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代缴社保协议

时间:2022-11-23 19:56:28 社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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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代缴社保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苏州代缴社保协议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以乙方名义代甲方购买其在此期间的社会保险。

二、乙方替甲方代为购买社会保险的项目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代甲方购买社会保险的期限:_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本合同约定期满,双方可另行协商是否续约。

四、甲方购买社会保险费用的金额为_____元/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一次性缴足,即人民币______元,方式为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声明:乙方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工资、社会劳动保险金等费用。

六、合同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按时足额的支付保险费用;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的,迟延支付达到____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若乙方按照本条第1款解除合同的,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于_____日内返还甲方。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苏州代缴社保协议 [篇2]

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xx原因,挂靠在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五险”)。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五险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xx-x元。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 xx-x 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每一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提前 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 年 月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下一个月的5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缴费基数为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五、在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险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收款人:xx-x,收款人银行卡号为:xx-xxx-xxx-xxx-xx,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代缴社会保险。

八、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3、在此代缴社会保险期间,乙方在此期间因代缴社会保险造成甲方处罚,涉及到经济问题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苏州代缴社保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龙岩市劳动服务公司

为了鼓励失业人员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维护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根据龙岩市岩委[2002]141号文件精神,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将其应享受的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费予以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余额,委托乙方直接从失业保险费帐户划出,由乙方代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甲方不再按月到乙方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乙方应按照有关社会保险和劳动事务代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为甲方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和劳动事务代理费,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甲方并于次年4月底到乙方查询甲方失业保险费的支付情况和结余情况。

三、当甲方的失业保险金余额不足以缴纳第二条所列的费用时,甲方应提前将不足资金补足,如甲方不予补足,将视为自动停保,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四、甲方应保持与乙方的联系,便于乙方在必要时及时通知甲方办理有关事宜,避免因时间的耽误而使甲方有关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五、本协议仅限于甲方的失业保险金委托乙方代缴社会保险费事项的约定,不影响甲乙双方劳动事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并与原签定的劳动事务代理协议同时生效。

六、本协议有效期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失业保险余额代缴完社会保险费时为止。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有关规定出台,有与之抵触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龙岩市劳动服务公司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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