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时间:2022-11-25 04:43:23 汇报材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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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从今年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市、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社区矫正流程的要求有序开展。

社区矫正工作开始以来,我们先后接收了x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在x个社区。目前已解矫x人,还有x人在进行矫正。刑罚种类为监外执行x人,假释x人,缓刑x人。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件要求,我们对这x人建立健全了档案,一人一档并且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同时,我们每个社区都有帮教志愿者,这些志愿者与矫正人员建立一帮一的帮教关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些矫正对象在家庭和社会上表现良好,至今没有一个重新违法犯罪的。

二、日常管理工作

1.建立档案 分级管理

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同时,我们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背景、不同文化程度、所犯罪的法律性质为他们制作矫正方案,制定不同管理等级,根据其自身情况进行矫正管理。并严格按照矫正规定,要求每个月进行思想汇报和电话汇报,如有外出,及时请销假。

2.定期家访 了解动态

我们每个月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家访,每个月不定期的

进行电话联系,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及思想状况,进行人性化的管理朋友似的个别谈心。并且每天在GPS网络平台上查询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随意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

3.法律教育及公益劳动

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我们每个月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法律教育,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以矫正其不良的思想和行为。我们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分类施教、因人施教。

我们每月不定期的组织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通过公益劳动,使矫正对象更好地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三、加强管理 积极探索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为此,我们更要加重实践,积极探索新的科学的管理方法,有效的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

1.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作用。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硬件建设,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

3.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和联系,如公检法等

部门。

4.强化监督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矫正工作制度的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确保没有重新犯罪的产生,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的深入开展。

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篇2]

今年以来,在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从启动到逐步推进,正在规范有序的开展。去年11月以来,我街道共接受社区矫正对象共21名,目前解除矫正转入安置帮教的人员共11名,现在册矫正人员共58名,其中缓刑48人,管制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假释8人。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在家庭里、社会上表现良好,受到其家属和所在社区群众的认可和好评。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对现有的人档齐全、列入监管的矫正对象,我们从接收、管理、教育、公益劳动到扶贫帮困等五个环节的工作都在按部就班,有条不紊,规范有序的开展。

一是接收环节。对接收的矫正对象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和社区矫正对象移交接收花名册等表格。给矫正对象下发《社区矫正宣告书》,让其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进行教育谈话,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明确矫正对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其服从监督管理;与管区民警、具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直系亲属、其所在社区签定监管责任书,明确社区矫正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管理环节。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文明管理,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严格的制度管理相结合。一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思想汇报一次,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行为动态;另一方面宽严相济,充分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还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特别注重运用朋友式的个别谈心,提倡见面谈、经常谈,了解现实思想、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社矫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

三是教育和心理矫正环节。我们认真了解分析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每月定期不定期地把矫正对象请到司法所谈心,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谈心教育和心理矫正有一定的效果。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分类施教,因人施教,我们着力对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在矫正过程中,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专题教育、组织参加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安排法律常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时政教育及职业技能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教育和心理矫正过程中注重加强正面教育和情感疏导,使其正面认识社会,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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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正,迷途知返,有所作为。

四是公益劳动环节。我们现在准备建立公益劳动基地,打算每月组织每个矫正对象完成不少于12小时的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公益劳动,今年主要是组织他们在社区开展各类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回报社会,减轻他们的罪责感。

五是帮扶环节。在实施扶贫帮困方面,设身处地,积极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在生活和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充分运用教育和感化功能,以情感人,用生活上的关心促进思想上的转变。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们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坚持注重引导,正面宣传,通过出黑板报、法制宣传栏,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法制宣传,将社区矫正知识进行宣传。提高了社会各界和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营造了以司法所管理为主,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有力地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将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纳入到社区各项工作当中,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管理的联动局面,一方面使居民了解社区矫正,另一方面也使矫正对象顺利的融入到社区建设当中。

三、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举措

一是如何与公检法等部门开展互动工作。目前社区矫正

工作基本上是街道、村(社区)单方面开展工作,与公检法联系不是十分密切,工作质量和效果不是非常的良好,我们积极主动地与他们联系,争取他们共同参与。我们认为对矫正对象管理有人性化一面,也应有强制的一面。因为也有少数不十分配合,公检法参与对他们有威慑力。积极探索如何完善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措施,强化教育管理工作,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

二是如何与开展社区建设相结合。目前只是组织他们参加义务劳动,没有让他们参与更广泛的社区建设活动。将社区矫正工作与建设“平安社区”、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让他们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在矫正工作中的载体作用。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专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缺乏和现有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也困扰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2、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不能够将矫正成果与实际刑期相联系,矫正效果不能很好的体现出来。

3、工作经费的不足、办公设施和条件的缺乏严重束缚了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长青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篇3]

尊敬的街道领导,现将我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 、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2年2月我街道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3人,其中在矫23人,解矫转刑释10人。在矫的23人中,管制2人,缓刑16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剥夺政治权利2人;男性19人,女性4人;就业10人,待业13人;年龄最大的有72岁,最小17岁。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得到了区局,街道党委、综治办的大力支持,先后为司法所提供了专门的办公室、档案柜等办公设备,使这项工作得到了顺利的开展。 第一、结合街道实际情况,成立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以司法所成员、派出所干警、社区主任和矫正对象近-亲属组成的监管小组,并签订针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责任书; 第二、做好接收工作。每接收一名矫正对象,司法所会及时与派出所、社区组建矫正小组,督促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做好第一次个别谈话教育。规定矫正对象每月18日(节假日推后到工作日)来司法所报到递交思想汇报、参加集中学习,并对在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认真遵守迁居、参加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思想汇报等各项制度方面进行日常考核。同时根据矫正对象不同的特点,制定年度矫正个案,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第三、建立矫正对象档案。司法所对每名矫正对象分别建立了个人档案,档案分为正档和副档,正档在初步建立完善后递交区司法局,副档留司法所直至解矫,将与矫正对象有关的法律文书、走访笔录、矫正个案、以及思想汇报档等日常考核归入副档,部分建立了电子档案。按照区司法局的规定还将每名矫正对象的资料录入“长沙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

第四、做好个别谈话和集中教育。对已经接收的矫正对象,共进行个别谈话92次,进行集中教育20次。个别谈话主要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实现状况进行了解,并帮助其解决存在的心理困惑或心理问题,集中教育主要依据各矫正所犯触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补充学习,达到知法、守法。

第五、开展个性化矫正措施。司法所针对每名矫正对象的个性,采取不同的矫正措施,尤其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特别关注。于2011年3月30日在区局、司法所领导的支持下带领两名入矫不久的未成年矫正对象到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进行心理测量和心理辅导;5月7日

司法所组织全体矫正对象协助通泰街社区进行了安全秩序维护和固定健身器材行动;11月17日与师大-法律义工一道对未成年矫正对象进行了法律知识讲解和自我肯定的心理建设座谈。

第六、人性化监管。针对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人性化、有特色的监督管理,像年龄最大(72岁)的李爷爷,他由于瘫痪保外就医,只能躺在家里,不方面外出活动,更不能来司法所报到,我们就主动上门走访,在李爷爷的家里完成矫正工作。对不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陈源,我们联合派出所户籍多次上门,从矫正对象的家人入手讲解社区矫正规章制度,分析利弊,并耐心劝导、教育,成功挽回了不服管的陈源。

第七、认真落实审前调查制度。对每一名来司法所进行审前调查的违法人员,我们都认真落实从社会调查到社区、派出所户籍调查的各个环节,对不符合进行社区矫正条件的人员,果断签署“不同意接收社区矫正”的意见。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第一、矫正工作专职管理人员不足且不稳定。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被允许进行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虽然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但并不等于就没有了,他们还是随时有可能重新走上犯罪道路。随着我们街道矫正对象的不断增多,这就需要有一批专职的管理人员来做好这项工作,而现在我们街道却只有一名挂职于流动人口协管员的工作人员在进行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办公基础设施以及经费欠缺。区局要求把矫正对象的资料录入“长沙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需要电脑、扫描仪才能完成这项任务。司法所仅有的一台电脑由于使用时间久远,已经老化,不能胜任,资料录入都是矫正工作人员用自己电脑操作完成的,至于部分需要扫描的文件是在外面打印店扫描。在针对矫正对象开展的个性化学习教育工作中,需要邀请外面的专业人士来协助如:心理辅导老师、师大的法律义工,这些都需要一定的工作补贴,现由于经费缺乏这些工作只好停滞。

第三、公益劳动落实不到位。除司法所组织集体参加公益活动外,各社区每月必须组织各自辖区的矫正对象参加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劳动,并把参加公益劳动的情况整理成材料报司法所,现除了盐道坪社区能按要求完成这项任务外,其他有矫正对象的社区都不能及时完成。

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的工作,使矫正对象认识到了自己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增强了他们认罪伏法,回报社会的决心。同时,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区局领导的肯定,并评选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201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的殊荣,但我

们并没有满足于现在的成绩,针对我们的不足,在今后工作中,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的理念,及时改正工作上的不足,完善工作,深化矫正工作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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