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表彰的决定

时间:2024-03-25 13:16:38 表彰大会 我要投稿

关于五四表彰的决定

为了弘扬“五四”精神,激励先进,树立典型,也为了进一步使我校德育活动系列化、规范化,发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模范与带头作用,学校研究决定从2015年开始,每年在“五四”青年节,对一学年来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开展系列表彰。本次表彰活动在“五四”表彰活动领导组的直接领导下,由政教处、团委牵头,各年级密切配合,细致谋划,精心组织,开展了“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学生宿舍”先进集体的评选,开展了“优秀班干部”、“学生标兵”、“进步之星”、“学习之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个人的评选,经表彰活动领导组研究决定,授予初20班等9个班级“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共青团高106班支部等8个团支部“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男1117 宿舍、女2119 宿舍等120个宿舍“优秀学生宿舍”荣誉称号;授予马锦鹏等60名同学“校园雷锋之星”荣誉称号;授予周笑微等60名同学“优秀班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杨楠等120名同学“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张佳等120名同学“进步之星”荣誉称号;授予武兴华等90名同学“学习之星”荣誉称号;授予亢乐等15名同学“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罗鹏阳等54名同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关于五四表彰的决定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本着“以评促学,旨在选树,以奖促进,重在过程”的原则和要求,真正凸显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示范性和代表性,为全校营造了“尚德、笃学、博爱、致远”的氛围。此项活动是激发全校学生学习热情和创造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力途径,对于推进我校“三年打基础,三年谋发展,三年上品牌”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继续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全校同学要以各类典型为榜样,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勤奋学习,志存高远,齐心协力,勇创佳绩,促进我校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潮平海阔,风正扬帆,向强校迈进,奔名校出发。

以本次“五四”表彰名单为主,整录2015—2015学年度我校学生别类获奖情况,辑印成光荣册一本,以彰旌贺。

关于五四表彰的决定 [篇2]

各团总支:

近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三中、四中全会及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授予**教育训练学院团总支、运动科学学院团总支、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等三个学院团总支“五四标兵团组织”称号,授予**教育训练学院132101团支部等11个团组织“五四红旗团组织”称号,**休闲与艺术学院132401团支部等19个团组织“五四特色团组织”称号,**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刘雨冶等10名同学“十佳共青团员”称号,武术学院王玉星等48名同学“优秀团干部”称号,运动科学学院钱若冰等215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加倍努力,积极实践,再创优异成绩;希望全校团员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刻苦训练,勤奋工作,把自己培养成复合-应用型**人才。希望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用中国梦打牢青年大学生的共同思想基础,用中国梦激发青年大学生的历史责任感,让广大青年学生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为中国梦增添强大的青春力量。)

【五四表彰的决定】相关文章:

2016五四表彰决定11-24

五四评优表彰决定11-24

学校五四表彰决定11-24

中学五四表彰决定11-24

关于五四表彰决定11-24

2016年度五四表彰决定11-24

军训表彰决定03-12

[精选]军训表彰决定03-13

公司表彰决定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