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会制度

企业管理例会制度

时间:2021-06-08 10:22:45 例会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管理例会制度

为了对公司各部门月工作进展状况做以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计划做以部署,同时提高团队整体工作效率、力争把公司业务运作推向条理化、计划性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管理例会制度

一、 会议时间、与会人员

1)每月月初的第一个星期日早晨九点整,为公司月例会日。

2)原则上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特殊人员(驻项目或因业务出差人员)除外,但各部门应至少派一名代表参加。

3)因故不能按时到达会议现场者,需于会议前30分钟告知行政人事部或相关领导。

二、 会议内容与要求

1)参会人员须认真准备各自当月已完成工作,未完成、需要公司协助待解决等工作事项汇总,总结;要求条理化清晰、语言简练易懂。

2)所有参会人员需携带个人记事本,记录笔等记录工具于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到达现场。

3)与会人员应认真做好各自会议纪要,并全面落实会议决议。

三、会议组织形式与实施

为了达到会议应有的效果,会议采取轮流汇报、共同协商、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的组织,实施形式。

1)各部门代表逐一汇报工作,有工作障碍现场提出,大家共同协商,并制定出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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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后由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对下一步工作做以部署,具体流程如下:

1)对于积极按时参加月例会,工作善于总结汇报的员工,公司决定将其列为企业年度优秀员工候选人名单。

2)无故缺席或在与会约定时间未到达会议现场的员工,第一次公司将给予其警告,第二次处以50元经济处罚。

为了将我们这个大家庭建立成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优秀团队,希望大家严格遵守以上会议规定。

此制度规定自下发之日起严格实施!

行政人事部

2015年4月9日

企业管理例会制度 [篇2]

为加强公司领导班子对各部门工作动态的掌握,便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公司各部门间的协作,提高各项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工作潜能,保障全公司工作有序、高效的进行,特制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例会的管理与组织

1、公司例会由综合部召集,公司主要领导主持,公司领导班子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15,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参会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议室。进入会议室后,自行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如需接听电话,在会议室外接听。

3、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经分管领导同意,部门主要负责人可安排部门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4、每月第一周的公司例会,全体中层管理人员参加。

二、例会的内容及汇报形式

1、例会的汇报内容由以下六点组成(详见附件一《例会汇报情况表》)

①上周工作完成情况

上周已经完成的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推进情况。 ②本周工作计划安排

本周打算开展的工作、上周未完成工作的推进方向。 ③领导班子及公司各部门应知的事项

需要向各部门通报或向领导班子报告的其他工作情况。 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及解决思路

难度较大或周期较长的工作难点及解决思路。

⑤需提交领导班子会研究、协调及解决的事项

涉及重大金额或需多个部门配合的事项,需向集团公司或政府相关部门汇报的事项。

⑥其他事项及建议意见

与公司发展有关的其他事项和意见建议

2、请各部门参会负责人认真填写《例会汇报情况表》,会议结束后统一交至综合部归集、存档。

三、例会的'相关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在汇报时应做到内容简明扼要,观点清晰明了,提出问题的同时提出解决方案或思路供公司领导班子会参考。

2、为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提交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应当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同意上会后,方可提交至领导班子会研究。

3、提交领导班子会的事项应当有计划、有方案、有反馈,对于纳入会议纪要并要求相关部门限时办理的事情,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工作进度。

4、提交领导班子会的事项,按照会议决定逐条形成领导班子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具有决策效力,公司各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贯彻执行,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四、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管理例会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发挥会议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各部(室)、各项目部、物业分公司全体人员。

第三条 管理权责: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第四条 召开会议必须有明确的主题,切实做到有议必有果。

第五条 会议发起人或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请处罚。

第二章 会议分类

第六条 会议分类及组织部门

(一)集团系统会议:由集团统一召开的各业务口专题会议。由对口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签到及记录。

(二)公司全员大会: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参加的会议。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签到及记录。

(三)公司计划例会: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公司周/月/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会议。由综合计划部负责组织、签到及记录。

(四)公司行政会议:涉及公司行政、人事等重要决策的会议。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签到及记录。

(五)各业务部门会议:一个部门或多个相关部门参加的业务会议。由会议组织部门负责签到及记录。

(六)公司临时会议: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的会议。由会议发起人指定组织者及记录人。

(七)专题研讨会:各相关部门为某事项召开的研讨会。由会议组织部门负责签到及记录。

第三章 会议组织及纪律要求

第七条 会议准备

(一)会议通知:

1、按“谁提拟,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一般应提前半天通知与会人员及会务服务部门;

3、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说明的会议、涉及多个部门和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型会议,组织部门还应编制详细的会议通知发送至相关部门。

(二)其它准备工作:

1、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准备的组织工作;

2、会务服务提供部门应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3、各项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口行政人事部负责。

第八条 会议纪律

(一)应提前10分钟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提前半天向主管领导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二)与会期间须将手机调到振动或静音,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应得到主持人允许并离开会场。会议期间不得有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及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等行为;

第四章 会议纪要及相关要求

第九条 会议纪要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由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要的记录整理工作,并在会后将《会议签到表》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十条 会议纪要须在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大型综合性会议纪要须于会议结束后48小时内完成,呈主管领导审核再报董事长阅示后转发给相关人员,并报综合计划部及档案室备案。

第五章 会议跟进

第十一条 会议决议、决策等事项会后必须跟进落实。

第十二条 会议决议、决策的落实情况作为部门计划进行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制度者可视情况予以失职问责处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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