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处室表彰决定

时间:2022-11-24 19:30:53 表彰大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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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处室表彰决定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文明处室表彰决定

近两年来,全厅各处室(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展示我厅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优秀成果,厅党组决定,授予办公室等12个处室2015—2015年度省教育厅“文明处室”称号,厅机关服务中心等8个单位2015—2015年度省教育厅“文明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处室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提升全厅文明创建水平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其他处室(单位)要认真学习文明处室(单位)的先进经验,不断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方式,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2015年度省教育厅文明处室、文明单位名单

省教育厅党组

2016年2月18日

文明处室表彰决定 [篇2]

2012—2015学年,学校各处室和全体教职工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团结协作,扎实工作,涌现出一批工作勤奋、成绩突出的文明处室和文明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投身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发展。根据《焦作市第十二中学文明处室和文明教师考核评比方案》,在民主测评、年级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校办公室等4个处室为文明处室,授予王军芳等10人为文明教师称号,并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处室和个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体教职工要以“文明处室”及“文明教师”为榜样,学习他们立足本职、勤奋工作的工作作风,模范地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完善我校全员育人、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使我校的各项工作再创佳绩。

附:文明处室和文明教师名单

文明处室4个:

校办公室 语文教研组 地理教研组 政治教研组

文明教师10人:

王军芳 王冬勤  刘艳芹  关克     豆帅  

乔秋   赵宝珍  刘小明  齐昮    张新生

文明处室表彰决定 [篇3]

街道机关各科室: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街道机关把创建机关文明科室、争当文明职工活动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教育的具体实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紧紧围绕科技工作,组织进行了一系列思想道德教育和文明素质教育,强化了基层服务意识,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树立了机关的良好形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动力,经研究决定,对街道机关评选出的文明科室、文明职工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科室和职工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励,再创佳绩。机关全体同志要以文明科室和职工为榜样,立足本职,真抓实干,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建国路街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1、昌吉市建国路街道机关文明科室名单

2、昌吉市建国路街道机关文明职工名单

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0一0年元月十一日

附件1

昌吉市建国路街道机关文明科室名单

党政综合办 计生办 经济办 综治办

附件2

曹利刚

刘华斌

昌吉市建国路街道机关文明职工名单 孙宪成 李建玲 俞啸 孙晓平 刘彦杰 马磊 陈万辉齐磊 张静 李静 董金花 薛俊龙 郑向宽 马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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