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给个人担保书

时间:2022-11-24 00:38:52 担保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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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给个人担保书

xx:

承您与 (以下简称“借款人”)已签订的《 》(编号: )及其所有附件(以下统称“主合同”)的有关约定,为担保您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之原则,本人愿以个人所有的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就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为您提供保证。并在此谨作以下保证:

一、 本人同意您与借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条款,不对主合同提出任何异议,并保证借款人能够按期清偿所有债务。

二、 本人同意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您负有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和无限连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您所受的全部损失及您实现债权而支出或可能支出的费用(含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同时,本人承诺:同意并接受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币种、利率、履行期限,以及借款人经您同意转让部分或全部债务等变更。

三、 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足额向您支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其他应付款项,您无须先向借款人追偿或起诉或行使其他担保权利,而有权直接向本人进行追偿。不论是否有其他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您有权优先要求本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本人在此承诺并不因主合同有担保物而对您提出相关“物保优于人保”的抗辩。如您放弃行使对其他担保物(包括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权利,本人仍按本担保书的约定承担借款人所应负的全部债务。本人保证在收到您书面索款通知后立即无条件按照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金额将相应款项一次性支付至您指定的账户内。

四、 本人确认,本人将以个人所有财产承担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清偿责任,本人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本人所有的资产和财产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2 夫妻共同财产中本人的个人财产;

3 本人已经及未来因任职、受雇、履约等提供劳务,或将财产出租,或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转让其他财产,或许可各种特许权的使用,或作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和经营,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等所取得的一切资产和权益以及从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

五、 本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签订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您所负的所有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 如本人未按前述约定履行无限连带保证责任,由此而造成您的任何经济损失,包括逾期利息等概由本人承担。您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本担保书,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向本人追索所有应付款项。

七、 本担保书是不可撤销、无条件的担保书,其效力不受下述事件的影响,无论该等事件是否事先通知本人:

1 本担保书所涉当事人各自的姓名或名称、职务或身份、地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的变更;

2 借款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3 主合同发生任何修订、变更或补充等。

八、 本人承诺,若本人在借款人履行完毕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前亦对借款人享有债权,本人在此同意在任何情况下放弃优先于您向借款人追索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借款人对本人负有应付款项的支付义务;

2 借款人将其任何资产或权益抵押、质押或转让给本人;

3 若借款人因向本保证人履行债务而向本保证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一经您要求,本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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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应立即全额支付给您;

4 在借款人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整的诉讼时,本保证人向借款人收取的任何资产或款项,应视为代您取得,一经您要求,本保证人将立即全额归还给您。

九、 本人对依据本担保书规定所应付的一切款项,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销或反索偿的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限制或条件,以保证您实际足额收到本担保书规定的您应得款项。

十、 您给予借款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主合同及本担保书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您依本担保书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您对本担保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十一、 本担保书为一独立附加担保,您有权在自行决定接受借款人或任何第三者现时或将来提供的任何抵押、质押等其他担保,或者解除或变更已持有的抵押、质押等其他担保时无需通知本人。任何情况下,本人均应按照本担保书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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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本人在此确认,若您将主合同或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本人亦按照本担保书的规定对您的受让人、继受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经您的书面同意,本人向第三人转让本担保书项下任何权利义务的行为均无效。

十三、 本担保书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至主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解决。

十四、 本担保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担保书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为止。本人保证对本担保书中的所有债务不提出任何抗辩。

十五、 本担保书如有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均须征得您的书面同意。

十六、 送达条款。本人确认本担保书中填写的联系地址即为有效的通讯地址,本人的联系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您,若本人未及时向您发出书面变更通知的,您或您的受托人均可向本担保书所记载的本人联系地址发出相关通知书或文件。您或您的受托人发出前述通知或文件的,自发出日起满7个自然日,视为已送达。若您与本人之间的争议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则下述地址亦作为本人接收各项诉讼或仲裁文件的联系地址。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本人系保证人之配偶,对本保证书所涉保证人之权利义务及应承担的还款担保等责任均无异议,本人愿共同履行。

保证人配偶签字: 保证人配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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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给个人担保书 [篇2]

为确保 与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某某公司” )双方于201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项目责任考核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履行,本人 及妻子 自愿以 公司的全部资产和家庭所有财产为 对“协议书”项下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向“某某公司” 提供保证担保。

第一条 保证担保方式和范围

保证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为 “协议书”约定 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履行“协议书”应向“某某公司” 缴纳的一切费用;

(2)因履行“协议书”协议不当给“某某公司” 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3)内部经营管理期间因工程质量、工期、债务及资金短缺等原因给“某某公司” 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4)滥用经营管理权给“某某公司” 造成的任何债务和经济损失。

(5)履行“协议书”协议期间个人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借款、挪用抽逃资金等行为)给“某某公司” 造成的任何债务和经济损失。

第二条 保证担保期限

保证担保期限为从“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协议书”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即“协议书”所涉该项目结算审计完成,与“某某公司” 之间结账结束日后二年。最迟为“协议书”所涉项目保修金返还完毕到期之日后二年。

第三条 保证担保人声明与承诺

(1)本保证担保书内容已经本人 及家属 同意。

(2)保证担保人完全了解“协议书”的内容,为 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全部意思表示真实。保证担保人在保证担保书上的签字完全真实(妻子由丈夫代签的附授权委托书)。

(3)保证担保期间,“某某公司” 有权对保证担保人的公司资产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并有权要求保证担保人提供公司资产和家庭财产等资料,保证担保人应如实提供。保证担保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保证担保人在保证担保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家庭财产产权变更或公司经营方式改变等资产财产变化,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某某公司” 。同时不因其家庭财产的变更或公司经营方式改变而减轻和免除保证担保人的保证责任。

(5)保证担保人在国家金融、房产、车辆、证券、民政、行政等管理部门进行的任何买卖、转让、继承、赠予、拆迁等等各项有关财产、婚姻状况方面的变更、注销、登记的,应立即通知并将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保证担保人应及时通知“某某公司” 因财务状况发生变化、严重恶化或其他原因造成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丧失影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

第四条 保证担保书独立性

(1)本保证担保书为独立性保证担保。保证担保人确认 与“某某公司” 之间签订的该项目“协议书”有效,即使“协议书”因任何原因而发生无效、可撤销情形,均不影响本保证担保书的效力,保证担保人仍应对“某某公司” 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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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议书” 内容发生变更的,签约双方无需征得保证担保人同意,保证担保人应对变更后的协议范围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3)“协议书”期限延期的,签约双方无需征得保证担保人同意,保证担保人应随着“协议书”期限的延长而延长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期限。

若因本保证担保书发生争议,可以向“某某公司” 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保证担保书自保证担保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原件由“某某公司” 持有。

保证担保人(签名):

年 月 日

保证担保书(公司范本)

为确保 与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升公司”)双方于201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项目责任考核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履行,本 公司以公司的全部资产为 对“协议书”项下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向“华升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第一条 保证担保方式和范围

保证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为 “协议书”约定 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履行“协议书”应向“华升公司”缴纳的一切费用;

(2)因履行“协议书”协议不当给“华升公司”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3)内部经营管理期间因工程质量、工期、债务及资金短缺等原因给“华升公司”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4)滥用经营管理权给“华升公司”造成的任何债务和经济损失。

(5)履行“协议书”协议期间个人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借款、挪用抽逃资金等行为)给“华升公司”造成的任何债务和经济损失。

第二条 保证担保期限

保证担保期限为从“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协议书”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即“协议书”所涉该项目结算审计完成,与“华升公司”之间结账结束日后二年。最迟为“协议书”所涉项目保修金返还完毕到期之日后二年。

第三条 保证担保人声明与承诺

(1)本保证担保书已经 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附股东会决议原件)。

(2)保证担保人完全了解“协议书”的内容,为 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全部意思表示真实。保证担保人在保证担保书上的签字完全真实(妻子由丈夫代签的附授权委托书)。

(3)保证担保期间,“华升公司”有权对保证担保人的公司资产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

进行了解和监督,并有权要求保证担保人提供公司资产和家庭财产等资料,保证担保人应如实提供。保证担保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保证担保人在保证担保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家庭财产产权变更或公司经营方式改变等资产财产变化,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华升公司”。同时不因其家庭财产的变更或公司经营方式改变而减轻和免除保证担保人的保证责任。

(5)保证担保人在国家金融、房产、车辆、证券、民政、行政等管理部门进行的任何买卖、转让、继承、赠予、拆迁等等各项有关财产、婚姻状况方面的变更、注销、登记的,应立即通知并将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保证担保人应及时通知“华升公司”因财务状况发生变化、严重恶化或其他原因造成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丧失影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

第四条 保证担保书独立性

(1)本保证担保书为独立性保证担保。保证担保人确认 与“华升公司”之间签订的该项目“协议书”有效,即使“协议书”因任何原因而发生无效、可撤销情形,均不影响本保证担保书的效力,保证担保人仍应对“华升公司”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2)“协议书” 内容发生变更的,签约双方无需征得保证担保人同意,保证担保人应对变更后的协议范围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3)“协议书”期限延期的,签约双方无需征得保证担保人同意,保证担保人应随着“协议书”期限的延长而延长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期限。

若因本保证担保书发生争议,可以向“华升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保证担保书自保证担保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原件由“华升公司”持有。

保证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个人给个人担保书 [篇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保证人 自愿为 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

一、 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 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 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四、 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 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六、 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七、 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月日

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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