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管员工作总结

时间:2022-11-23 23:51:12 监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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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管员工作总结

质量监管员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和鄂工商消函[2017]4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该规定,坚持源头治理、打建结合、逐步规定的原则,强化全程监管,强化重点品种监管,强化制度建设,引导市场主体自律,让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质量能够进一步得到好转。截止目前为止,我县城市经营涉及消费安全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装饰材料、电线电缆、燃气器具、化妆品、卫生洗涤用品等(以下简称“九大重点商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出动执法人次1058人次,展开专项整治力度大,见效快。市场“九大重点商品”经营主体资格持照率100%,检验制度和进货的索证索票工作正在逐步完善,商品质量承诺书的签订大大提高了质量信誉度。对经营九大类经营商家的进货检验制度落实情况,我们县局作了不定期的抽检,抽检的合格率达到90%,其中低压电器方面的质量相对较好,电线电缆出现短斤少两的情况较严重,而建筑装饰材料方面的市场投诉较多。我局一年来针对市场抽检的结果对社会公布信息,让社会共同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具体作法是: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1、县局及时成立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担任组长,相关业务主管局长及挂点领导为副组长,消保、市场、公交、个企监管、商广、注册及各基层工商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各所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

2、局机关同时成立商品质量巡查队,由消保业务主管局长王习武同志任队长,消保等股室负责人及股员为成员。

3、各分局(所)确定商品质量监管专干,专门负责组织市场巡查,搞好市场巡查登记,建立辖区商品质量信息库。

4、明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具体由消保股牵头,同时决定在可能的情况下,今后将在办案工具等人、财、物上予以倾斜。确保牵头股室在监管模式上有所突破,引领相关业务股室、分局及基层分局(所)全面开创我县商品质量监管新局面。

二、注重教育引导与行政执法相结合。

今年来,消保股在年初的目标责任制上把今年的工作重点放在流通领域质量监管工作上来,一是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质量的监管;二是着重关系到民生问题的九大重点商品的监管。通过宣传、教育,有组织地进行行业培训,今年全县各分局(所)多次组织该活动,明确了责任,细化分工,对该项活动分步骤地落实,前后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主体资格的清理,一是进一步向经营者宣传国务院503号令,使其知晓自己的法定责任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增强自律意识。二是本辖区内重点商品经营网点分布情况、品种经营情况和商品进货渠道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针对性地制定监管工作方案。三是结合年检、验照工作全面清查重点商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对辖区内重点商品经营者进行登记造册,有针对性地进行日常巡查督管,督促办照,取缔无照经营。督促重点商品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承诺书。

第二阶段段推进自律制度落实。主要是全面落实重点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督促县城城区及乡镇街道规模较大的经营九类重点商品的各类市场、商场、超市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时审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产品合格证和商品标识,并建立商品进销货台账,今年我们消保股成立了一个蕲春县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协会,得到了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该协会的成立,将引导我县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消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各分局(所)对重点商品监管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总结,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制度。对驻店监管人员,责任明确,分局局长为第一监管任人,驻店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分局(所)各队、室进行交替检查,分局局长抽查,县局明查暗访,对检查驻店监管不到位,经营户的“三合一台账”不健全的经营户追究经营户的责任,同时对驻店监管员也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注重日常监管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我局采取了“四结合”的方法,即分类监管与加强经济户口管理相结合、分类监管与加强市场巡查制相结合、分类监管与分层登记相结合、分类监管与强化队伍业务素质相结合,使分类监管有机地融入到日常的各项管理工作中,并为各项提供有效、便利的基础数据和资源。分层登记工作开展充分地发挥主体准入、质量监测和日常巡查的监管作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销售无国家强制认证的商品等违法行为,消除监管工作死角。今年我局运用系统网络登记平台,有计划地、有针对性地对制定市场巡查计划,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工作的力度,围绕12315投诉平台,对社会反映较大,投诉率较高的重点商品加大市场巡查的次数,根据省、市局的要求,强化市场商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手段,加大九类重点商品监测力度。我局有计划地组织各分局(所)进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不定向监测品种抽检。在这方面蕲州分局结合12315的投诉率高的装饰装潢材料,对辖区内的所有经营装潢材料的经营户组织起来开展产品质量法规学习,并对市场反映较大的装饰板进行了抽样检测,抽检结果大部分达不到国家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准,各项指标招标严重。分局对抽检不合格的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督促该行业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对经教育督促仍拒不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的,严格依照国务院503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和305号令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今年四月市场巡查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经营户王某销售无厂厂名厂址、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编号杨木板,情节严重,分局对该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800元。一年来我县在抽检不合格的重点商品立案查处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上报信息。我局在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们不能有半点松懈和放松,还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到城乡的每一个角落,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大力宣传监管工作的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引导群众消费,促进市场的有序竞争体系。有序地开展安全消费宣传和引导工作,为我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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