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时间:2022-11-23 13:53:40 例会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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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重特大事故,防止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特制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镇政府负责在每季度主持召开各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

二、例会主持人是分管企业的领导或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参会人员是各企业负责人和镇安监办的全体人员。

三、参加例会的企业负责人是厂(矿)长或业主,其他人员不得代会。

四、企业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必须事先请假,并指定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矿)长参加会,不得无故缺席,凡无故缺席一次,该企业年终考核扣2分。无故缺席3次以上的,目标考核为不合格。

五、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

六、总结全镇本季度安全生产的工作,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技术措施,布置下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例会中各企业负责人必须报告本季度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

铜川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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