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常态心得体会

时间:2024-03-25 12:42:59 新常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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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常态心得体会

  社会发展到今天,教育已进入“新常态”,主要表现在社会对教育期望的提高和学生个体的猛烈变化。社会的发展,要求有更高水平的教育质量,以满足家长对子女成长的预期目标、满足国家发展的战略需求,同时学生的生活环境的变化,无论从学生思想认知到行为表现都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在这样的新常态下,国家教育体制、学校办学思路、教师教育方法,家庭的引导技巧都必须作出有力的调整,与时俱进。下面从教师的角度谈谈教育新常态,教师该如何适应。

教育新常态心得体会

  首先,教师应具有备受社会质疑的强大抗压力。目前我国的文化发展活跃,各方声音都可发表,大有百家争鸣之势。而面对教育,社会各种媒体更乐于报道负面的新闻,这些负面新闻的传播,往往引来无数网民的围观和质疑甚至漫骂,构成对教师从业人员的巨大心理压力,让教师的社会地位日趋下降,教师的威信受到损害,从而加大了教育学生的难度。在这种状态下,教师只有从自我管理做起,用踏实肯干的工作态度坚守自己的教育理念,用理性乐观的精神状态武装自己思想信念,以不发声见行动的方式回应社会对教师行业的质疑,坚守“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固筑教育自信。在这种社会的氛围中,更能创造出高质量的人才。只有我们社会导向得当,确信会达到文化教育的百花齐放。

  其次,教师应具有基于专业的强大科研教研能力。既然社会及学生个体对我们提出更高的教育要求,那么教师基于专业的发展应更深更广,用战略的思维、广阔的视野涉猎我们应有知识,思索下一步的教育方向,思考下一堂的授课方法等等,夯实自身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师的知识必须比学生的知识丰富,教师的视角必须比学生的视觉广阔。不能停留在照本宣科和说教的教育模式下,应随着社会之变而变。特别对信息时代的新生事物要积极接受和熟练撑知。例如对深入学生的社交平台,QQ、微博、网络游戏等,教师应积极了解,合理融入,不能因为其中有不利于的因素而排斥,更不能强硬禁止学生使用。

  再次,新常态下的教育,教师首先要适应新常态,用发展的眼光,用信息化的思维审视教育的趋势,教育的需求。   最后,社会群众对教育的质疑,同时也给了我们的教育朝着正确方向发展以鞭策。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痛下决心从各个维度整治教育,让教育在新常态下再发光辉。

  教育新常态心得体会 [篇2]

  一、认清新常态,把握新机遇

  机关党的建设是整个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法院党组织书记,加强和推进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必须科学认识当前司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准确研判未来走势,历史地、辩证地认识司法工作的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司法工作新常态。一是立足于审判维度,必须实现“三个转变”。首先是司法理念逐步从“偏离法治原则”向“坚守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转变。多年来,人民法院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司法效果等方面的理念上存在着一定偏差,程度不同地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司法权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战略,使我们对新时期法院工作的特点、规律的认识更加清晰,对司法工作的方式、方法和重点的理解更加深入。人民法院必须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思维,以合法性为起点,以公平正义为核心,在执法思想上,更加注重法治精神,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守法律底线,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在执法方式上,更加注重司法规律,严格遵守立法宗旨和法律精神;在执法效果上,更加强调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其次是职能定位逐步从“万能型”向“本职型”转变。长期以来,人民法院承担着诸多的延伸职能,造成法官角色混乱,削弱了司法职能,使司法工作偏离了正常轨道。为此,人民法院必须坚守法院职能的宪法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立足本职,守住本分,做事于法有据,严守法律底线,坚决不做超出法院职权的事情。再次是审判权运行逐步从“行政化”向“司法化”转变。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等现象,法定审判组织的定案权严重虚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司法改革举措,有利于真正实现法定审判组织在审判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发挥审判委员会指导把关的支撑作用,有力地规范了院庭长的审判管理权和监督权,真正“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得以回归和深化。二是立足于管理维度,也需要实现“三个转变”。首先是司法管理体制逐步从“地方化”向“垂直化”转变。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前提下,逐步去除司法地方化,推进法院人、才、物的垂直管理,有利于在制度上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次是司法考核逐步从“唯数据”向“唯实际”转变。要逐步走出司法业绩以数值体系为基础的考核排名、违背司法规律、导致弄虚作假的“泥潭”,除依照法律规定保留审限内结案率等若干必要的约束性指标外,其他设定的评估指标一律作为统计分析的参考性指导和分析审判运行态势的数据参考。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还原司法的根本属性,有利于推进司法去行政化改革、尊重法官的主体地位和建立科学的司法政绩观。再次是管理对象逐步从“混同型”向“分类化”转变。要切实改变对法院包括法官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职能定位不清、管理混乱、从事审判人员不足、工作效率不高的现象,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分类管理制度,将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审判权进行分离,明确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之间的权责,真正形成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内部管理机制。同时,法院当前还存在着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法官工作压力愈加突出、队伍建设形势日趋严峻的诸多现实问题,尤其是伴随已经启动的司法改革,使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同样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新考验。挑战前所未有,机遇前所未有,如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组织的领导水平,从严从实加强和推进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要求我们必须主动思考,沉着应对,把握机遇,积极作为。

  

  二、确立新理念,激活新作为

  如果党风作风风气坏了,党员队伍思想乱了,那么即使其他工作政绩再好也终将归零。因此,作为党组织书记必须自觉克服和消除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轻视、畏难、盲目乐观等不良心态,牢固确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始终围绕机关党建工作“服务中心、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任务,准确定位党建工作思路,树立新的党建理念,找准角色,摆正位置,做到“抓中心头头是道,话党建滔滔不绝”。唯有这样,才能持续激发活力,不断在实际工作中求突破、有所为。一是要树立大党建理念,构建党建工作新格局。要纠正和防止“就党建而党建”的单打独斗现象,坚持以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为核心、以机关党委统一管理协调为助手、以党支部积极作为为基础、以党内规章和各项规定为准绳,从严加强党建工作,做到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从严管理党员队伍,坚持横向到边,涵盖所有部门和人员,建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的运行机制,全面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沟通协调、支部齐抓共管、职责分工明确、全员共同参与”的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新格局。二是要树立和谐党建理念,营造团结务实的工作氛围。要把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放在首位,做到班子团结、思想领先、作风民主、纪律严明,努力提高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本领,以班子的和谐带动和促进部门内部的和谐,营造健康优良的人际关系和埋头实干的工作作风。三是要树立效益党建理念,提升党建工作效率。党建工作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意识,而且更要有强烈的效益观念,用科学的方法谋划党建工作。建立和实施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机制,把党组织书记的心思和精力引导到“一手抓中心、一手抓党建”上来,推动党组织书记聚精会神抓党建,认认真真履职责。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准用活人才,配齐建强班子,做到“想干事的给机会,能干事的给岗位,干成的事的给地位”,激发党组织书记全面履行好“一岗双责”的工作热情。四是要树立项目党建理念,提高党建综合竞争力。建立符合党建工作规律的有效考评机制,把“想干是德、会干是能、多干是勤、干好是绩”作为考评的指导思想和最终目标。

  三、探索新机制,开创新局面

  要主动适应“法院机关党员比例高、履职责任重、示范效应强、影响范围广”的特点,找准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定位,自觉遵循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规律,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在坚持落实以“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理论学习制度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党旗红在院上”活动。一是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建强夯实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工作思路,坚持党支部建在业务庭上,把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到实处。认真开展以“五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切实找准切入点,把创建工作全面融入以审判为中心、以管理为重点的各项工作之中。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书记以“组织者”和“参与者”的角色,按照工作计划,围绕活动主题,科学统筹安排,认真履行职能,组织开展好“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工作。同时,更要率先垂范,带头投入,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党员干警积极参与,推动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得到全面落实。二是以发挥“党员示范岗”效应为载体,教育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做先锋当模范。适应司法改革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自觉践行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继续在窗口岗位增设“党员示范岗”,扩大“党员示范岗”效应。实施定期评比“星级党员”,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面对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的情况,重视发挥党员法官不怕苦不怕累、勇于牺牲奉献、敢于担当负责的精神,为司法改革献计献策,添砖加瓦,始终把保证案件质量、实现公平公正作为司法实践的价值追求,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以先进思想和法院文化为引领,让党旗始终飘扬在法院出色完成各项任务之中。

  教育新常态心得体会 [篇3]

  从严治党新常态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符合时代进步的潮流,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符合党完善自身的要求。当前从严治党“新”之端已显现成风,深入人心,但若不注意保持,可能就无法落地生根,无法进入“常”,因此,从严治党新常态当前关键在“常”,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从严治党,依法治党,依规管党,真正让从严治党新常态迈入法治的轨道,自觉成为一种习惯与规律。

  

  树立强烈的危机意识形成作风建设稳固的新态势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作风不仅反映党员干部的状态和本质,还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望与形象,直接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高压态势下,当前作风建设的“拐点”虽然已经出现,大吃大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会所消费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日渐减少,风气为之一新,干群为之一振。但如果沾沾自喜,稍有松懈,就会前功尽弃,半途而废,暂隐的顽固“四风”问题可能又“涛声依旧”,一些不良风气可能又卷土重来。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四种危险”也更加尖锐地摆在我党面前。要在新时期“赶考”成功,“接好执政的一棒”,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居安思危,在党忧党,在党兴党,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坚持常抓不懈,注重巩固提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使得作风建设在新“拐点”之后能长久保持一种稳固的常态。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抓好自身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以上率下,正己正人,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而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担当起自身负有的领导和管理责任。要以制度为根本,以解决问题为关键,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纠建并举、堵疏结合,从治标与治本、矫正与疏导、评价与激励等多个维度发力,构建作风建设新秩序,增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内生动力。

  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打造风清气正的新局面

  “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习在中纪委三中全会上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建设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必须持续彰显惩治的威力,对违反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管牵涉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以儆效尤,决不姑息。对发现的腐败问题,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都要严肃查处。健全查办案件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办案的流程管理,强化各环节的互相监督制约,提高办案质量,保证依纪依法办案,杜绝办案的随意性。要发挥惩治的警醒作用,强化对查办案件的剖析和通报,以查办案件的震慑效应,使顶风违纪者及时收敛,使没有收手者赶紧收手。这样,通过惩治的“零容忍”,让党员干部不再存有一点点侥幸心,切实拉起一道“不敢腐”的“带电高压线”,日积月累,长此以往,养成长期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形成风清气正的新局面。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并重开启刚柔相济的政党治理新思维

  “旋风式”的惩腐治标可以带来“新”,但是推进“常”还必须标本兼治,建立思想上“不想腐”、制度上“不能腐”的两道防线。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讲话中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思想建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制度治党则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而突出强调把二者结合起来,是关于从严治党方法途径的新论断,开启了政党治理的新思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行为上的疏漏错误其本源都是思想上的放松懈怠乃至自弃。要着力提高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效果,增强思想建党的自觉性和针对性。要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坚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把为民务实清廉牢牢刻在心中,化作行动的指南。在干部提拔时、在重大节日时、在发现问题苗头时,都要对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春风化雨,入脑入心,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党员干部不致于在身陷囹圄时再吃“没有早受教育早受提醒”的后悔药了。以制度和规则管党治党,是法治思维在党建中运用的结果。法治是理性稳健、持久深远、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是政治体系理智而成熟的标志。要围绕用人用权用钱重点内容强化制度设计,科学严谨,标准清楚,界限明晰,刚性充足,把权力关进紧密有效的制度笼子,防止出现“牛栏关猫,进出自如”的现象。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健全制度执行,着力消除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让各项规定真正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硬准则。思想是党建根本,制度是党建保障。缺乏思想基础,制度治党容易流于形式、停在本本上。缺乏制度载体,思想建党就难以落地生根,流于敷衍了事,无法促成行为的改进。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两条腿走路,妥善平衡两者的关系效用,才能确保从严治党新常态取得长效进展。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新规律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从严治党新常态的坚强保障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进而再拉起一道“不易腐”的防线。现实中许多不良风气的形成、许多腐败行为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权力监督制约的“缺位”造成的。说:“善除恶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只有抓住了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制机制问题,才是抓住了根本性问题,也才能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当前我们要大胆改革创新,找准容易发生利益冲突的环节,大力推进权力分解、权力制约的制度创新,让权力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在监督的环境下行使,逐步养成领导干部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要探索下对上的监督、同级之间的监督,保持权力纵向结构上各层级的活性,推进监督主体的多元化,重视外部监督尤其是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毛泽东说过,“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无穷的,随着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公众参与监督的热情也空前高涨,适应新的时代潮流,织密群众监督之网,积极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地通过信访、媒体、手机短信、网上举报等方式,对权力运行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督,让“隐身人”无处藏身,更加汇聚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从严治党的正能量,以廉洁政治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走向新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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