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堡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钱红桃,女,汉族,1984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于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新街村三龙溪组4号 身份证号:42280000000000。
钱红桃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钱红桃更改为 :钱思雅,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申请人:
年 月 日 姓名变更申请书
身份证变更申请书 [篇2]
XX县XX派出所:
我叫XXX,性别:X,住址:XX省XX县XX镇XX村X组,于XX年X月XX毕业后考取XXXX学院(校),为求学之便办理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年X月XX毕业遂将户口及个人相关档案信息迁回原址,在我县长期从事XX工作,工作期间用一代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考取了XX大学XX学历和相关一系列证书,并办理了医保、公积金个人账户等。2015年根据国家出台升级公民身份证相关要求,按照所属辖区到XX县XX派出所户籍科办理了二代身份证,因当时正值XX县公安局根据各自派出所辖区整顿和规范身份证号要求,XX县XX派出所户籍科干事在办理本人二代身份证时将一代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变更为:二代身份证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变更几年来,给本人的学历进修和生活、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根据我国《公民身份证法》相关法律条款和要求,现申请户籍辖区所在贵所将二代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给予变更为XXXXXXXXXXX,望办理为盼。
申请人:XXX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