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总结

时间:2022-11-23 23:50:31 监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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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总结

襄阳市卫生局:

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总结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2〕56号)、要求,以及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我局积极部署开展此项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现对此次监督检查活动进行总结汇报,形成报告如下:

此次督导检查我局严格依据《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此次督导检查的对象为保康县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具体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此次检查督导我们采用医疗机构全面自查为主,县卫生局监督检查及县卫生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采用重点抽查与普遍排查、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明察与暗访、主动发现与受理举报投诉相结合、单独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基层医疗机构依据检查标准进行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交给检查组。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统一上报卫生局。其次再由检查组和卫生监督局安排检查卫生监督人员参加对辖区内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室的执业行为、人员资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事项进行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行政处罚。在督导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结果和自查报告上报并分别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组织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意见。

此次我们重点检查了基层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执业资格。检查各基层医疗机构是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开展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诊疗活动,是否有超范围执业行为。各医疗机构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否具备《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非卫生技术人员是否有从事诊疗活动。新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人员是否具备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其次是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的检查:主要检查各基层医疗机构是否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和保管,合理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加强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和侵入性诊疗器械的管理;是否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进行医疗废弃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此次检查活动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亲自负责,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本检查督导工作。同时检查组成员深入各医疗机构诊室和药房,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全面细致的进行督导检查,明确的指出问题并暴露隐患,指导其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逐项进行重点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工作成效。

通过这次检查,我县的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基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行业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在职员工基本都取得执业医师证或助理医师证、护理资格证,未取得资格证得医疗人员按要求均未上岗。乡村医生均在取得乡村医师或村医资格,才开展医疗业务。严格按《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条例》执行。并且各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开展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诊疗活动,严格执业范围,未发现问题。

在对给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建设检查中发现,我县各医疗机构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条例办法》、《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并检查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和保管,合理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医疗安全;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加强一次性医疗器械和浸入性诊疗器械的管理;依照《医疗废弃无管理条例》等进行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最后此次督导检查发现:少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存在对在职医疗人员培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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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对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用药、医院感染、诊疗技能和医患沟通等教育培训也不足;对新进医疗人员没有很好进行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德医风的教育。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对群众健康宣传教育不到位,没有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疗风险。个别乡镇卫生院医疗器械消毒,医疗废弃物处理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以上这些问题我局在检查时及时通知被检查单位,要求该单位拿出具体措施及时整改,我局将会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以上问题被解决。并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以上是我局此次检查督导报告,有不足之处请上级部门批评指正。我局将在后续工作中积极改进,落实医疗管理职责,争取是我县我市的基层卫生医疗水平更上一层楼。

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总结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大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执法力度,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7]186号)文件、自治区卫生厅文件《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卫医发[2011]20号)和策勒县人民政府卫生局转发《地区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我所于2017年12—2011年6月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工作,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我所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卫生监督所全体干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任务和细化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 认真履行职责,有步骤的开展工作

在自查阶段,要求全县和乡镇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开展自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在监督检查阶段,我所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尤其加强对尚未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地区以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在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中,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车辆5车次,检查县直医疗卫生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8家,个体医疗机构14家,并对12家医疗机构提出的责令改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对我县辖区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了彻底的检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落实整改。在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医疗机构没有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且没有对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部分医疗机构没有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且在贮存区域么有防鼠、防蟑螂措施,暂存地点不规范;还有一小部分医疗机构没有对医疗废物处置记录进行三年以上的保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所监督执法人员都对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及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但由于我县没有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给医疗废弃物的卫生监督工作带来的很大的困难。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这次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了我所管辖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行为,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和落实力度,使我县医疗废物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和法制化。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要不断的总结探索,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并将专项督查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废物各项管理职责,加大管理力度。

策勒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

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总结 [篇3]

为了认真贯彻市卫生局的×卫发〔2012〕230号文件精神,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对各类基层医疗机构单位进行了拉网式的集中大检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

根据市、区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大队成立了以张×为组长,何×为副组长,李×、张×为成员的基层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市级方案为基础,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区基层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监管对象、监管内容和要求、监督方式、各部门职责分工等作了详细安排,并对监督检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作了预案。同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召开职工大会,对基层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作了思想动员。为使执法人员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我大队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新考进的同志认真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内容,以此提升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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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截止到6月30日,我大队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66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7台次,共检查各类基层医疗机构单位108户次,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依法执业情况。所有受检基层医疗机构均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件,医疗机构名称、科室名称及诊疗科目设置均与注册信息相符。其中行政处罚11家超范围执业的机构及5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机构。

(二)医疗文书情况。经检查发现,90%的基层医疗机构均建立了门诊日志登记制度,并能及时如实进行记录,执业人员对处方笺和病历的书写均能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检查中对未建立门诊日志制度的、执业人员处方笺未署名的及处方笺和病历书写、存放不规范的17家机构或执业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

(三)放射诊疗管理情况。全区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设施设备、放射工作人员资质等情况总体乐观,各放射诊疗机构均能做到规范安全操作,设施设备维护较好,放射工作人员取得相应资质,放射保护措施良好。其中对2名操作不规范的放射工作人员予以警告,并对其所属放射机构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

(四)药物、器械使用及管理情况。全区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民营医院及有条件的私人诊所均建立了处方审核、调剂、核对及发药制度;各机构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及放射性药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规定,消毒产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证照合法有效;未发现滥用抗菌类药物及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现象。但对个别管理相对松散、制度执行不严的机构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

(五)医疗废物管理情况。因前期对医疗废物管理进行了专项集中检查整治,故此次检查情况总体形势较好,各机构均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用专用容器予以分类和暂存,暂存场所具有明显警示标识,未发现有医疗废物流失社会现象。检查中,对屡教不改的6家个体诊所给予了停业整顿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传染病报告及院感控制情况。大部分机构均建立了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无迟报、漏报、瞒报情况发生;乡镇卫生院及私营医院均建立了相应的院感控制管理制度。其中,对未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24家个体诊所下达了限期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

(七)人员培训及村卫生室技术指导开展情况。检查中期,我大队组织了约60名乡村医生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短期培训,并将按照分片区、分科目对全区所有

注册乡村医生及基层医务人员进行阶段式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业务技能知识培训,努力促使我区医疗服务人员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三、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结果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由于近年我区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增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聘用的多数是刚从医学院校毕业的学生,都暂未取得相关的医师或者护士资格,并且这部分人员存在未经上级医师和护士指导的情况下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情况,给医疗安全带来了隐患。

(二)个别个体诊所由于医疗市场竞争激烈,为追求扩大利益,无视自身资质情况及国家相关规定,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诊疗过程不科学、不规范,既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健康权益,又带来了严重的医疗事故隐患。

(三)各医疗机构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个体诊所对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重视不够,对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法规、规范不清楚,对医疗废物没有做无害化处理,未分类收集,乱放乱倒,流入生活区造成了环境的污染,更重要是为传染病的传播留下了隐患。

(四)个别医疗机构对传染病报告及院感控制工作重视

不足,一方面未建立相应的登记报告制度,另一方面也未落实相应的责任人员。目前虽未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现象,但始终不利于传染病及院感控制工作的科学开展和有效预防,为疾病的流行埋下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引导各级医疗机构在人员聘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类卫生法律法规,聘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上岗,杜绝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上岗从事诊疗活动。

(二)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为重点内容,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医疗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培训工作,通过学习使这些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法律意识,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更好的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净化医疗市场,进一步保障本地群众的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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