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2-08-05 17:46:25 国际减灾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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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我局做如下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对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树立农业自然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增强防范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长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股站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生农业自然灾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农作物病虫害、暴雨洪涝、干旱、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农业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四、应急组织机构

农业局成立农业生产应急救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技术站站长、植保站站长、土肥站站长、蔬菜站站长、种子监督检验站站长、农机推广站站长、农广校校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

五、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一)农业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汇总、核查全县农业自然灾害和应急工作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县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研究决定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启动和解除灾害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二)农业救灾领导小组成员股站职责

灾情发生后,各救灾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有关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1、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做好配合并督导各股站工作。

2、办公室、技术站核查、收集、反映灾情,指导灾后生产;制定灾后生产技术方案,指导、落实各项农业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

3农广校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4、蔬菜站、技术站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的种类、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

5、种子监督检验站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拨;

6 、植保站监测农作物病虫发生动态,发布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报、警报和防治信息,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防治;

7、土肥站制定灾毁耕地修复及培肥方案,指导开展灾毁耕地修复、地力提升和农作物的科学施肥。

8、农机推广站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服务队,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六、预防预警机制

1、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局等部门暴雨洪涝、干旱、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预警信息,省、市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信息及病虫情报,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受灾面积;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结果、发生流行趋势、发生危害面积、损失程度和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信息报送:灾害发生后,由办公室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局报告。农业重大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党报详细农业重大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七、预警发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布预警:

1、收到气象灾害预测预报。

2、收到植保部门的病虫情报和预测预报结果。

3、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

八、预防控制

1、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到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根据农业重大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农业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4.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接到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九、临灾和灾后的应急措施

主要采取的措施为:报告县政府请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协调关部门实施防灾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情报,请县政府采取有力的措施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确保不成灾。

十、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级别

农业自然灾害根据其严重性和损害程度,分为一般农业自然灾害(Ⅳ级)、较大农业自然灾害(Ⅲ级)、重大农业自然灾害(Ⅱ级)、特别重大农业自然灾害(Ⅰ级)四级。

2、应急响应

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县应争预案;派出技术小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业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十一、应急解除

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应急解除。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农业局农业生产应急救灾领导小组

(怀安县农业局 杨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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