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少先队评优方案

时间:2022-11-23 13:29:55 评优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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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少先队评优方案

我校将于学期末评选一批优秀少先队员,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方案,予以公布,望各班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少先队员自觉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日常行为习惯,激励他们树立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逐步形成校风好、班风正、学风浓的校园文化氛围。

小学少先队评优方案

一、评选及表彰时间: 12月15日——12月30日

二、评选范围、拟授荣誉:1-----6年级少先队员; 拟授予“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

三、优秀少先队员条件评选条件:

1、安全卫生:珍爱生命,注意安全,无安全事故发生,对不遵守学校安全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讲究个人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教室、校园等公共场所的整洁,不随便吐痰,不乱扔垃圾;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

2、品德方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方面: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技能,学习成绩良好,无旷课现象。

4、班级活动:在班级自主管理中,首先以身作则,遵守班规校纪,并且能坚持自主管理,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为班级的良好发展做出了贡献;积极参加班级或少先队的活动,勇于实践,敢于创新;能积极配合班主任、班委做好班级工作。

5、文体方面: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

6、穿着仪表:衣着整齐得体,符合小学生的打扮;仪表端庄,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留披肩发、不戴耳环手饰。

7、社会表现:能自觉维护少先队员荣誉,抵制社会不良现象。不进网吧、游戏厅等场所。在校内外主动做好事。

8、特殊条件:在各级各类比赛(艺术、体育等)、展示(演出)等活动中有优秀成绩或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作出积极表现的少先队员。

四、评选过程

1、评选采用班级公开投票或民主推荐的方法,鼓励个人自荐。每班各报3人。

2、4---6年级在上报名单队员时须另附300----4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当选名单将在校园内公示。如无异议由学校为“优秀少先队员”颁发奖状和奖品。

五、补充规定。

对获得 “优秀少先队员”的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因出现以下情况取消其荣誉称号。

1、在校内外打架斗殴,给学校和班级带来不良影响的;

2、违反学校安全相关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3、其他不符合少先队员身份的行为,给少先队员和学校荣誉抹黑的。

愚公中心校

小学少先队评优方案 [篇2]

为了做好我校优秀少先队员的表彰工作,为全校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激发全体学生奋发向上,不断进取的热情,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大队部决定在-十-月份举行阿城镇中心小学“十佳少先队员”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指导思想

通过评选活动,树立我校少先队员的先进典型,进一步体现党对少年儿童工作的关怀与期望,体现社会发展对少年儿童的时代要求,展现具有高尚思想道德素质、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育才少先队员的时代风采,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激励广大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爱亲人、爱同学、爱集体、爱自然、爱劳动,具有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优良品德。

3.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发奋读书,努力学好各门功课,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活动,接触自然、了解社会,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有创新精神。

4.热爱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乐观开

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珍惜时间、勇敢顽强、自尊自信、积极进取。

5.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评比方法:

1.一至六年级各班推选2名优秀学生。

2.组织大队干部进行调查评审,选取前十名作为“十佳少先队员”。

3.有关材料于11月17日前上交。

4.评比时间: 11月18日至11月21日。

四、表彰:

1.授予“十佳少先队员”荣誉称号,颁发奖状与奖品。

2.在校园内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并展出“十佳优秀少先队员”风采版。

中心小学大队部

小学少先队评优方案 [篇3]

一、评选范围和标准

(一)全市十佳(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在6-14周岁(2001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期间出生)的中、小学少先队员(已获全国、省、市优秀少先队员表彰的不再参评)。

2.努力争当“四好少年”,并在一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是少年儿童身边真实、可学的榜样。

3.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

4.在“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系列活动、“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示范作用。

5.近两年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送温暖、学雷锋、手拉手等实践活动者优先。

二、评选方法和程序

1.逐级推荐。各地要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要求,规范开展本地区推荐候选人工作,确保推荐工作落脚到基层各学校和少先队大队、中队。要动员广大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含志愿辅导员)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切实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

2.县级初评。初评工作由各县级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及大专院校团委负责组织,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初评质量,将材料报送至市少工委。

3.市级评选确定。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将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选,认真审核,评定产生优秀少先队员。评委会将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中选出20位候选人,运用新媒体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和投票,综合票数和个人事迹,最终评选出“十佳”人选。经公示后确定的表彰人选(集体),市少工委

将联合团市委、市教育局下发表彰文件,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全市各级团委、教育局、少工委要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坚持程序,严格审核,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把最优秀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并以推荐、评选工作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要体现面向基层、重视基层的评选工作导向。要关心重视农村少先队工作,推荐人选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农村少先队员、农村少先队辅导员,必须有留守少年儿童、进城务工子女代表。

请各地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申报材料上报团市委少年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上报的材料包括:

1.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见附件);

2.反映推荐人选事迹的材料一式二份,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须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

3.近3年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复印件(非必要);

4.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需另外报送1张2寸白底电子版登记照和1张近期电子版生活照,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登记照大小不低于300kb,生活照大小不低于1Mb;

5.所有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与书面材料同时上报。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协调由市少工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1

注:1.市直学校只需在所在学校意见一栏签署和盖章;

2.此表一式二份,于2017年7月10日前报市少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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