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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大队表彰决定

时间:2021-06-13 18:25:59 表彰大会 我要投稿

县消防大队表彰决定

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

县消防大队表彰决定

近年来,县公安消防大队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部队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全力做好灭火抢险救援和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该大队2015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大队,2015年被评为省“清剿火患”战役先进单位,2015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大队,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应有贡献。

该大队以保障社会和经济发展为己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抗击火魔,守卫平安,竭诚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消防为人民”的铮铮誓言,彰显了“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铁军风采。2012年以来,共接警出动1059起,扑救火灾事故590余起,参与抢险救援、社会救助469余起,抢救被困人员138余人,抢救财产价值2799.95万元,保护价值9090余万元。尤其是成功处置了“12.6”华港天然气管道泄漏等较大灾害事故,整改了饶阳县医院重大火灾隐患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圆满完成了消防安全保卫、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等任务。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县公安消防大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希望县公安消防大队珍惜荣誉,牢记使命,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创优异成绩。全县上下要学习先进,在各自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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