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制度9项

时间:2022-08-03 04:28:21 消防安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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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制度9项

消防九项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9项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4消防值班管理制度

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9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逐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采取会议、学习、布置工作等形式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3、对员工,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4、要对员工进行定期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全体员工普遍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达到“一懂三会”的要求。

二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防火巡查人员每天要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的防火检查记录,包括参加的检查人员及次数.

2. 防火巡查时应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纠正,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当及时逐级上报.

3.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检查,并详细做好巡查记录.

4、员工下班前应全面进行检查,并关闭设备电源后方可离开。

三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施。

2、对应有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应进行日常检查、维护管理。

3、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管理包括: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障碍物;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

4、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将按上级消防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追究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责任。

四 消防值班管理制度

1、所有值班人员应为消防安全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值班管理制度,坚守岗位,确保安全。

2、员工要对其值班负责的区域每日进行防火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向负责人汇报。

3、员工要对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

4、若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职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将按消防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是保护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的专用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动用或损坏

2、禁止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3、对配发的消防器材,由专人定点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擦洗,发现消防器材过期失效,应立即报告负责人进行更换。

4、对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每年应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检查,按使用年限及时更换、补充、维修。

5、对故意损坏、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人员,除按原价赔偿外,还将按消防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在使用各种用火用电设备时必须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2、不准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电炉等违章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灯电线,严禁点燃蜡烛。

4、对违反以上规定并发生火灾事故的,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日常消防工作管理。

2、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开展消防宣传,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好消防设施、器材。

3、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熟悉和掌握灭火设备的功能和使用方法,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4、做好灭火战斗准备,闻警迅速出动,并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八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和顾客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战术、技术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赢得战机,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稳妥的疏散人员和物资,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平时指导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2、配备义务消-防-队员,要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行动。

3、要做好学习教育、培训演练等具体工作;负责灭火器材、工具保管使用和管理;开展灭火救护工作。

4、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火警“119”台报警,报警时应说清火灾发生的地址、具体部位和发生火灾燃烧的物质。

5、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6、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

7、人员、物资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8、每半年至少要进行一次疏散演练,使员工和顾客在最短的时间内撤离。

九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对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给予表彰、奖励:

1、全年无火灾事故,积极参与消防管理和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遵守消防法规,对查出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预防措施到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的;

3、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员工定期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培训工作,事迹突出的。

(二)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1、在一年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的,除取消该酒店评选资格外,还要对责任人给予处理。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2、对故意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以及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9项 [篇2]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基本原则

1.1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2 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

1.3 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1.4 消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1.5 《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基本的一项制度,是强化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企业员工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二、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2.1 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职责

2.1.1 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保障企业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企业的消防安全情况。

2.1.2 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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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2.1.3 为企业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2.1.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1.5 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2.1.6 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施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1.7 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2.1.8 配备、充实消防安全专业人员,保证消防安全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消防安全专业队伍。

2.1.9 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消防安全技术指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消防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2.1.10 重视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2.1.11 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2.2消防安全管理人(安技部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1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保障消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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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2.2.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2.4 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2.2.3 组织实施对本企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畅通。

2.2.6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2.2.4 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2.5 组织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2.2.6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2.7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消防安全技术方案。

2.2.11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3 生产副主任消防安全职责

2.3.1生产副主任是配件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配件厂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生产法规、管理制度、规程和标准。

2.3.2 组织制订、修订配件厂消防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配件厂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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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方案,经企业批准后组织实施。

2.3.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消防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消防安全生产经验。 2.3.4 组织落实配件厂级消防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作业证。

2.3.5 在各个生产活动环节中,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安排生产任务时做到“五同时”,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其它工作的关系。

2.3.6 组织配件厂级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配件厂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消防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企业书面报告。

2.3.7 在组织编制配件厂检修计划书的同时,必须包括检修安全措施的内容。生产副主任同时负责配件厂检修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

2.3.8 建立、健全配件厂消防安全组织,领导并支持配件厂和班组消防安全员的工作。

2.3.9 时上报。

2.3.10定期召开配件厂消防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配件厂有关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布置、督促、考核各项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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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生产副主任不在时,由工长负责。

2.3.12工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2.3.13配件厂各岗位操作员、其他管理人员在生产副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2.4工长消防安全职责

2.4.1 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和配件厂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4.2 组织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及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实习工作。

2.4.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消防安全,班中检查消防安全,班后总结消防安全。

2.4.4 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消防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2.4.5 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协助监督检查在本辖区施工检修人员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2.4.6 负责本岗位安全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保持完好。

2.4.7 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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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认真做好班组消防安全台帐及班组消防安全活动的记录,组织班组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与标准化安全班组。

2.4.9 保持作业场所和岗位的整齐、清洁、卫生,搞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2.5安全员职责

2.5.1 配件厂消防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并在配件厂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5.2 贯彻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及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配件厂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 行情况。

2.5.3 协助配件厂主任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2.5.4 制订配件厂消防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2.5.5 对班组消防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配件厂主任搞好员工消防安全思想、消防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抓好创建合格班组和标准化安全班组工作。

2.5.6 参与配件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2.5.7 深入现场进行常规消防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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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2.5.8 负责配件厂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和台帐记录工作。

2.5.9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2.5.10进行配件厂级安全教育,并对本配件厂的员工进行经常 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抓好安全考核和发放安全作业证工作。 2.5.11协助配件厂主任做好检修安全工作,负责配件厂检修、抢修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办理有关现场安全作业证,并进行检查与监督,保证检修安全。

2.6班组安全员职责

2.6.1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2.6.2 协助工长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提出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2.6.3 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2.6.4 材。 2.6.5 加强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遇有违章或险情,应立即制止和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2.6.6 本班组的任何事故,要及时掌握了解情况,迅速向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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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2.7.1 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学习消防安全技术知识,严格2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标准。

2.7.2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

2.7.3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2.7.4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2.7.5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2.7.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器材、消防器材。

2.7.7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2.7.8 发生事故要及时招实地向上级汇报,保护现场并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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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制度9项 [篇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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