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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通用23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通用2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1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源头监管工作,做好我市的质量定期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定检)工作,切实增强定检工作有效性,发挥定检工作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循国家和省、市有关监督检查的各项规定,结合责任区内企业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定检工作。制定本区域定检计划,省、市局安排的重点产品定检计划,局不再安排定检(同一规格产品,国家监督抽查6个月内,省市级抽查3个月内不得重复抽查)。
二、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数据库为基础,将辖区内的所有生产企业列入定检计划,定检覆盖率要达到100%。对于新办企业,在企业正常生产6个月内将其列入定检计划;对因破产、倒闭等原因导致企业注销的,要及时对计划进行调整。
三、定检周期一般为一年四次。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实施定检;重点产品和可能出现区域质量问题的产品,要根据情况加大检查频次。对荣获“中国名牌产品”和“黑龙江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免于定期监督检查。
四、定检具体要求:在规定的周期内,定检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事先透露给受检
企业。到企业进行定检抽样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样时要使用统一格式的《黑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单》和封条。抽样方法和数量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检本着就近就便我原则委托具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承担定检检验任务。定检检验要严格按标准和细则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全项检验,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类别应当标注为:定期监督检查。
六、遵照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确保企业整改到位。重点加强对质监部门发证产品不合格的后处理工作,对符合吊证条件的,要坚决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许可证件。要充分利用公告、黑名单等手段,增强定期监督检查的威慑国,对产品不合格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理。
七、执法监督股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季度全局定检工作小结上报市局,小结包括当月数据统计汇总、分析报告和上季度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情况。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质检科在技术制造部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生产全过程中的质量检验、控制工作。
第二条:认真贯彻本公司有关产品质量的精神,不断加强检验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质检工作的责任性。
第三条:严格执行产品标准,根据技术部门的要求,全过程验收公司产品,并及时提供结果报告,做到不合格的零、部件不入库,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公司。
第四条:协助生产车间进行产品自检工作,发现不合格的产品、零部件,必须督促车间执行产品质量“三不放过”原则,即废品原因找不出不放过;责任不查清不放过;解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第五条:做好产品质量检验统计信息反馈和存档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负责公司内长度计量仪器、仪表检定和修复工作。
第二章:产品检查
第七条:本公司或外协单位都应贯彻执行二级检验制度(自检、专职检)。大件、主要件加工,生产工人和专职检验必须持高度负责态度开展相互指导和互检,以确保产品质量。
第八条:检验人员应该严格按图纸,工艺技术及批准的技术修改文件进行验证,并认真做好检验原始记录,合格证填写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加工完成的零、部件,凭填写完整的工票(或工艺流程单和全部加工图纸交检验员检验,检验人员应根据有关标准验收并作出合格、工废、料废、返修、报废等结论,检验员应在上面签字。
第十条:需要返修的零件应开出返修单,并在零件上作出标记。返修后经检验人员复验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
第十一条:工、料废零件,如有回用价值,应按回用制度办理手续,未经办理回用手续的,严禁流入下道工序。
第十二条:废品应开出《上海盖尔特机械有限公司零件(部件)不合格品通知单》,并放置到指定地点,做好明显的废品标记(上红色油漆),办理好报废手续。
第三章:外协加工检验
第十三条:外协加工在提交协作单位前应预先通知检验部门,外协加工的零件须在检验员签证合格后才能进公司。
第十四条:外协加工的验收,由外协经办人员填写《外协零件交验单》一式二份交检验员验收。
第十五条:检验员应按图纸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并将检验结论填写在交验单上,一份交外协经办人员,一份由检验员留存,经办人员应根据交验单上的结论,对合格件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六条:进公司的外协加工件,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通知协作单位共同复验,必要时通知外协经办人办理退货手续。
第四章:不良品零件回用
第十七条:生产过程中发现废品应分析原因,查明责任,由检验员开出《零件(部件)不合格通知单》,责任者要在该通知单上签字。废品零件应置放在指定的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防止误用。
第十八条:由于不符合图纸、技术要求和工艺文件规定作废品处理的零件,如车间认为其疵病不影响整机性能和精度,由技术工艺,检验,经营销售部门提出统一意见,作为不良品回用。意见不统一则由技术制造部报请总经理最后审定。
第十九条:未办妥回用手续的疵病零件,不准转入下道工序,如
有违反,一切后果由当事者承担。属重大质量事故的.报废工件,要按情况另作处理。
第五章:整机检验
第二十条:部装、总装的质量检验应按图纸、工艺、产品合格标准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未经检验合格及未办妥回用手续的零件不得进行部装、总装,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出公司。
第二十一条:产品进行装配时,操作者应把零件的锐边、毛刺倒钝,洗刷干净,防止敲伤碰毛,按图纸工艺技术标准进行装配。
第二十二条:在整机验收前,操作者应按规定进行运转试验,性能合格后,交检验人员复验,并详细填写整机验收记录。
第二十三条:经上述程序检验合格后,产品需进行油漆、包装,由检验人员对油漆及包装质量作验收,并负责安放随机技术文件及合格证,检查随机附件是否齐全,经检验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作为正式产品完工出公司。
第二十四条:检验人员必须做好各项成品和实测检验原始记录工作,产品出公司,整理、汇总后存档。
第六章:质量跟踪
第二十五条:检验部门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向主管部长通报产品质量情况。
第二十六条:检验人员应将检测情况随时向部门主管通报。 第二十七条:操作者自检检验,在一批零件加工结束后,应做好自检、自分工作,并向检验员通报质量自检的情况,严格杜绝以次充好的做法。
第二十八条:检验员按加工工艺规定,对完工的零件进行检查。
在零件加工途中或工艺没有规定检验的项目,检验员可以拒绝检验,拒绝在工票上签字。
第七章:检测器具的使用和点检
第二十九条:正确使用各类精密的检测器具,禁止用精密量具检量未经加工零件的表面。
第三十条:严格量具的借用制度,公用量具由仓库集中保管,要使用者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第三十一条:正确、规范地使用检验器具,特别注意正确安放量具(安放稳妥、防热、防潮、防压)。
第三十二条:经常检查量具精度(复零工作),清洁量具。
第三十三条:每隔三个月,请专业计量人员检修一次常用量具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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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仓储设施:定期评估仓库设施,投资必要的升级,如安装温控系统、改进照明设施等。
2.强化员工培训:定期进行贮存管理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制度,提高执行效果。
3.实施信息化:引入先进的库存管理系统,实现库存数据的实时同步和精准分析。
4.完善安全体系: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无虞。
5.定期审计与反馈:设立定期的内部审计,收集员工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构建起一套高效、安全、可控的产品贮存管理体系,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4
1.不合格产品的定义和分类:明确各类产品的质量标准,将不合格产品分为严重、一般和轻微三个等级,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检测与识别:设立质量检测点,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对产品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后,立即停止相关生产线,防止不合格产品批量产生。
3.处理流程:对于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按照流程进行隔离、标识、记录,然后根据其等级进行报废、返工或修复。涉及重大质量问题的`,需由质量管理部门审批。
4.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溯机制,确定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必要时进行处罚,以示警戒。
5.预防措施:分析不合格产品的产生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如改进工艺、提升员工技能、加强设备维护等,并定期评估其效果。
6.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不合格产品的信息,包括类型、数量、原因、处理结果等,定期向管理层汇报,以便决策层了解质量状况。
7.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确保每个人都能按照标准操作,同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
本制度旨在通过系统化、标准化的管理,将不合格产品的影响降到最低,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5
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引进iso9001等国际质量标准,制定内部质量手册,明确各岗位职责,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2.培训员工:对全体员工进行产品知识、操作规程、质量意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全员质量管理水平。
3.实施信息化管理:利用erp系统跟踪生产进度,实时更新库存和物流状态,提高信息透明度。
4.设立质量奖惩机制:对产品质量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质量问题负责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激励员工重视质量。
5.定期评估与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针对问题进行整改,持续优化出厂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需要全体人员共同遵守并不断改进,以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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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的任务是:建立能够稳定生产合格和优质产品的生产系统,抓好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出合格或优质产品。
1、加强原材料采购的`质量验收,不购买无生产许可资质企业生产的材料,控制所有原材料,不经检验,一律不准入库结算。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及工作标准。
3、质量技术负责人要加强工艺检查,各工序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
4、加强重点工序的质量控制,使生产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产品质量。在配料、烘干处设立质量控制点,
5、对各控制点要严格进行实验和检验。主要控制原料使用量的计量、添加剂用量(严格执行gb2760标准)、理化指标;制面控制点:主要控制投料比例;烘干制点:主要控制温度和时间。
6、对生产中使用的面板、机器、定期定时清洗、杀菌,以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产品质量。
7、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产品质量。
9、加强产品防护,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
10、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要明确标识,单独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1、车间员工不经消毒或穿着不洁净工作衣,不得进入车间从事生产活动;
12、生产场所要严格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13、对主要原材料的购进要求运输容器及工具严格消毒处理,密封运输,确认原材料的质量安全。
考核办法
各项指标考核由技术总工负责,
具体考核内容:
(1)各工序工艺执行情况。
(2)产品防护情况。
(3)车间卫生。
考核办法:
(1)岗位员工不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操作者及时纠正,经济损失由岗位员工负责;
(2)工作中质量事故由车间负责人及岗位员工负责并进行经济处罚;
(3)每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两次不合格单位扣除部门负责人当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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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企业竞争力,建立和完善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1.提高产品质量: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规范企业产品生产过程,确保产品在设计、制造、检验等各个环节都符合标准要求,从而提高产品质量。
2.提高企业竞争力:优质的产品是企业竞争的基础,通过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
3.降低成本:通过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减少产品缺陷和质量问题,降低产品召回和维修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质量方针和目标:明确企业质量方针和目标,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和遵守。
2.组织架构和责任:建立明确的质量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职责。
3.流程管理:规定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和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4.质量控制:建立和实施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5.不合格品管理: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类、处理和追踪,确保不合格品不流入市场。
6.持续改进: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和评估,不断改进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
四、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
1.制定计划:确定实施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目标、范围和时间计划,明确实施的步骤和方法。
2.建立组织架构: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特点,建立适应的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制定制度文件:制定相关的制度文件,包括质量手册、工作指导书、程序文件等,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
4.培训和宣传:对所有员工进行质量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制度要求。
5.实施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6.持续改进:通过数据分析和评估,不断改进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
五、如何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1.强化质量意识:通过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产品质量的重视和责任感。
2.加强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工艺流程控制、质量检验和测试等,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3.深化供应链管理:加强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确保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的质量符合要求。
4.引进先进技术: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如物联网、大数据等,提高产品质量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5.加强持续改进: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和评估,不断改进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绩效。
建立和完善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是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通过明确质量方针和目标、规范流程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企业可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企业还应加强质量意识,加强供应链管理,并引进先进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只有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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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详细的价格计算公式,确保价格反映产品的真实价值和市场定位。
2.设立专门的价格管理团队,负责价格策略的制定和执行,定期进行市场调研,调整定价策略。
3.建立透明的价格公示平台,确保所有销售渠道和客户都能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价格信息。
4.引入自动化工具进行价格监控,实时跟踪市场动态,快速响应价格调整。
5.定期进行内部价格审计,评估价格策略的`实施效果,对不足之处进行修正。
6.对员工进行价格政策培训,确保全员理解和遵守价格管理制度,避免因人为错误导致的价格混乱。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可以构建一套完善的产品价格管理制度,确保价格策略的有效执行,从而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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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满足用户需求,明确质量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化工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本公司产品质量现状,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出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和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通过技术进步、质量改进和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创立具有竞争能力的名牌产品。
第四条公司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生产单位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质量负全部责任。主管质量工作的副总经理对公司的质量负有直接责任。子(分)公司的经理对本单位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质量管理原则。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公司(工厂)和直属单位。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置质量保证部,承担公司内各厂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出厂质量检验任务,又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和对中控指标进行抽检监督。
(一)贯彻执行国家、部门、地方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标准的规定。
(二)负责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实行监督,负责公司内部所需标准溶液的配制和发放工作。
(三)对出厂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未经检验的不准出厂,检验不合格的不准以合格品出厂。
(四)对出厂产品的外观、包装、重量、标识和贮存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对生产过程中的中控分析或半成品检验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司内部质量争议的仲裁工作。
(六)负责各类质量报表的综合、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七)为公司实施经济责任制和质量考核提供数据和具体建议。
(八)负责全公司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九)组织或参与访问用户了解产品质量情况,参与对产品质量的投诉和异议的处理。
第八条生产厂应设立独立、专职的中控分析室,中控分析室按公司分析室认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控制的检验。
第九条子(分)公司经公司授权应设立独立、健全、专职的质检分支机构,承担本单位的进厂原辅材料和出厂产品的检验监督工作,质检机构按公司分析室认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业务上接受公司质量保证部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各部门,各级人员按公司规定的质量职责和权限,落实质量责任制,用良好的工作质量,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部对控股子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参股子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解。
第三章采购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部门有责任按要求采购合格的物资,每批(件)进厂物资应带有其应有其应有的合格证或质量证书(未加工的原矿等除外)。
第十三条物资进厂后应按品种等级分别存放,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主要化工原辅材料进厂,采购部门应及时向质量保证部报检,质量保证部应及时将不合格原辅材料的情况反馈给采购部门并在生产调度会上通报。
第十五条部分化工原辅材料,公司不具备检测能力,需经供应部、质保部、生产部等单位对供方单位进行质量体系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单位,才能具备供货条件。
第十六条定量包装物的材质、标识、标准由销售部门提出要求,采购部门按要求采购,销售部门组织验收并作记录。
第四章生产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准生产,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产品交库和销售。
第十八条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直接投入生产,不合格的原材料经搭配或其它办法处理后可确保投料后生产的产品质量合格,须由生产管理部作出处理方案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投料使用。
第十九条生产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写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应规定到必要的程度,应鼓励改进产品质量和提高生产能力的研究和使用,新工艺的使用须按程序批准后方可应用。
第二十条质量保证部负责生产控制分析规程的组织编写,各使用单位配合。
第二十一条所有的生产设备和流程、仪器、仪表,均应控制在正常状态,按生产工艺规程进行巡检,按规定周期校检设备仪器仪表,按生产工艺规程规定的取样点检验项目和频率进行生产控制分析,生产管理部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第五章产品检验交库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产品生产后由各生产单位按生产工艺技术规程规定的项目自检合格后,再由质保部按产品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凭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办理交库手续。
第二十二条定量包装的产品,包装者应保证重量合格,计控部门负责计量检查,质量保证部负责重量抽查。定量包装的单件产品的合格证,由各生产单位负责负责印制粘贴和放置。
第六章产品储运和包装物标识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重复使用的包装物在使用前由生产厂处理(用户自带包装物由用户负责其质量)。
第二十四条包装物标识应符合规定要求,通常有产品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型号、主要成份含量、重量、生产批号成份厂日期、生产厂家、产品标准编号等,限时使用的产品须注明有效期;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应注明许可证标识和编号;对剧毒、危险、易碎、怕压、防潮、不准倒置以及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在内外包装上必须有显著的指示标志和储运标志。包装物标识由质量保证部负责管理。
第二十五条产品交库后,销售部门应将产品分品种、批次、级别妥善存放。产品存放时间过长,出厂时销售部门应通知质量保证部,重新进行检验。
第二十六条销售部门负责出厂产品自备火车槽车的检查验收,对影响质量的槽车组织必要的清洗,保证产品装运过程不至于被污染。
第二十七条计控部门负责非定量包装产品的出厂过磅工作,并负责抽查。
第七章产品销售及服务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准销售;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第二十九条没有产品标准,未经质量保证部检验的产品不准以合格产品销售。
第三十条不合格的产品不准以合格产品销售,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等级但仍有使用价值的不合格产品,可降级出售,在产品包装上必须有“处理品”标志;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必须及时销毁和作必要的处理,不得以处理品销售;可返工的产品返工后,必须进行检验。
第三十一条销售部门负责产品售后服务工作,质量保证部配合作好公司产品质量方面的查作好务及质量争议的处理,如用户因产品质量及服务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室负责处理,有关部门参加,以求公正处理。
第八章产品标准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技术发展部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规程等技术资料的收订,并及时提供给质量保证部和有关单位。
第三十三条质量保证部负责新产品标准的实施,如个别产品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按规定日期实施,由质量保证部收集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核准,可推迟一定日期实施,但应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早实施。
第三十四条如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由技术发展部负责组织产品的企业标准制订、发布、备案和归档。
第三十五条为调整产品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根据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对某些主要产品,质量保证部可制定严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同时根据产品标准水平及企业产品实际质量水平,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产品质量双采“认证”。
第九章产品质量信息管理
第三十六条质量保证部负责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处理。各部门有责任将收到有关产品质量信息及政策法律法规传递给质量保证部。
第三十七条质量保证部汇总、统计本公司的产品质量情况,次月5日前报出质量月报,传递给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章产品质量的考核
第三十八条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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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详细的质量手册:阐述企业的质量政策、目标和程序,供全体员工参考执行。
2.设立质量管理部门:专门负责监督和指导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制度落实。
3.实施iso认证:通过国际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质量管理的专业性。
4.引入质量工具:如pdca(计划-执行-检查-行动)循环、六西格玛等,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5.推行5s管理: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打造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
6.定期评审和修订制度:根据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适时调整和完善质量制度。
产品质量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和持续努力。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品质的道路上稳步前行,赢得市场的长期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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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合作社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我合作社的市场信任度,提升我合作社的品牌形象,依据农业部制定的“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产品卫生质量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合作社的实际状况,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详细内容如下:
一、农药安全使用管理
1、合作社使用的农药必需统一选购,专人负责,并要在技术人员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用药。
2、选购的农药必需“三证”俱全,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要核对相符,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农药的进仓库存和出仓使用状况进行统一登记。
3、要选用生物源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禁用和限用的一切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4、做好病虫测报工作,选择最佳防治时期,尽量做到低浓度使用。
5、最终一次施用农药要严格遵守采收安全间隔期,尽量降低农药残留量,确保产品达到优质、安全的.标准。
6、使用农药要留意人畜安全,农药包装物要准时收集处理,尽量削减环境污染。
二、肥料安全使用管理
1、肥料要专人负责,统一选购。
2、购买肥料产品必需有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以确保肥料产品质量合格,肥料的购买和使用状况要进行统一登记。
3、农家肥要经过高温发酵达到无害化标准后方可施用。
4、要采纳科学的平衡施肥方法。
5、根外追肥要选用有机氮肥,最终一次追肥应在收获前8天以上。
三、生产安全管理
1、根据农产品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2、适时采收、包装,并按法定要求进行标识。
四、运输安全管理
对运输工具要清洗洁精,确保运输过程不会对蔬菜造成污染。
五、仓储管理
1、肥料、农药、蔬菜的存储仓库要分开,禁止混放。
2、不同种类的农药要隔开存放,禁止混放。
六、登记、记录管理
1、对农药、化肥、种子的购买、存储、使用状况做好登记工作。
2、对生产、运输、销售各个环节做好记录工作。
3、登记、记录要保存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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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详尽的农产品质量手册,明确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质量标准。
2.引入第三方质量认证机构,定期对农产品进行独立评估,保证公正公平。
3.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追踪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确保可追溯性。
4.设立质量监管小组,负责日常检查和问题整改,强化内部管理。
5.开展农民合作社和农户的培训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管理知识。
6.定期评估和更新管理制度,适应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
7.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合作,共同推动农产品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农产品管理制度将更加健全,有助于打造安全、优质、可持续的农产品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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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了保证产品的品质制定,品质管理制度的推行,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品质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保证本公司品质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品质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包括:
(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二)各项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仪器管理;
(四)品质检验的执行;
(五)品质异常反应及处理;
(六)客诉处理;
(七)样品确认;
(八)品质检查与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本公司品质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各项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四条: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一)原物料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在制品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五条: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一)各项品质标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品质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同业水准③国外水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呈总经理批准后品质管理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二)品质检验规范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召集品质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①检查项目②料号(规格)③品质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一)各项品质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二)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品质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三)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14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设立行政部、技术部、质检部、生产部、购销部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机构,由质量负责人指挥。
二、由质量管理机构制定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原材料购入时,仓管员应对需检验的原材料,开立需检单,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完成检验。
四、质量管理部门对制造过程的在制品均应依“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实施全套质量检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车间主管必须督促员工对所制品进行自主检验,遇质量异常时予以挑出、改进和处理。
六、质量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实施质量检验,产品合格以后才能出货,以确保产成品质量。
七、原材料进厂检验有异常时,质检主管均在说明栏内说明异常原因。异常的原材料经核决试用后,要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记录使用情况与供应厂商交涉。
八、质量负责人对预定交库产成品作最后指标检验,合格的办理交库手续,不合格的.不能交库,按“异常处理单”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九、为培养基层管理人员的质检管理,各部门应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十、制定工艺质量评比和激励制度,坚持工艺质量检查整改制度。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15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所购外购件以及公司生产的产品材料质量符合要求,部门人员能严把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品管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职责
总 经 理——负责对本制度的批准及争争议问题的最终裁决
品管部经理——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实施监督。
品管部组长——负责对本车间范围所有人员的培训及监督执行。
品管部各员工——负责执行本制度。
四、车间检验人员的规定
1. 检验员根据各自车间、流水线的安排进行工作;
2.按时上岗,不得早退、不得请假,如有事应及时告之办公室,并由办公室人员组织安排人员顶岗、替岗;
3 .下班前做好本班工作,及时清理、清扫工作区域的脏污,切断电源。
五、来料检验规定
1. 对外购紧固件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紧固件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5%,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包装内是否有合格证等相关的质量证明。
2. 对外购型材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型材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10%,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型材表面是否有材质标识及生产厂家的标识等相关证明,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书。
3. 对外购铸件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铸件必须做全检,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要求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书。
4. 对外购电气件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电气件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10%,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电气件是否有相关标识及生产厂家的标识和3C标识等相关证明,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电气件的合格证明书。
5. 对外购轴承,油封等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型材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20%,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外购件合格证及生产厂家的标识等是否齐全,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书。
6. 对外购油漆的检查:油漆外包装上合格证及生产厂家的'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
六、成品、出料检验规定
1、 各检验员,对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必须按照技术标准或合同要求进行检验。
2、 检验员如发现不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产出的半成品、成品出现质量问题,本产品不予判合格,并将质量问题和质量记录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3、 检验员在检验半成品、成品中,如发现质量问题,本产品不予入库,否则造成退货现象,均由本人负责。
4、 检验员由于工作不认真或盲目处理半成品、成品,检验如出现质量问题,均由本人负责。
5、 检验员必须认真检验半成品,成品(如检查各部位紧固、连接等)都作相应地记录,合格证有关内容要清晰,以免造成安装错误。
6、 抽查人员随时抽查检验员已经检验过的半成品、成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对质检员作相应处罚。
7、对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或半成品,签发合格证和检验合格单,对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或半成品,作好标记,提出处理意见。
七、检验管理
1. 本办法适用于品管部门的基本任务、工作职责及有关部门相互关系和考核内容。
2 .基本任务是以质量为中心,切实做好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协助质量认证工作。
3. 应每日、月、年向有关部门提供日报、月报和有关资料供部门之间工作的配合。
4.及时反映生产车间、相关部门有关产品质量的报表和资料。
5. 对原料仓库提供及时合格与不合格品处理意见。
6. 及时反馈采购部门外协、外购、零配件等物资合格与不合格品的处理意见。
7. 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8.及时向各车间反馈有关产品售后服务客户投诉的质量信息,以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改正。
八、 检查与考核
1. 对本公司产品的质量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2.对本部门检验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出厂合格证的签署负责。
3. 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负责作出处理。
4.按照公司质量考核细则规定对各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负责。
5. 如违反上述考核细则及有关规定,按公司规定的经济责任制条款进行处罚。
九、 质量分析例会
1. 为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使品管部及时准确地掌握质量情况,科学地搞好质量管理,品管部采取定期召开质量例会制度。
2. 质量分析例会在每个周二召开。
3. 质量分析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轮流主持召开,工程技术部、各车间、品管部、市场部及各相关部门等应参加会议。
编写员工手册的重要性及作用
当前普遍存在新进员工对公司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相关基本手续的办理程序认识不清等问题。虽然这和员工自我素质,重视程度等密切相关,但更主要的是没有形成常态化机制。所以,笔者认为编制员工手册的办法,可以补上这块短板。另外,员工对于相关基本手续办理程序不明,也不利于办事效率的提高,甚至可能损害员工的基本利益。而在员工手册中予以明确,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工伤手续如何办理,所需走的流程,资料,注意事项等,现在一般遇到这种情况,都是先咨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再去办理。如果在员工手册中予以明确,就可以提高效率。此外相关内容编入员工手册,作为基本培训教材,可以减少培训资料的打印,节约相应成本。
员工手册的作用在于让员工了解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向心力,凝聚力,知道企业的基本制度,形成正确的行为规范,更好地保护自身的权益。对于企业来说,编写员工手册可以更好地培养高素质人才,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员工手册应本着“精简,实用,全面”三个基本要求来编写。所谓精简,就是要求把最重要、最基本的东西编写进去,内容不可多而杂,要一目了然。所谓实用,就是不单独写理论方面,要注重实用性,有效性。所谓全面,就是在员工手册中要注重考虑到员工基本的方面,尽量维护员工利益。
公司员工手册必须要员工签字吗
法律分析:员工手册是单位的各种规定制度,员工的责任与义务综合汇编起的文件,员工在领取时需要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员工手册不合规,签了有影响吗?
员工手册是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利益、保护员工权益等。如果员工手册不合规,可能会产生以下影响:
法律风险:员工手册作为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其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员工手册中的条款违反了法律法规,可能会产生法律风险,企业可能会被相关部门处罚,也可能会面临员工的诉讼。
劳动关系风险:员工手册是规范企业内部员工行为的重要依据,如果员工手册中的规定不合理或者不合法,可能会引发员工不满,影响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
企业形象风险:员工手册是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员工手册不合规,可能会对企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降低企业在公众和员工心目中的信誉度。
因此,如果员工手册不合规,建议企业进行修改和完善。如果员工已经签署了不合规的员工手册,可能会对企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具体影响取决于不合规的具体内容和员工手册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或劳动关系风险,企业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订或修改。
员工手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员工手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企业有没按照法定程序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制定。
公司制定或修改员工手册有效,取决于是否履行了上述程序,如履行了上述程序,员工手册有效。从法律意见上来讲,在这些程序中,没有明确规定员工是否签字,一般经过上述程序后,并没有规定员工必须签字。从实践操作角度讲,企业或公司最好让劳动者在员工手册上签字确认。企业在用工方面,在系统规范的制定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时,更应注意使其产生法律上意义。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16
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1.3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1.4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5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2.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2.1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2.1.1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2.1.2违反标准/合同规定,编制工艺造成严重后果的;
2.1.3因错检.漏检,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
2.1.4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2.1.5因物资/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2.1.6因错发产品/材料,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
2.1.7因运输维护不当,造成产品/材料受损,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2.1.8因核算失误,下错生产通知单,而造成物资/产品积压的;
2.1.9不具备上岗条件,擅自开动生产设备的.;
2.1.10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2.1.11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2.1.12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2.1.13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2.1.14一次交验合格率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
2.2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2.2.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的;
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2.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且不足10000元的;
.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2.2.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
凡行为/现象属于2.1条规定,造成损失/影响不属于2.2.1条和2.2.2规定范围之内的,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3.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a.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b.罚款;
c.停职参加学习进行教育;
3.1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500-10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100-3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3.2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3.3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
3.4对于连续十二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质量事故者,若第一次已给予通报批评,则第二次最低行政处分为警告或降级,第三次最低处分为严重警告,第四次给予留职查看或辞退,其它情况依次类推,直至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4.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4.2发现工艺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4.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4.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4.6在对外来往中,维护本公司利益/形象,使公司损失减少.利益增加/形象提高的;
4.7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质量方面奖励/表扬的;
4.8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4.9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5.奖励的类别
质量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记功.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发给奖品或奖金。
5.1对改进产品质量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可给予记功一次,并按直接效益的1-5%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相应奖品。
5.2对改进产品质量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可进行通报表扬,年终优先推荐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并按直接效益的1-5%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相应奖品。
5.3对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低于5000元的,可进行口头/书面表扬,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或奖金。
5.4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不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可视其影响程度大小给予表扬或记功,并发给奖金100-3000元。
5.5有特别突出贡献者,由公司总经理发给特别奖,并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
6.质量奖惩的实施
6.1品质部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2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6.4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7说明:
7.1本规定解释权归办公室;
7.2本规定未定事宜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总经理决定。
7.3本规定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8附则:
公司主要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的规定:
8.1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柜体≥ 92%
产品质量奖惩制度篇5
一.化验室没有按规定取原料.产品样;或样品未按规程方法分析化验;或做单样;或漏检项目,发现一次就扣除化验室全体50%年终奖励,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二.生产未按原料分析数据通过配料计算加料,发现一次扣除生产人员全体50%年终奖励,主要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三.供应原料.成品帐物不符,统计亏损差额的价值,从相关管理人员中年终奖或工资中扣除,反则反之。
四.生产科.化验室(缺一不可)未会同共同对原料.成品取样,发现一次扣供应科全体50%年终奖,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五.车间班组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吨位计酬,不合格产品返工的电耗.煤耗.吨位修理费.吨位管理费.吨位工资.损耗的原材料必须从返工班组吨位计酬中扣除,当班组长当月工资的10%也同时扣除。
六.领导下达错误指令,其所下令应扣金额由下指令的领导负担,造成严重后果时,除经济处罚外,行政上免除其职务。
七.车间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计划停车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该现状的责任班组10吨吨位工资,该班组在第二次上班必须全部处理完,否则一次加倍扣除吨位工资,依此类推。车间主任1%的工资也依次同时扣除。
八.车间所有设备由修理工包机,包机设备的故障率,并及时知会品管部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再逐级呈送至厂部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6.2属月度质量统计后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品管部负责按月收集.统计,并将有关质量原始数据汇总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单位,再由其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逐级呈送至厂部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6.3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所产生的奖罚金额,均于当事人当月薪资中体现,并在公告栏上加以公布。
7.执行奖罚的原则
7.1具备充分的理由和清晰的证据。
7.2奖罚的轻重程度应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损失相符合。
7.3实施处罚时,应提前确认程序/流程/标准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人员资格等,仅在因人为因素(未落实有关标准/无责任感/粗心大意等)造成的不合格时,则执行质量处罚。
7.4员工对质量处罚不满意时,有上诉的权利,申诉至行政部调查。
8.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厂部经理或以上级临时决定奖罚办法。
9.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正时亦同。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17
1. 目的
为更好的提高产品生产质量,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听取顾客及相关方的意见和要求,更好地运用统计技术,加强对产品质量运行趋势实施控制,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及时解决产品质量问题,不断持续改进,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生产保持最佳控制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生产加工的全部覆盖产品(含顾客来图产品)。
3. 职责
3.1 质量保证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组织实施本制度。
3.2 其他相关部门执行本制度,实施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产品质量回访。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产品质量回访
4.1.1 产品质量回访每月进行一次,在顾客及相关方所在地进行,雷打不动;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增加,可临时组织进行。
4.1.2 产品质量回访由质量保证部组织进行,由生产部、技术市场部、相关生产车间的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加。
4.1.3产品质量回访主要解决我厂生产的ct、光机等数字医疗产品,干燥机、热风炉等系列产品,其他顾客来图产品等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图纸设计问题、工艺设计问题、工装设计问题、产品制造问题等所发生的质量问题。
4.1.4 产品质量回访的主要对象为顾客及相关方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负责产品质量、生产等相关人员及相关产品的操作人员等
4.1.5 产品质量回访的主要目的是了解顾客及相关方人员对我厂生产产品的存在质量问题的意见和对我厂生产产品的改进要求;对我厂相关服务的意见及对我厂相关服务的改进要求。
4.1.6产品质量回访由质量保证部负责记录和汇总,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应详细记录问题内容,汇总后形成记录并保存。
4.2 产品质量报告
4.2.1 质量保证部每月10日前对上一个月的生产产品质量情况、顾客投诉情况、产品质量回访情况及质量控制趋势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月质量报告,经主管厂长审批后下发到各生产部门。
4.2.2 月质量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4.2.2.1 当月工厂质量目标(产品质量方面)实现情况统计分析数据。
4.2.2.2 产成品及零部件完成情况统计数据。
4.2.2.3 当月产品质量事故情况统计及原因分析。
4.2.2.4 当月顾客质量投诉情况统计及原因分析。
4.2.2.5 当月产品质量回访情况统计及原因分析。
4.2.2.6 纠正措施建议及事故处理结果。
4.2.3 质量报告制度要求
4.2.3.1 检验员在日常检验工作中认真按照合同或产品分类填写检验记录,并逐步向按照零件分别填写检验记录过渡,适当时,实行检验记录按零件填写。
4.2.3.2 下序检验员应对上序检验员的`检验结果进行重新检验或确认,并建立检验或确认记录,没有重新检验或确认记录或签字应视为漏捡。
4.2.3.3 对检验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检验员应认真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即使上报。质量保证部适时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处理。
4.2.3.4 检验员与每月5日前对本人上一个月的检验记录进行整理及统计分析,并认真填写质量月统计记录单与检验记录同时上报。
4.2.3.5 质量保证部依据检验员上报的月统计记录单、检验记录及产品质量回访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提出解决问题的要求,解决问题的时间,及问题解决后的验证部门及验证人要求等形成月质量报告。
4.2.4 质量保证部于每年的4月、7月、10月按照4.2.2的内容形成季质量报告,并于每年的1月份形成上一年的年质量报告,审批并下发。季质量报告和最近的一个月质量报告可形成同一报告下发。
4.3 质量保证部负责按照解决问题的时间要求,对负责解决问题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跟踪验证,并将问题解决结果上报厂长,通报顾客及相关方。
4.4质量报告的统计分析数据可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考核依据。产品质量回访及报告的相关记录由质量保证部按照《记录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存。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18
2023新产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的新产品研发过程高效、有序,同时降低风险,提升市场竞争力。它通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和激励机制,保障创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市场接受度,最终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内容概述:
1. 研发规划:确定新产品开发的目标、时间表、预算和预期成果。
2. 团队管理:组建跨部门团队,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协作顺畅。
3. 创新流程:设立从概念生成到产品上市的完整流程,包括市场调研、设计、原型测试、生产准备等阶段。
4. 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制定应对策略,降低项目失败的可能性。
5.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标准,实施严格的质量检查和测试,保证产品质量。
6. 评审机制:设立定期评审点,评估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及时调整策略。
7. 知识产权保护:制定专利申请和版权保护策略,保护企业创新成果。
8. 市场推广:结合产品特性,制定营销策略,确保产品上市后的市场推广。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19
一、总则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产品质量标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国家产品质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公司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责任
公司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由公司品管部门负全责,生产部、技术部门协助配合。并由品管部门负责最终给产品张贴质量合格标识,负责向顾客提供有关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凡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客户退货、产品召回、纠纷等问题时,均由检验人员按规定承担全部责任。
3、质量检验主要环节
质量检验主要环节分为:原材料检验(依据相关购买合同条款进行检验)、产品生产过程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三个方面。
4、检验方法
直观检查与仪器检查相结合、抽检和普检相结合。
5、检验人员权限
检验人员对产品质量拥有一票否决权,凡被检验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或原材料),不得进行生产和销售。
6、检验记录
每次检验都要有检验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后进行存档保管,产品原始检验记录至少保存二年以上。
二、原材进厂检验
1、时机
原材料入厂办理入库前,由采购部门通知品管部门对来料进行检验,未经过品管部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来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2、查验内容
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是否齐全,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破损,是否受潮,雨淋。
3、质量抽检
依据公司标准和与供应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标准,对不同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如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品,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退货处理。合格品填写来《来料产品质量检验单》签字后交付采购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三、 生产过程检验
1、生产过程检验原则
(1)原材料批次更换时必须取样检验。
(2)原纸、纱线换卷时必须取样检验
(3)生产线因故障停机,再开机后生产产品必须取样检验。
(4)每卷纸下线后必须取样检验。
(5)每卷纸生产过程中必须有3-5次取样检验。
2、主要检验内容
(1)生产过程取样检验主要检测“定量(克重)、抗张力、撕裂度,耐破度”四项批标。
(2)产品下线及每卷纸生产中间应按照公司产品规定的检测内容,进行不少于19个项目的内容检验(详见《产品标准检测表》)
3、产品质量判定。
根据检验情况,填写检验报表,作出合格与否的决定。每卷产品下线后最终检验项目数据与中间抽检记录数据,一并进行存档保存。
三、产品出厂检验
1、出厂检验的时机
产品出厂检验一般在产品复卷、分切后预包装前进行。刚下线的产品直接进行复卷、分切的可结合每卷产品下线后检验合并进行。已包装好的产品出库发货,只对产品外包装合格标识和外包装情况进行检查。
2、检验的内容
(1)外观检查:主要检查有无分层、跑线、起皱、起泡、浆块、树皮现象;检查产品颜色是否均匀无色差。对有上述现象的`产品,如果超过产品总量的10%以上可判定不合格品,对未超过10%以上的,可责成相关人员进行人工分检。
(2)技术指标测定:按照检验标准进行不少于19项技术指标的测,并与原始检验记录进行核对,无出入的以最终检验结果为标准,对记录进行存档保存,并给单位包装发放张贴合格标识。如与原始记录差异较大的,可进行重新复检,以复检结果做为最终结果记录备案。
(3)对3项以上技术指标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可确定为二级品,并张贴二级品标识,存放指定位置不予发货。
四、检验仪器管理
1、检验人员职责
(1)检验设备管理由品管部统一管理、操作和维护保养。
(2)检验设备由品管部指定专人进行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设备台账,设备资料明细表,校检记录,校检计划等。
(3)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精心维护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二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
2、设备操作要求:
(1)使用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线路是否连接正确。
(2)严格按规程进行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
(3)严格控制操作规范要求操作,做到不超温,不超压,不超速,不超负荷。
(4)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制度,认真进行检查记录,使设备经常保持清洁、润滑和良好的技术态。
(5)使用完毕后,立即清理试验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
(6)关闭电源。
3、正常维护与保养
(1)检验计量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3)按规定进行及时加油,润滑。
(4)定期检查校验,保持清洁,无尘埃。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20
1、加工过程产生的次品、废品,由于错验、漏验造成的均由车间质量管理部负责。
2、对生产过程中违反工艺操作,使用不合格材料的,有关检验人员有责任及时报告,防患于未然。
3、对未经检验的材料、半成品、成品有权制止使用、加工、装配、入库、出厂。
4、各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检验制度,并做好记录和执行工作,每月定期的小结和特殊情况的报告是防止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对于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汇同有关部门检查到底,并督促做好后续工作,如更改资料文件、不合格的隔离处理工作。
5、质管部在做好统计工作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部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质量分析会议作出有关的执行情况。
6、公司下达的质量指标(产品合格率、返修率)是公司考核部门工作的主要依据,每季度考核一次,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与预防也是依据之一。检验人员的考核,可依据技术含量高低、错验、漏验的频次,质管部制定具体考核指标。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21
1.制定标签政策:企业应制定详细的标签政策,明确标签内容的规范、设计原则和审批流程。
2.建立审核机制:设立专门的标签审核部门,负责检查所有产品的标签,确保其合规性和准确性。
3. 提供培训:定期为员工提供标签法规和设计实践的培训,提高全员对标签管理的认识。
4.技术支持:利用数字化工具,如条形码、二维码等,增强标签信息的.交互性和追溯性。
5.监控与反馈:设立反馈渠道,收集消费者和市场对标签的意见,持续优化标签设计和内容。
实施这一系列措施,企业将能够构建一个高效、合规的产品标签管理体系,为产品的市场表现打下坚实基础。通过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企业将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时,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实现长期的商业成功。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22
一、化验室没有按规定取原料、产品样;或样品未按规程方法分析化验;或做单样;或漏检项目,发现一次就扣除化验室全体50%年终奖励,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二、生产未按原料分析数据通过配料计算加料,发现一次扣除生产人员全体50%年终奖励,主要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三、供应原料、成品帐物不符,统计亏损差额的价值,从相关管理人员中年终奖或工资中扣除,反则反之。
四、生产科、化验室(缺一不可) 未会同共同对原料、成品取样,发现一次扣供应科全体50%年终奖,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五、车间班组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吨位计酬,不合格产品返工的电耗、煤耗、吨位修理费、吨位管理费、吨位工资、损耗的原材料必须从返工班组吨位计酬中扣除,当班组长当月工资的`10%也同时扣除。
六、领导下达错误指令,其所下令应扣金额由下指令的领导负担,造成严重后果时,除经济处罚外,行政上免除其职务。
七、车间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计划停车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该现状的责任班组10吨吨位工资,该班组在第二次上班必须全部处理完,否则一次加倍扣除吨位工资,依此类推。车间主任1%的工资也依次同时扣除。
八、车间所有设备由修理工包机,包机设备的故障率<8小时/月,每±1小时修理工每人加扣10元。修理工不接受车间或厂、科室下达的任务,一次每人扣20元。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23
第一条为进一步稳定提高分公司产品质量,规范分公司质量管理,落实质量管理责任,防范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和《自贡分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等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分公司实际,制定本问责制。
第二条本问责制问责的适用范围,是指分公司对各处室部门、生产中心、盐矿发生的质量责任其相关责任人、管理者实施的问责管理。
第三条凡发生一起特大质量事故造成公司利益损失严重
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分公司主要责任人由上级主管部门实施责任追究制,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不适用本问责制。
第四条本问责制遵循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本问责制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基本方针,努力构建部门依法监管、中心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监督的'工作新格局,逐步形成质量管理自我约束、依法加强、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相关领导、管理人员、班值长、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以10-100元罚款。
(一)部门无人员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的,处罚部门(中心)负责人20元/次,未参加人10元/次;
(二)发现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不上报、不采取措施的,处罚直接责任人20元,管理人员5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三)不按分公司规定要求开展质量培训学习或质量培训学习无记录的,处罚直接责任人10元,质量管理10元,单位负责人20元/次;
(四)违反质量管理规定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不听劝阻未发生事故的,处罚责任人50元;
(五)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发出整改通知,未按时、按规定要求完成的,处罚管理人员20元,单位负责人50元;
第七条违反分公司质量管理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发生质量事故,有下列情形的,对相关领导、管理人员、班值长、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一)发生产品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按2%的经济损失进行处罚,对负有责任的班值长、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按100-800元进行处罚;
(二)在销区因产品质量导致销区市场销售受到严重影响甚至退出市场(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按1000元进行处罚,对负有责任的班值长、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按50-500元进行处罚;
(三)因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对直接责任人按单位处罚的10%进行处罚,或调离原岗位。对负有责任的班值长、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按50-500元进行处罚;
(四)发生产品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对直接责任人按1%的经济损失进行处罚,对负有责任的班值长、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按50-400元进行处罚。
第八条产品添加剂不符合产品质量管理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领导、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一)食用盐产品添加剂、卤水处理剂采购部门必须按照采购程序到具备生产资质厂家进行药品采购,违规操作,对主管部门负责人处罚500-1000元,对采购人员处罚200-800元;
(二)药品入库,库管人员应做好入库产品外观质量检查并通知专业部门进行抽样检验,违规操作,对责任人处罚20元/次;
(三)药品检验部门接检验通知不进行药品检验的,对责任人处罚20元/次;
(四)药品发放应按领料单品种、数量进行发放,违规操作,对责任人处罚20元/次;
(五)药品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进行药品配制,并做好药品使用记录,违规操作,对责任人处罚20元/次。
第九条卤水处理质量指标应符合分公司质量标准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班值长、管理人员进行问责:
(一)原卤,由主管部门每旬进行抽查,质量指标未达到公司质量要求,处罚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班值长、管理人员2—4元/项/次;
(二)精卤,由主管部门每班进行抽查,质量指标未达到分公司质量要求,处罚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班值长、管理人员2—4元/项/次;
第十条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主要参数应符合生产操作规定参数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班值长、管理人员进行问责:
罐内料液质量,由主管部门每班进行抽查,质量指标未达到分公司规定要求,处罚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班值长、管理人员2—4元/项/次。
第十一条成品盐产品质量应达到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要求,并合格出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班值长、管理人员进行问责:
(一)成品盐质量由专职检验部门按规定每班进行抽样检验,未执行,处罚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班值长、管理人员2—4元/项/次;
(二)成品盐质量经专职检验部门抽样检验,质量指
标未达到产品质量要求的,处罚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班值长、管理人员2—4元/项/次;
(三)成品碘盐经专职检验部门抽样检验,碘含量指标未达到产品质量要求的,处罚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班值长、管理人员10—15元/项/次,单位负责人20元/项/次;
(四)每批成品盐质量由专职检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按时报送规定岗位和部门,未执行,处罚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班值长、管理人员2—4元/项/次;
(五)所有出仓产品必须是经专职检验部门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合格的产品,未经检验分析或不合格产品禁止发运出仓,未执行,处罚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班值长、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5—20元/批。
第十二条产品筑装质量应符合分公司产品规定质量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班值长、管理人员进行问责:
(一)产品包装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对包装热合、缝口、称斤质量进行抽查,未执行,处罚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班值长、管理人员2—6元/次;
(二)主管部门每旬按规定对产品筑装质量进行抽查,未达到产品规定标准,处罚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班值长、管理人员1—3元/项/次;
(三)筑装质检员按规定要求每班进行质量检查,未执行,处罚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5—20元/次;
(四)产品堆码应按操作规定在指定仓位分类堆放、标识准确、遮盖完好,未执行,处罚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班值长、管
理人员1—4元/堆。
第十四条本问责制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分公司原有相关制度与之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本问责制解释权由安全质量管理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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