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电视台用语用字监督监测制度

时间:2022-11-23 20:54:11 监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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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电视台用语用字监督监测制度

为了培养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促进用语用字规范化,我台制定监督、监测制度如下:

临夏县电视台用语用字监督监测制度

一、我台办公室牌、标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 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二、我台在橱窗、宣传栏、公示栏、各部室印发的各种材料用字禁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尽量避免使用错别字。

三、办公室布告白板、标语、值日表、作息时间表等必须使用规范字。

四、我台召开的各种会议必须使用普通话,并要求规范用语。

五、我台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上述公共场所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错误之处,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六、通过每周学习培训及其他活动载体,对员工进行用语用字规范 化教育,使员工能正确分辨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做到使用规范字。

七、人人讲文明、讲礼貌,正确使用普通话进行正常交流。 本规划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二○一三年元月

临夏县电视台用语用字监督监测制度 [篇2]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有关规定,规范语言文字工作,制定以下制度。

一、临夏县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

二、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必须持有符合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才能上岗。

三、电视台自办节目必须使用普通话播音,节目主持人和出镜记者必须使用普通话作为主持、采访用语。

四、新闻部、制作部、广告部必须确保电视屏幕上的用字符合规范。

五、编辑、记者和电视节目制作人员应积极参加规范汉字培训测试,熟悉国家关于现行汉字的规范标准,提高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

六、台领导、总编室、播音制作部、新闻部、广告部在审稿、审片时需认真校对、加强把关,杜绝不规范用语、用字。

七、处罚措施。如果在已播出的节目中发现播音错误,错一处分别扣播音员和值班主任绩效工资30元,节目制作人员和审片组成员绩效工资20元。电视屏幕上发现一个错字,如果是记者打错,则分别扣记者和值班主任绩效工资30元,节目制作人员和审

片组成员绩效工资20元;如果是节目制作人员打错的字,则分别扣制作人员和值班主任绩效工资30元,审片组成员每人绩效工资20元。

本规划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二○一三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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