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08 12:21:05 晓映 保密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通用7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通用7篇)

  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1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测绘工作管理制度。

  一、测绘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部门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

  三、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进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要求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四、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五、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处理、外输、储存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网络装置。

  七、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备案。

  八、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主管领导和档案部门负责派人销毁。对销毁的花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总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九、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十、本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新要求和新情况作必要补充和修订。

  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2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涉密人员的管理

  为有效地保障本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安全,设置资料室为专门保密机构,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确定核心涉密人员3人。

  主要工作职责:

  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测绘成果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资料室的教育和监督。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标准及国家测绘局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资料室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二、涉密人员管理由项目组织、人力资源部和资料室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位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三、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资料室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方能上岗。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

  四、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第二条 涉密载体的.管理

  一、涉密载体及密品,必须由单位核心涉密人员统一管理,密件收发、交换、借阅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二、密件传阅应专夹专人直传,不得横传,并做到当天阅读当天退还资料室,不得在资料室以外场所存放。

  三、销毁密件,须认真登记、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进行销毁。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密件。

  四、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的,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对涉密的硬盘、软盘、U盘、磁盘等载体,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视同秘密文件、资料,由资料室统一登记,集中管理。对涉密计算机设备粘贴涉密计算机标识。

  第三条 涉密成果的管理

  一、对涉密测绘成果的生产、提供、使用、保管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

  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三、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四、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和资料室派专人销毁。对销毁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第四条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

  一、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安置在安全保密的场所,并按照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要求,配备保密安全设施。

  二、使用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针对其涉密内容和涉密程度等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措施。

  三、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更换或维修,应当在涉密场所进行,并有专人监督。所更换的设备或配件,在未采取技术处理时,不得挪为他用。

  四、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单位秘密;不得利用公用电话以及邮局办理秘密事项等。

  第五条 涉密测绘成果生产保管场所的管理

  一、单位设有库房,资料室,办公室。其中资料室是存储资料的机密重地,非资料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资料室。

  二、确保资料室安全,管理人员做到人离灯灭、关窗、加锁,妥善保管资料室钥匙,消除火灾隐患,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保持资料室整洁、卫生。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工作。要经常检查资料保护设备和库房温湿度变化,防止档案材料的破损、老化,及时进行档案材料的修复和补救。

  四、入库的各类档案要依档号排放,库房柜架编排顺序号,排列整齐。

  五、保管人员要熟悉库藏情况,对库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

  六、档案人员调离时,对所保管的档案材料要逐件进行移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办清手续,方可调离。

  第七条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管理

  一、涉密计算机系统或单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公共信息网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并且必须设置必要的用户识别密码,做到定期更换。不得在未采取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保密监控管理技术措施的计算机网络内输入、保存和传递涉密资料的信息。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采集、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二、涉密计算机房,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场所,建立和健全机房管理制度。

  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凡需要在网上进行信息发布的,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四、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种非法信息。

  五、在网络上传递信息、聊天或在论坛发表文章以及发送电子邮件时,不得泄露和传播任何涉密信息。

  六、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更换或维修,应当在涉密场所进行,并有专人监督。所更换的设备或配件,在未采取技术处理时,不得挪为他用。

  七、对需报废的涉密载体、设备或配件,应当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市公文销毁站销毁。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上报资料室。

  第七条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前的涉密数据备份和清空工作,须由资料室负责执行;设备部负责本单位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的统一管理,各科室不得擅自处理。

  二、涉密计算机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应保证储存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必须到涉密场所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三、如涉密计算机需要报废,须先运用低级格式化命令格式化硬盘,确保拟报废机器硬盘中没有涉密信息留存后,方可交由报废执行单位进行报废。

  四、涉密计算机的销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送资料室统一销毁,各科室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五、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加强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管理,保障办公使用过程中国家秘密的安全,避免计算机病毒等非法入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是指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的电脑、涉密信息系统及涉密网络等。

  第三条主管领导执行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职责。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对执行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职责。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不允许进行各种形式的有线及无线的网络连接,不允许使用无线功能的键盘鼠标进行操作。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应为专人专用,用户应定期修改机器登录密码,密码要求8位以上并有英文大小写和数字的混排。

  第六条涉密网络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接入管理,不允许私自将电脑、小交换机、无线设备接入涉密网点。

  第七条涉密网络需要使用移动介质前,应先检查移动介质是否存在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第八条涉密人员因工作变化、调动等原因,需要开始或停止使用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所在单位应备案登记,并提交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再由信息中心开通或关闭相应权限。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所在的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防盗门和报警器及监控设备等必要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设备需要维修的,必须到地区保密委指定的维修单位维修。涉密计算机等设备送修前必须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如需请外来人员维修,单位应派人全程监督修理过程。涉密存储部件出现故障,如不能保证安全保密,必须将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如需恢复其存储信息,必须到区保密委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

  第十二条禁止将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和进行公益捐赠或销售。

  第十三条报废、销毁涉密设备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手续,送至区保密委指定的销毁单位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应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泄露机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4

  (二)、重要的档案一般不借出,确属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借出,但必须对档案内容进行保密。

  (三)、利用生产和成果资料档案时,无关的内容谢绝翻阅,不该记录的不记,不得在亲朋好友、子女面前谈论档案内容。

  (四)、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档案人员严禁私自将档案带回家中或公共场所。

  (五)、凡是利用或复制档案,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注明复制份数,签名。

  (六)、对重要的`档案等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批准复制后,不得多印,严格控制份数。每份复制品应编号。

  (七)、外单位利用档案,未经批准,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接待。

  (八)、向全单位干部职工宣传《保密法》,严格执行《保密法》,档案管理人员带头遵守保密制度,以身作则。

  (九)、违反上述制度,失密造成损失者,酌情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违法者,依照《保密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公司主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领导由刘兵负责质量检查工作;负责仪器档案管理的领导工作。由匡湘华负责档案、仪器管理员,负责档案、仪器保管工作。

  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5

  总则

  为加强测绘工作中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测绘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参与本单位测绘项目的所有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外包人员等在测绘活动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行为。

  测绘工作保密管理遵循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依法管理” 的原则,坚持保密工作与测绘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保密机构与职责

  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单位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审查、批准保密工作规划和计划;协调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设立专门的保密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为:贯彻执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培训;对测绘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确定、变更和解除;对涉密载体、信息系统、设备设施等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测绘工作保密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保密管理制度;监督本部门人员在测绘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本部门人员的违规行为,并向保密工作办公室报告。

  涉密人员管理

  涉密人员分类:根据在测绘工作中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程度,将涉密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涉密人员上岗:对拟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和保密教育培训,审查内容包括个人身份、政治历史、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等。经审查合格并取得涉密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上岗前,涉密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涉密人员在岗: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使其熟悉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保密管理制度,掌握保密知识和技能,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感。对涉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建立涉密人员保密补贴制度,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

  涉密人员离岗:涉密人员离岗时,应及时清退所保管的涉密载体和设备,办理离岗手续。对离岗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提醒谈话,明确其离岗后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核心涉密人员和重要涉密人员离岗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内不得在境外驻华机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或者人员提供劳务、咨询或者其他服务。

  涉密测绘成果管理

  涉密测绘成果的获取: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获取涉密测绘成果。在获取涉密测绘成果时,应与提供方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涉密测绘成果的接收:在接收涉密测绘成果时,应认真核对成果的名称、数量、密级等信息,确保无误后,办理接收登记手续。对接收的涉密测绘成果,应及时存入专门的涉密载体保险柜,并按照规定进行编号、标识。

  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使用涉密测绘成果时,应严格按照审批的范围和用途进行,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改变用途。在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确保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使用涉密测绘成果完成的项目,在成果验收、鉴定、评审等环节,应严格控制知悉范围,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应按照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涉密测绘成果的复制、转让和转借:确需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的,应事先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复制的涉密测绘成果,应与原件同样进行管理。转让或转借的涉密测绘成果,应在转让或转借前与受让方或借用方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涉密测绘成果的销毁:对不再使用或已超过保密期限的涉密测绘成果,应及时进行销毁。销毁涉密测绘成果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用安全可靠的销毁方式,并由专人负责监销。销毁后,应及时做好销毁记录,包括销毁的时间、地点、方式、数量、监销人等信息。

  监督检查与奖惩

  监督检查:保密工作办公室定期对本单位测绘工作保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涉密人员管理情况、涉密测绘成果管理情况、涉密信息系统和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部门或人员限期整改。

  奖励:对在测绘工作保密管理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等。

  惩罚:对违反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违反保密规定导致泄密事件发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附则

  本制度由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6

  引言

  随着测绘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测绘工作所涉及的国家秘密信息日益增多,保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加强测绘工作中的保密管理,防止国家秘密泄露,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保密范围与密级确定

  保密范围

  各类涉密测绘成果,包括地形图、地籍图、工程测量图、航空航天影像数据等。

  测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涉密数据,如控制点坐标、测量原始记录等。

  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技术资料,如测绘方法、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等。

  测绘单位内部的涉密信息,如工作计划、项目方案、财务数据等。

  密级确定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结合测绘工作的特点,对涉密信息进行密级确定。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例如,涉及国家核心军事设施、战略要地等的测绘成果。

  机密级: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如涉及重要军事设施、国家级重点工程等的测绘成果。

  秘密级: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包括一般性的地形地貌测绘成果、普通工程测量数据等。

  密级的确定由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对难以确定密级的信息,应及时向上级保密部门请示。

  保密措施

  物理防范

  设立专门的涉密测绘成果存储场所,配备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保险柜、文件柜等设备,用于存放涉密载体。存储场所应安装防盗门窗、监控设备等,确保场所安全。

  对涉密测绘设备,如全站仪、GPS 接收机、绘图仪等,进行专人管理,设备存放于专门的设备库或保险柜内。设备在使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设备损坏或涉密信息泄露。

  技术防范

  建立涉密测绘信息系统,采用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安全审计等技术手段,保障涉密信息的安全。涉密信息系统应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在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无线设备。

  对涉密测绘成果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采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加密算法和加密设备。在数据存储介质的选择上,优先使用具有加密功能的介质,如加密硬盘、加密 U 盘等。

  人员管理

  对从事涉密测绘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和筛选,确保人员政治可靠、品行端正。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业务能力。

  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其保密责任和义务。对涉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涉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信息流转管理

  信息收集

  在测绘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的各类信息应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如发现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应及时上报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信息传递

  涉密测绘信息的`传递应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达等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严禁通过普通邮政、快递、互联网等方式传递涉密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应对涉密载体进行密封包装,并标明密级、编号、收发单位等信息。

  信息使用

  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和范围使用涉密测绘信息,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改变用途。在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或销毁涉密载体。

  信息存储

  涉密测绘信息应存储在专门的涉密存储设备中,按照密级进行分类存放,并建立详细的存储目录和索引。对存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应急处置

  制定应急预案

  本单位制定详细的测绘工作保密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处置流程、保障措施等内容。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涉密测绘信息泄露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件扩大。同时,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保密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调查处理

  对涉密信息泄露事件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件原因、经过和责任人。对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因管理不善导致泄密事件发生的部门,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附则

  本制度由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7

  目的

  为规范测绘工作中的保密行为,确保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分支机构在测绘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成果管理等全过程中涉及保密工作的行为。同时适用于参与本单位测绘项目的外聘人员、合作单位人员等在项目实施期间的保密管理。

  保密组织架构与职责

  设立保密委员会,作为单位最高保密领导机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保密委员会负责制定单位测绘工作保密方针、政策和规划;审定保密管理制度和重大保密措施;协调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保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

  保密委员会下设保密办公室,作为日常保密工作执行机构。配备专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产生、使用、存储、传输、销毁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处理保密违规事件,并及时向保密委员会报告。

  各部门设立兼职保密员,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测绘工作保密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保密知识和制度;监督本部门人员在工作中遵守保密规定;协助保密办公室对本部门涉密事项进行管理;及时发现和报告本部门的保密隐患和违规行为。

  涉密测绘成果全流程管理

  成果获取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从合法渠道获取涉密测绘成果。在申请过程中,如实填写项目用途、成果范围、使用期限等信息,确保申请内容真实、准确。

  在成果接收时,与提供方共同核对成果的名称、数量、密级、载体形式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正式的交接手续,并做好详细记录。

  成果存储

  建立专门的涉密测绘成果存储库,存储库应符合国家保密标准,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安全防护措施。安装监控设备,对存储库进行 24 小时实时监控。

  对涉密测绘成果进行分类存放,按照密级高低、成果类型等进行编号和标识,建立详细的存储目录和电子台账,便于管理和查询。

  存储涉密测绘成果的介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介质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对出现故障或损坏的介质,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并对数据进行备份。

  成果使用

  使用涉密测绘成果时,必须在专门的涉密工作区域内进行,严禁在非涉密场所使用。工作区域应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并采取有效的保密技术防护措施。

  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涉密测绘成果的知悉范围,对知悉人员进行登记备案。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和范围使用成果,不得擅自复制、转借、传播涉密测绘成果。

  在使用过程中,如需对涉密测绘成果进行加工、处理,应确保加工、处理后的成果仍然符合保密要求,并按照原密级进行管理。

  成果传输

  涉密测绘成果的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如通过机要通信、专用加密网络等进行传输。严禁通过互联网、普通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不安全的方式传输涉密测绘成果。

  在传输过程中,对涉密载体进行严格的密封包装,并标明密级、编号、收发单位等信息。对传输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记录,确保传输安全。

  成果销毁

  对不再使用或已超过保密期限的涉密测绘成果,应及时进行销毁。销毁前,对需销毁的成果进行详细登记,包括成果名称、数量、密级、载体形式、销毁原因等信息。

  选择具有资质的销毁单位进行销毁,或者采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进行自行销毁。销毁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由专人负责监销,并做好销毁记录。销毁记录应至少保存 10 年。

  保密教育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测绘工作保密教育培训活动,确保全体员工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保密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单位保密管理制度、涉密测绘成果保护知识、保密技术防范措施等。

  对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以及参与涉密测绘项目的外聘人员、合作单位人员等,在入职或参与项目前,进行专门的保密教育培训,使其熟悉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如举办专题讲座、发放保密宣传资料、组织观看保密教育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等,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参与度。

  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

  保密办公室定期对单位测绘工作保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涉密人员管理情况、涉密测绘成果管理情况、保密技术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部门或人员限期整改。

  建立保密工作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对违反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违反保密规定导致泄密事件发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附则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测绘保密管理制度06-14

测绘资料保密管理制度06-11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05-08

测绘单位保密管理制度(精选10篇)05-11

测绘人员保密协议02-07

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精选12篇)01-08

测绘成果保密自查报告08-13

测绘成果保密自查报告10-17

测绘成果保密自查报告5篇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