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3 16:43:21 竞聘竞选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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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由于我公司属于技术单位,公司在每一位员工入职初期,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财力等进行了培训,为了公司的发展和人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一.凡是被公司录用的员工,公司无偿提供岗前培训,员工需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员工正常情况下上班时间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测绘行业由于其特殊的性质,与工程项目的交付日期限制,工作时间依据当时所处情况随时调整.

三,公司对于积极维护公司集体利益,对生产技术或管理提出具体改进方案和合理建议,公司采纳有成效者和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奖励;对于玩忽职守,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辞退,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追究。

四.凡是被公司录用的员工,需签订半年以上用工合同。公司根据公司项目对新进员工提供岗前培训,在参加项目未结束前员工不得中途辞工,如若员工私自离岗,私自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将停发工资,并追究因此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工作时间不满二个月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解雇,公司将扣除招聘、培训等费用后结算

五,员工在辞职前应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移交完相关手续,方可到财务部门结算工资。

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根据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一年一聘,逐年签订。

第二条 聘用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第三条 聘用制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聘用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岗位确定;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 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一)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二)相关岗位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核基本条件并报经单位领导批准;

(三)试用期三个月;

(四)试用期满,科室负责人填写试用报告上报单位领导;

(五)试用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 聘用制人员岗位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具有与聘用岗位相应的文化和业务知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当一面,熟练操作计算机;

4、尽职尽责,能与单位领导主动密切配合,不断吸取工作经验,协助做好各项工作;

5、严禁以任何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财、礼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6、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负责每天的会计工作,审核费用报销单、请款计划单,监督核实银行票据、现金票据、出入库单、销售日报表等;

3、审核票据后及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4、月末进行盘点、核实数据;

5、月末结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6、负责每月的纳税申报工作;

7、负责将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并进行归档保存;

8、严禁私自截留现金、贵重物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9、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临时性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认真履行服务职能,严格遵守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

3、认真履行后勤保障工作;

4、严格执行单位全体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5、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首次聘期满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要在聘用期满前1个月办理。

第七条 聘用合同签订后,单位和聘用人员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在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加以变更或修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除法律、法规以外,双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条 单位为聘用人员建立个人临时档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聘用人员应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予办公室存档,所有证件在聘用人员离职时归还。

第九条 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应由本人承担部分由单位财务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聘用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关系。

(一)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的;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三)不履行聘用合同条款的;

(四)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30天的;

(五)严重违反工作规定或单位规章制度,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极坏影响的;

(七)违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 不论是解除还是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均须在归还单位财物、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担任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还应经单位审计后方可离岗,否则单位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聘用人员应严格执行单位考勤制度,擅自缺勤或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严格按照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聘用人员应顾全大局,维护单位整体利益,不得无事生非、造谣惑众,不得贬低、损毁单位声誉,不得参与非法组织。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未尽事宜由局务会研究决定后另行补充完善。

本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篇3]

为规范医院人事管理行为,根据医院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人、逐级聘用、层级管理”和“以薪定岗、评聘分开”的 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上岗靠竞争、用人靠合同、分配看贡献”的竞争机制。使医院人才资源的配置适合发展的需要。

2.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院长聘用科主任,科主任聘用职工,逐级签订聘用协议。

3. 聘用时间,一年一聘。

4.聘用条件,受聘者必须符合岗位条件,有准入资格,取得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同时必须在上年度各项考核合格的条件下才能参加新的聘任。

5.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按照评聘分开,强化聘任的原则,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专业技术业务骨干可根据医院的实际需要实行高聘,对于业务不称职的实行低聘,易职易薪。

6.卫生技术岗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规定的资格条件,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卫生技术岗位,已在卫生技术岗位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行业准入资格,否则必

须转岗,不服从转岗的予以解聘;

7.应聘管理岗位、后勤技术岗位,国家有从业准入条件规定的,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在该岗位没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一律转岗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准入资格。

8.聘用期的管理:聘用期内,必须服从院内各项制度的管理,完成工作指标,参加 院内各种活动(学习培训集体活动)。

9.聘用期内按院内各项考核对以聘用的人员定期考核,医院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较差,违反医院劳动纪律、规章制度,造成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员工,实行申告待岗制度,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停岗一月处理,对一年内二次被申告待岗的员工,不予续聘。

10.医院对严重违反医院管理制度,在院外从事或支持他人从事医务活动、损害医院利益的员工,追究经济责任和结合岗位纪律制度实施行政处罚。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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