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员工保密协议

时间:2022-08-06 11:08:03 保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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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员工保密协议

甲 方:XXXXXXXX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员工保密协议

乙 方:XXXXXXXXXXXXXXXX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防止该商业技术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江苏省的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技术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乙方已对甲方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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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1.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调研而知悉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人员。

2.保密义务人在甲方服务或从事先期调研活动期间不存在任何报酬。

3.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甲方利益尽最佳努力,在从事信息、技术调研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技术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从事调研服务关系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甲方,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服务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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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服务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服务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调研关系结束后,甲方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甲方。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信息技术调研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甲方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因此保密义务人离开甲方甲方调研,不得将在甲方甲方调研所获得的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信息技术资料(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补偿金。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

2.

3. 甲方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技术秘密。 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乙方调研工作结束,不再进行调研或服务,且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

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保密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

2. 本协议与商业技术保密协议的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章): 乙 方(签章): 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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