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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道路修建招标公告

时间:2021-11-25 17:54:51 公告 我要投稿

乡村道路修建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乡村道路修建招标公告

广平县招投标办公室根据广平县交通局关于广平县2015年度农村公路村道建设的报告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经领导批准,拟对广平县2015年度农村公路村道建设程项目采取公开方式招标。欢迎具有法人资格,有建设资格证、许可证、有垫付资金能力的建设单位,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广平县农村公路村道建设工程项目

2、 发售招标时间: 2015年9 月 13日至9月 26 日

3、 发售招标地点: 广平县财政局 (205室)

4、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0月14日上午9:30

5、 开标时间: 2015年10 月 14日上午9:30

6、 投标、开标地点:广平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7、联系人: 邵希运 谢士刚

8、系电话: 

乡村道路修建招标公告 [篇2]

一、招标单位:宿迁市湖滨新区黄墩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项目:黄墩镇乡村道路修建工程

三、招标内容:建设柳湖村部通至英庄村水泥路,全程约1700米,项目建设面积约6800平米

四、实施地点:湖滨新区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工期要求:20日历天,保修期3年

七、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按以下方法判定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c=a×k。其中a为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且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3%,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根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八、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九、最高限价:629313.16。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报名时领取湖滨新区投标保证金专设账号,开标前需交纳壹万叁仟圆整(¥:13000 元),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布投标结果3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付至合同价款的60%,第二年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待保修期满,且履行复验合格手续后付清。

十二、投标报名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员合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工程建设期间项目负责人押证;

5、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5日至2015年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电话:  联系人:赵蕾蕾

3.报名地点:湖滨新区管委会b区三楼302室

4.报名须携带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④法人授权委托书;

⑤经办人身份证。

5.报名材料费:200元

十四、投标文件包含内容及递交要求: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3份,其中:1份正本,2份副本。

1、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需带原件备查);

②企业资质证书(需带原件备查);

③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员合格证书(需带原件备查);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带原件备查);

⑤法人授权委托书;

⑥投标函。

2、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下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二代)原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单位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十五、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3.投标函或报价清单未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规定资格要求的;

5.超过本工程最高限价的;

6.不响应本公告的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要求的;

7.提出招标人无法接受的特殊要求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六、开标时间:2015 年12月11日  下午15:00

开标地点:湖滨新区管委会b区三楼302室

十七、招标项目咨询人:唐丁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黄墩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十八、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晓庆

联系电话:

乡村道路修建招标公告 [篇3]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xpgc-2015-44

1、西平县权寨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权寨卫生院至西出路镇政府门口至秦庄村道路建设工程,已经报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位于西平县权寨镇,资金情况已落实。

3、本次招标道路长2.6公里,工期为要求工期,质量等级为合格。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公路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报名时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省进豫企业备案手续,以上证书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6日至8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下午15时30分

7、投标申请人可从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招投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西平县权寨镇人民政府           招标机构: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武锴         联系方式:王  萍       

苗金坡  

乡村道路修建招标公告 [篇4]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单位委托,拟对桂林市临桂县乡村公路修建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桂林市临桂县乡村公路修建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gtcz3g2011002

招标内容:修建临桂县大江村屯路、马蹄桥村屯路、金凤村屯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三、项目经理 (建造师)资质要求:公路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

四、投标报名:2011年1月27日至2011年2月1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五、报名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办公室(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3号)。

六、报名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注册建造师证和身份证以及报名资料到场报名[报名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2011年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个人养老保险凭证、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为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

七、投标文件递交和接收时间:2011年2月16日上午8时至9时(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2月16日上午9时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6号)。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凡报名合格者,于2011年1月27日至2011年2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到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办公室(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3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将邮购款转入下述帐户,款到即寄招标文件。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满香兰                                 

十一、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帐    号: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7日

乡村道路修建招标公告 [篇5]

1.(略)的社头自然村道路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规模:(略)

资金来源:(略)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略)

2.3工期要求:(略)

2.4工程质量要求:(略)

3.本次招标采用从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只有资格(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叁级以上(含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略)含未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

注:本招标项目涉及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41号文规定。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下同),开标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于****年1月27日8:30至****年2月1日17:30(**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地址:(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预算光盘)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电话:****-****。

7.资格审查申请书须单独密封后于****年2月4日10时00分(**时间)以前送至开标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

8.发布(略):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e-mail:(略) 传真:(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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