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工作措施

时间:2022-11-23 11:23:29 就业援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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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工作措施

对“4050”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特困失业人员、低保家庭以及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刑释解教人员等实施就业援助,对自愿申请登记的援助对象分类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实施“一对一”就业服务帮扶。实施再就业援助项目,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就业援助工作措施

(一)宣传到位。 借助社区的露天宣传板和入户宣传等多形式大力宣传就业援助政策,使辖区内每一位援助对象都及时了解就业援助服务内容和相关政策。

(二)登记到位。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进行登记认定,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能够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登记台账做到基本住处完整清楚,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记录准确。

(三)家访到位。对辖区内确定的所有援助对象进行家访,了解其就业需求和政策落实情况,提供针对帮扶和援助。

(四)帮扶到位。

1、多数未就业的困难人员能够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活动期间未能就业的,登记造册并纳入当地后续的就业援助工作中。

2、应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难人员能够享受到以社保补贴为重点的就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享受到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等残疾人专项就业扶持政策。

3、每一个零就业家庭中基本实现至少一人就业,活动期间没有落实就业岗位的,登记造册并纳入到当地后续的就业援助工作中。

4、建立4050就业困难人员台账,每月至少与“4050”就业困难人员联系1次,随时掌握“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动态,帮助“4050”就业困难人员分析困难原因,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设计就业援助方案,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培训及岗位信息提供、就业后跟踪指导等服务,促进“4050”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5、开辟就业服务热线。劳动保障站在本社区公布一条就业服务热线电话,随时解答“4050”就业困难人员遇到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岗位,培训项目等信息服务。

就业援助工作措施 [篇2]

为进一步做好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的2012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双困"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双困"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现就做好我系"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双困"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和农村低保家庭,由于生理缺陷、专业长线、职业能力不足等客观原因,毕业当年9月1日后尚未就业的毕业生群体。

二、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并面临求职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此类学生的基本情况,并上报“双困”毕业生名单。从上报的特困毕业生中遴选出一部分学生接受资助,在离校前领取资助金。

三、为"双困"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促进"双困"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对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等的"双困"毕业生给予免费辅导,优先安排"双困"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四、采取"一对一"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并面临求职困难学生进行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重点推荐,有针对性地提供各种就业信息,免费提供切实有效的求职技巧辅导和岗位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要求有能力的老师为他们落实要就业单位。

五、加强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引导他们面向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就业;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服务等方式,及时疏导他们因就业问题而引发的焦虑和悲观情绪。

六、结合我系实际情况,适当给家庭经济困难并求职困难学生一定的求职经费补助,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

经济管理系

20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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