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监管年度总结

时间:2022-11-23 23:47:31 监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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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监管年度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实效

兽药监管年度总结

一是成立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任组长,副局长xx和总畜牧师xx-x任副组长,监督员:xx为成员,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制定了《2017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实施方案》、《x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各层次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和安排,由局领导带队,法规、饲料、药政、防检、畜牧等股室人员分成五个组进行项目实施。

二、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三、强化两个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即瘦肉精检出率为0和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围绕这两个目标,我局制定了领导包片,干部职工联乡(镇)的五包责任制,即包饲料、兽药发证到户100%,包应免禽畜注射率100%,包瘦肉精检出率为0,包饲料、兽药抽检合格率100%,包上级验收合格。年终进行考核评比、验收合格的给予一定奖励,否则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取消年终奖励和评优资格,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就追究谁的原则追究个人责任。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管,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促进畜禽健康发展。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畜禽的免疫密度;今年在禽流感、牲猪混感特防期,各级政府把动物免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防疫员包免疫技术等措施,年内全县共免注五号病疫苗猪26.6万头,牛1.65万头,羊1.62万只次,禽流感疫苗禽50万羽、鸭25万羽,狂太疫苗1.49万只,免疫密度分别为99.8%、100%、99.9%和90.85%,注射猪瘟疫苗26.7万头,免疫密度为100%,免疫鸡新城疫苗78.6万羽,密度为96%。注射高致病猪兰耳病25.7万头,占应免数97.8%,免疫狂太苗

1.3万只,占应免的86.7%,猪、牛、羊、禽的死亡率控制在1%、0.5%、1%和13%以内,确保了我县畜禽健康发展,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人员感染;二是强化了动物检疫,提高了动物及其产品的受检率:其一实行防检相结合,对规模养殖专业场(户)坚持派人到场、到户检疫,做到有出必检,把疫情堵在流通前,对凝似疫情实行无害化处理。年内无害化处理凝似猪10头,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发生。其二是加大了对牲猪定点屠宰场和乡镇市场检疫力度。在县城屠宰场我们派出两名检疫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做到有宰必检,随到随检,在城邻结合部也安排了两名检疫员与工商、经贸等部门开展了稽查,确保患病动物及产品不出场、不上市交易,在乡镇、市场委托乡镇动物防疫员进行执法检疫,年内共无害化处理病死肉吨余,有效地保证肉品的质量。其三加大了流通环节监管,我们在出入县境口设了检疫申报点,对出入境内的动物和车辆24小时查验三证一标,即:动物检疫证、车辆消毒证、动物免疫证和免疫耳标,与此同时进行严格的检疫和消毒,堵住疫病的传入和流出,通过这样一来,我县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检疫及交通检疫率均达到100%。

(二)大力开展违禁药物的整治,实施居民放心工程。1、严格依法管理,健全监管制度。首先,我们对兽药经营、饲料经营实行了行政许可制度和饲料备案登记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兽药经营者,通过本人申请给予颁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饲料经

营户则颁发《饲料、原料备案登记证》,对抽检无问题的饲料、兽药实行登记备案和市场准入。今年我们对饲料经营户及养殖户的所有饲料按类别进行了备查登记,并签订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宣传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年内签订承诺书共100份,有效地保证了生产资料的安全和有效。三是对养殖专业大户实行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其与县业务主管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从制度上保障了饲料进口关。2、加大抽检力度,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了对饲料、兽药的监测和市场清理整顿,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我们组织局法规、防检、饲料、药检执法力量,对全县各饲料、兽药经营户、规模养殖户进行了两次清理整治,共清理过期药品约7件,霉变饲料1.5吨,饲料、兽药货值近万元,并对其进行了全部销毁处理,从源头上确保了养殖业投入品的安全无公害;二是增加了饲料、兽药、生猪尿样抽检频率,完成了市局下达的饲料送检样品和15个水样(渔)的样品送检,通过检测样品全部合格,抽送检测动物血样:猪200、牛(羊)50、禽1000份,结果合格,对全县规模养殖户的生猪及县城屠宰场待宰猪进行了1625头份尿样检测,通过检测,所检生猪全部合格,确保了我县居民的肉食安全。3、对全县规模猪场推行无公害生猪饲料管理模式。在生产环节上加强监控管理,其主要措施有:加强养殖业投入品的购入,使用登记,建立规模猪场养殖业投入品的使用台帐,加大禁用、限用兽药及添加剂的检查,抽检力度,做到随槽抽样;对养殖户发放禁用、限用兽药及添加剂目录、名单、指导合理用药;统一制度,规模猪场饲养、防疫管理规程,严格防疫驱虫、卫生及休药期管理。4、对县城两大超市的畜禽水产品柜台经营进行了规范。两超市向市民进行了公开承诺,建立了进出货台帐,保证了所售出的畜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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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监管年度总结 [篇2]

2011年,我委紧紧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以行政许可、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等工作为抓手,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市场整顿,规范使用环境,扎实做好兽药饲料监管工作,为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一、严格源头管理,确保地产投入品质量安全

1、严格执行兽药GMP后续动态监管制度。2011年,我委对辖区内9家兽药生产企业开展了GMP后续巡查,企业全部严格执行GMP规范依法生产。同时认真落实省农委《关于切实加强兽药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4家兽药制剂生产企业严查超范围生产,重点巡查生产“非药品”。

2、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申证审核。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按照《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严要求、高标准完成3家新单一饲料生产企业验收工作。配合省农委完成4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和1家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工作。

3、认真做好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及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饲料生产企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2017年度饲料添加剂和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备案审查。全市共有47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完成2017年度备案工作。

二、严格措施监管,确保投入品市场秩序规范

1、全面推进渔药GSP创建工作。2011年,我市大力推进近300家渔药经营企业的集中创建工作。11月适时召开全市兽(渔)药GSP推进会,再次明确GSP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通过行政指导、行政告知和行政推动,至2012年2月底,全市共有208家兽(渔)药经营企业完成GSP创建,其余渔药经营企业已经停业关闭,全市兽(渔)药经营企业硬件设施、人员素质、规章制度有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2、备案饲料经营企业。在对饲料经营企业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市273家饲料经营企业建立了企业档案,包括经营品种、销售规模、产品去向等基本情况。有的市(区)还统一印制了《饲料经营管理制度》、《饲料经营企业进货记录薄》、《饲料经营企业销售记录薄》,免费发放到每一个经营企业,并公示监督电话。督促企业填写经营记录,做到每半年检查一次。

3、组织开展兽药饲料经营单位清查。2011年,我市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和宠物诊疗机构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形成高压态势。一是查非法兽药。根据省农委统一部署,我委以开展2011年第一批非法兽药生产企业产品清查工作为契机,对经营企业的禁用兽药、套用或伪造文号的兽药产品、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 2

变质失效兽药进行地毯式清查。二是查宠物药品和饲料。针对近两年宠物医疗消费纠纷不断,宠物药品和饲料市场混乱,我委对城区宠物药品、饲料市场进行了分批整治和规范,共收缴各类无证宠物药品以及无证经营宠物药品26种1200支(盒、瓶),发出《行政警示书》、《责令整改通知书》,发放《告宠物药品经营和宠物诊疗机构书》,以规范宠物市场经营秩序。

三、严格使用制度,提高企业投入品安全意识

1、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分别与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兽药生产企业和饲料生产企业签定了《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企业是质量安全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吴江市对全市的规模养殖场和饲料生产企业签定了《饲料中严禁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承诺书》,明确公示了公告中82种违法物质。

2、建立投入品使用档案。对大型规模养殖企业的畜牧投入品建立使用档案。一是对供货商进行审核登记。对兽药、饲料的供货商进行质量安全评估审查,主要是提供供货商的合法资质材料和兽药、饲料产品的合法资质材料,以及供应商自评报告。二是完善投入品登记使用台账,强化药品使用量和及修药期的原始记录,确保出栏畜产品质量安全。

3、深化“一对一”监管制度。乡镇动物防疫站全面落实“一对一”监管工作制度。在完成规模养殖场防疫和投入品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同时督促企业做好畜牧投入品质量安全评估工作,完善兽药和饲料使用台账与记录,建立兽药休药期制度。

四、严格专项整治,确保各环节投入品质量安全

1、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深层问题”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围绕兽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了全市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兽药GMP企业后续监管、经营企业GSP达标验收、使用企业登记备案等有效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兽药产品质量和安全用药水平。

2、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调查,摸清了饲

料生产企业用药情况和养殖企业的常用抗生素基本信息。对饲料生产企业制定了《饲料药物预混剂进货记录表》、《饲料药物预混剂使用记录表》和《原料购货记录表》等三本台帐,建立起可追溯制度。对养殖企业建立兽药安全评价制度,在重点规模养殖企业对兽药供货企业和用药产品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安全评价档案,从制度上规范规模养殖企业用药行为。

3、加强采样工作。2011年我市完成了省里安排的35批次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瘦肉精”饲料、35批次兽药和48批次饲料样品的采样工作。同时,我市自行采样饲料72批次和33批次兽(渔)药,其中有16批次不合格,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4、加大监督执法工作。2011年,我市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17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店)793(家)次,整顿市场110个,立案查处56起,其中兽药(渔药)类案件45起,涉案产品4吨,案值19万元;查处饲料类案件11起,涉案产品65.2吨,案值60万元。

2012年工作打算

1、宣传和贯彻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2年5月,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经施行,相关配套办法也陆续出台。一是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新法规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的换证指导工作。

2、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解决动物性产品违禁物质残留问题,消除畜(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促进饲料行业和畜禽、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做到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案件查处率100%,不合格饲料案件查处率100%,饲料生产企业100%纳入监管范围。同时加大对“瘦肉精”、三聚氰胺、莱克多巴胺、氯霉素、呋喃唑酮、孔雀石绿和隐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添加物监测范围,计划自行在6月执法抽检20批次水产饲料样品,9月执法抽检20批次畜禽饲料样品。

3、强力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根据省农委统一部署,坚持“全程控制、标本兼治,管帮结合、典型示范”的原则,强力推进2家兽药质量信得过企业、11家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和50家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场创建工作。一是召开培训班。对全市参加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单位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以及示范创建业务指导的培训。二是召开现场会。推进63家示范创建单位创建进程,确保年底全部完成验收。

4、全面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一是依法强制取缔非

兽药GSP 企业。6 月30 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非兽药GSP 企业清理活动,依法注销其兽药经营资格,并及时向本辖区工商管理部门通报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二是专项整顿兽药GSP 企业。要对照兽药GSP 验收标准,拉网式检查辖区内所有兽药GSP 企业,对不按要求运行的,严格限期予以规范和整顿。

5、开展宠物饲料、兽药整治工作。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要在2012年全市40%的动物诊疗机构完成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对全市宠物诊疗机构的宠物饲料和兽药进行专项整治。一是完成对宠物药品和饲料生产厂家的调查摸底工作。二是完成宠物药品和饲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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