的重点人落实管理、帮教各项措施的得4分。
22、对现有过渡性安臵实体(基地)进行普查、清理整顿的
得3分。
至少认定或建立一个安臵实体(基地)的得6分; 实体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得3分。
2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的`得3分。
24、安臵帮教工作取得突出或创出新经验,得到业务部门肯定的或得到表彰的得3分。
四、附则
25、本办法由旗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26、本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 [篇2]
一、 衔接工作制度
1、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
2、乡镇司法所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3、乡镇司法所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并与村、组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4、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5、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应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如果不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工作制度
1、县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到户籍所在乡镇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2、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3、建档要求:一人一档。档案主要内容有:1、通知书 2、本人
基本情况登记表 3、回访、谈话记录 4、 跟踪考察表 5、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三、谈心谈话记录制度
1、安置帮教小组(村)每季度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转变,生产劳动及生活等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工作。
2、乡镇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每季度要与村安置帮教小组一起召开一次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了解他们释放后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四、政治法律学习制度
1、建立政治学习制度。村安置帮教小组每月不少于半天,认真组织两劳释放人员学习马列主义和时事政治以及涉及安置帮教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规章,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增强他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2、加强对两劳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每月不少于半天,从而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防止和杜绝重新犯罪。
3、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
一、两门实用技术,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五、安置帮教目标管理制度
1、通过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使刑释解教人员逐步改邪归正,重新做人,改好率达到95%。
2、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
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安置,使他们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安置率达到90%。
3、通过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0%以下。
六、家访回访制度
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季度对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家访,村安置帮教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家访对于重点人员随时进行家访,并认真做好记录。
家访回访的内容和任务:1、了解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状况 。2、 听取他们对政府的意见和建议。3、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并对重要问题的处理情况和重点人员的监控情况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以使汇总上报。
七、帮教管理制度
1、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使刑释解教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
2、普遍帮教与重点帮教相结合。
3、组织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
4、正面教育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帮中教、教中帮,为刑释解教人员排忧解难。
5、个别谈心与集体对话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转化及稳定工作。
黄龙县安置帮教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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