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退休办理流程

时间:2022-09-26 08:53:01 退休 我要投稿

广州市退休办理流程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跟退休办理打过交道吧,还是对退休办理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广州市退休办理流程,欢迎阅读与收藏。

广州市退休办理流程

  一、办理程序

  1.退休人出生月份当月社保缴费后办理减员;

  2.退休人出生月份当月减员后办理退休核定;

  3.地税办理缴交过渡性一次性医保;

  4.办理退管关系街区转移手续。

  二、办理所需材料:

  (一)、地税减员需提交的资料(退休人减员时间为出生月份当月社保缴费后办理,当月同时办理退休手续):

  1.填报《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一);

  2.填报《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二份(附件二);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审查后退回);

  4. 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出具减员的证明;

  5.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市场办理退休的书面通知。

  (二)、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核定需提交的资料:(退休人减员时间为出生月份当月社保缴费后办理,当月同时办理退休手续)

  1.填报《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二份(参保单位填写签章);

  2.《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三,参保单位填写签章);

  3.退休人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A4纸复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A4纸复印);

  4.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5.《广州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银行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四,参保单位签章);

  6.提供本市开户的工行、农行、建行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原件及印有帐号的页面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正反面A4纸复印件和银行卡开卡申请表(原件及A4纸复印件),若申请异地银行账户发放,请提供本人异地邮政储蓄存折原件及印有帐号的页面复印件;

  7.已审核视同工龄的原固定工,还需提供《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8.已审核早期离开国有企业工龄的原固定工,还需提供《早期离开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9.已办理趸缴的参保人,还需提供相关审批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0.如有社保基金转入的,提供已转入的相关材料(如:养老保险转入缴费历史、转入确认材料);

  11.有高级工程师证(国家承认)的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军转干部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及复印件;

  13.相片八张(办理退休证及相关表格用);

  14.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市场办理退休的书面申请;

  15.专户:另外需要提供社保登记证原件。

  16.职工在办理完成退休手续后,必须把《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批表》或《离开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归档。

  三、地税缴交过渡性医保材料

  (一)、申报时间

  办理退休手续当月内申请办理,如超时办理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二)、办理所需材料

  1.SF089 《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五);

  如属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女性满40岁,男性满50岁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需提交SF086《失业再就业人员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六);

  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4.参保人员个人医疗缴费历史数据的纸质资料(个人缴费历史);

  5.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办理一次性缴纳过渡医疗保险的书面申请(专户单位投保的不用提供);

  6.如在省属单位办理退休的还要填写《省属单位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申报表》(附件七,参保单位填写签章)。

  四、办理退管关系街区转移

  (一)、申请移交社会化管理批文程序

  首先,到地税部门缴纳退休人员过渡性医疗保险。

  其次,市属企业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市退管办提交《关于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请示》(附件八)及以下材料(省属企业向省劳动保障厅退管处申请,区、县级市属企业向企业所属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批文):

  1、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的《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审批表》、地税局或银行划帐托收单(复印件)。

  2、《关于原企业福利待遇问题的承诺书》(附件九,企业向市退管办作承诺,移交人员因原企业福利待遇方面引起纠纷由原企业负责解决)一份。

  3、《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议书》(附件十,移交后原企业统筹项目外福利待遇等方面如何处理的协议。企业、企业工会、退休职工,三方协议盖章签名,无工会组织应当注明。协议书一式四份,市退管办、企业、退休职工、个人档案各一份)。

  4、转制、关闭、破产单位须提供企业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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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市退管办同意移交复函后,领取移交所需表格样板和退休职工管理手册。

  (二)、办理移交手续

  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区、县级市退管办办理移交手续(国外、市外定居的按单位所在区移交),并提交如下材料:

  1、《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附件十一)一式五份(按户口所在地址分区、县级市街道做表及excel格式做3.5寸盘,备注栏注明属哪类特殊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伤残、孤寡、独居、精神病、伤残、80岁以上高龄、特困、重病、军转干部、退役军人、市外、境外定居地方、工种退休或病退)。

  2、移交批文或复函(复印件一份)。

  3、《广州市退休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附件十二)一式三份(单位意见栏注明房改时间、地点、面积、以及军转干部在原单位生活补贴发放起止时间,并加盖单位章,贴好相片)。

  4、《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附件十三,一式两份,企业与区退管办签订)。

  5、缴纳3000元/人退管活动资金(特殊人员每人加缴10.5万元的安置费)

  6、移交人员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7、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的《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8、《关于原企业福利待遇问题的承诺书》(附件九,企业向市退管办作承诺,移交人员因原企业福利待遇方面引起纠纷由原企业负责解决)两份。

  9、《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议书》(附件十,移交后原企业统筹项目外福利待遇等方面如何处理的协议。企业、企业工会、退休职工,三方协议盖章签名,无工会组织应当注明。协议书一式四份,区退管办、企业、退休职工、个人档案各一份)。

  10、移交人员档案[档案袋规格:长34cm、宽24.5cm、厚(折叠部分)2.5cm],填写《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转移档案材料清单》(附件十四),《档案移交明细表》(附件十五)一式三份(分街道填写)。

  11、为发放慰问金每个人准备养老存折复印件一份,姓名页,写上原单位名称。

  12、特殊人员需填写《特殊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十六)一式二份,《特殊人员承诺书》(附件十七)一式三份。

  13、建国前老工人、军转干部、异地就医人员须将《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生活困难补贴审批表》、《广州市军转干部领取生活补贴资格确认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放入档案,并注明补贴在原企业发放起止时间。

  14、退休职工管理手册(贴相片)盖印。(盖区、县级市退管办业务章)。

  (三)、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凭区、县级市退管办盖章后的《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和市退管办复函的复印件,于当月到社保基金中心办理退休人员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所属街道党工委。

  各区退管办联系电话:

  越秀区退管办:83807386

  海珠区退管办:89222621

  荔湾区退管办:81034792

  天河区退管办:87514071

  白云区退管办:26091970

  黄埔区退管办:82293992

  开发区退管办:82111071

  南沙区退管办:84985421

  花都区退管办:86969335

  番禺区退管办:84692958

  增城市退管办:82652199

  从化市退管办:87965460

  五、退休死亡待遇申领

  (一)、单位经办人员申办

  1、《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两份(附件二)。

  2、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死亡的,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证明。外文证明须公证处公证出具中文版。

  3、亲属申请一次性供养救济费的,按不同的供养对象提供如下资料:

  (1)供养配偶

  A、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证明。

  B、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生活来源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社区居委会证明

  (2)供养子女

  A、未满16周岁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B、满16周岁后仍在读高中或职中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在读学校证明。

  C、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证明。

  (3)供养父母

  A、死者为独生子女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街、镇以上计生部门的证明。

  B、死者为非独生子女的:提供供养人劳保卡(需加盖公章)或医疗费报销凭证。

  (4)供养其他直系亲属的:提供供养人劳保卡(需加盖公章)或医疗费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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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申办:

  1、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死亡的,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证明。外文证明须公证处公证出具中文版。

  2、提供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与死者关系的材料。

  (1)户口簿可以证明申办人与死者的直系亲属关系及法定继承权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无法证明的,可提供公安、民政、镇街等政府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政府证明,须提供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公证书。

  (3)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委托书,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半年内有使用记录的本市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通存通兑个人存折结算帐户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开卡申请表”(有加盖相关银行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及“个人对账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需正反面复印)。提供死者账户,如已注销的,提供法定继承人账户。

  附件一:《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

  附件二:《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附件三:《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附件四:《广州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银行信息登记表》

  附件五:SF089《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

  附件六:SF086《失业再就业人员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

  附件七:《省属单位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申报表》

  附件八:《关于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请示》

  附件九:《关于原企业福利待遇问题的承诺书》

  附件十:《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议书》

  附件十一:《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

  附件十二:《广州市退休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

  附件十三:《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

  附件十四:《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转移档案材料清单》

  附件十五:《档案移交明细表》

  附件十六:《特殊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十七:《特殊人员承诺书》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工作流程

  一、退休办理条件

  (一)正常退休

  1、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二)特殊工种退休

  1、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所从事的工种在国家规定的本行业特殊工种名录范围内,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各行业对工种年限另有规定的,按各行业的规定执行)。

  (三)职工病退

  1、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等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退休待遇核准网上申报

  企业完成拟退休职工的资格前置审核(包括原固定工工龄预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等)后,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输入职工编号,核对职工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工龄等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输入职工的户籍地址、所属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联系电话、代发养老金银行存折帐号等基本信息,网上点击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于次日在网上下载打印《青岛市城镇企业从业人员退休审批表》。

  三、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工作流程

  完成对拟退休职工基本信息、养老待遇的确认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1)《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申请表中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申请退休类别、代发待遇项目、退休公示等信息需填写完整,同时企业加盖公章、职工签字确认);

  (2)《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审批表》;

  (3)职工档案(市内三区的企业携带原固定职工档案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处审核视同工龄,其它各区、市企业携带原固定职工档案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视同工龄);

  (4)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5)银行结算账户存折;

  (6)其它需提报的材料。

  四、办理机构

  企业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退休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一种生活的基本保障,在职的人员一般公司统一给办理,个人办理比较麻烦。

  个人办理的,去当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或者是参加商业保险,如人寿,平安保险等,如果是在职的,就比较简单了,直接由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代为办理。

  去办理时,一定要在办理部门上班的时间,节假日及周末不能去,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

  如果是首次办理需要以下资料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如果是续接缴费的,携带的资料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等相关资料。

  办理社保有年龄限制,女50、男55岁。在此年龄之前可以购买,在此年龄之后,社保局会要求你一次性补足15年的社保。至于商业保险,则要把保险书详细的看明白,不要只听保险人员的说辞,要依保险合同为准,避免出现买后后悔。

  退休有哪些条件?

  (一)正常退休条件:凡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

  (二)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凡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条件: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退休需要哪些材料?

  1、基本材料:职工个人原始档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曾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提供《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复印件。

  2、正常退休:基本材料同上、按工人岗位办理退休的女职工可能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请及劳动合同书、岗位协议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因病提前退休:基本材料同上、《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基本材料同上、经备案确认的本单位特殊工种名录一份、《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一式二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

  很多参保人员来电咨询有关医疗保险如何办理“在职”转“退休”的相关问题,为此,广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做了详细解答:

  一、问: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

  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退休的,或男性已年满60周岁、女性已年满55周岁的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且在本市(含六县)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可申请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的医保变更手续。

  二、问:办理完医保“在职”转“退休”变更手续后还需要缴纳费用吗?

  答:还需要缴纳一次性费用。在办理完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后,至少要缴纳一次性费用1440元,才可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若有不足缴费年限的还应同时一次性补足。

  三、问:已达到退休的条件,但没那么多钱一次性缴完医保费的,可以继续一年一年的缴费以及享受医保待遇吗?

  答:不行。已达到退休条件的人员,必须按时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并缴纳不足缴费年限的一次性费用,逾期不办理将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后,如个人自愿终止参保关系,可申请办理退保手续,退还其个人账户余额。

  四、问:如果没有按时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停止享受医保待遇的,要怎样才能恢复享受医保待遇?

  答:单位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属城区管理部申请续保,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并缴纳一次性费用后,就能恢复正常使用。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医保停保期间,不予报销医疗费用,停保三个月以内续保的,从续保缴费当日起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停保超过三个月的,从续保缴费当日起计算90天后才能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五:问:已办理了退休手续,还能按在职人员的标准补缴医疗保险中断部份的保费吗?

  答:不能。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退休的,或男性已年满60周岁、女性已年满55周岁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满的必须按退休一次性缴费的计算方式进行缴费。

  农业户口如何办理退休

  答: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可到社会保险机构养老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条件:

  1、按规定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达15年

  2、达到深圳的退休年龄

  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为:

  (1)正常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2)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45周岁;

  (3)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

  参保人正常退休时要提供什么资料?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原件(一式一份);

  (2)员工有档案材料的,还应该提供本人档案材料;

  (3)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卡(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属归侨的员工还应提供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7)获得高级职称资格的,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深圳职员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20日之前,携带规定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养老保险待遇类问题:

  1、员工应何时办理退休手续?

  答: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可到社会保险机构养老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2、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后,员工在什么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答: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为:

  (1)正常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2)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45周岁;

  (3)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

  3、员工档案上的出生年月与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出现不一致时,办理退休的时候是以哪个为准?

  答:以身份证和户口本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

  4、参保人正常退休时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原件(一式一份);

  (2)员工有档案材料的,还应该提供本人档案材料;

  (3)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卡(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属归侨的员工还应提供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7)获得高级职称资格的,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员工申请退休时提供的银行帐号有规定什么银行吗?

  答:可以提供我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平安银行和深圳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存折或借记卡。

  6、提交齐资料给养老部门办理退休后,还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员工经核准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须在告知时效内到受理的养老窗口领取《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同时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到指纹采集点采集指纹。

  7、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养老金?

  答:市社保机构在受理参保人退休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从受理的次月开始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8、参保人退休当月还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吗?

  答:退休当月应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9、员工申请退休时的存折可不可提供内地的存折?

  答:不可以,只能提供深圳开户的存折。

  10、员工是省外的户口,已到了退休年龄,在深圳交了九年的社保,最后参保地在在东莞,在东莞交了六年的社保,能不能把东莞的社保关系转入深圳办理退休手续?

  答:不可以,按广东省的规定,最后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

  11、是否从事过特殊工种的员工都可以提前退休?

  答:不是。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工作累计满8年。

  12、在内地已退休的人员还可以参加我市养老保险吗?并办理退休手续吗?

  答: 不可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保险范围。不得再参加我市的各项社会保险。

  13、内地退休后入户深圳的人员,能否将内地的养老金迁入深圳?

  答:不可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保险范围。

  14、企业的员工,工龄超过三十年可以提前退休吗?

  答:不可以。

  15、女干部下岗后,可以按工人身分办理退休吗?

  答:女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现岗位”按工人认定,即其可在年满50周岁后办理退休手续:

  1.女干部现劳动合同明确了岗位身份为非管理岗位且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

  2.女干部失业、下岗或已与最后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

  3.女干部已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

  16、员工调入深圳之前在内地的养老保险金有没有强制一定要要转入深圳?

  答: 根据国家和省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参保人在办理退休手续前,须将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都归集到待遇领取地。调入人员也不例外。

  17、非深户员工按广东省转移办法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在深圳实际缴费不满10年,但在广东省内的累计年限(含政策性一次性缴费形成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建立视同缴费帐户的缴费年限)满10年

  (3)将其他省份或省内其他统筹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后,其在其他省份的实际缴费年限或省内其他统筹区的缴费年限与我市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符合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18、非户籍员工能否在深圳办理病退吗?

  答:退休待遇领取地在本市的非本市户籍的员工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在深办理病退手续。

  19、2022年工人身份调入深圳时已经45周岁,办理退休时必须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吗?

  答: 不需要, 2022年后已经取消了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

  20、深圳户籍员工退休后离开本市,出国或者赴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可以继续享受深圳的养老保险待遇吗?

  答:可以。但每年须向深圳社保机构提供生存证明。

  21、目前港、澳、台居民在深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如果他们达到退休年龄且符合有关规定,能在深享受养老待遇吗?

  答:可以。

  22、参保人一生在多个地区流动就业并参保缴费,当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应当在哪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答: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3、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在退休后的待遇上有何异同?

  答: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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