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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1-11-23 18:13:44 保证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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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质量保证书

由我单位负责监理的茶卡对格尔木公路工程,任命        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青海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实施细则》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对工程质量负监理责任,并保证做到:     (1)根据合同文件对合同段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对本合同段监理人员进行工作安排、管理、检查和协调。

监理工程质量保证书

(2)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向承包人签发有关指令、指示、通知、函件,并报总监办、总监代表处备存。

(3)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设计图纸,纠正设计图中的错漏,实施现场审查。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予以解决。

(4)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意见报总监办审批,审批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批准单项工程的开工报告及工艺试验报告。监督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读滞后于计划工期的工程,有权向承包人发出警告,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或调整施工计划;对严重滞后与计划工期并且位于关键路线上的工程及时向总监办、总监代表处报告,建议采用能使工程按预期工期完工的措施。

(5)按合同文件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审批原材料、构件、半成品及各种混合材料的试验报告及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

(6)审核承包人的试验检测设备、机械设备及人员情况,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自检人员;检查承包人的现场安全措施,对不合格的安全措施应指示承包人限期整改。为保证工程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有权下令暂时停止施工,有权检查承包人的保险是否有效。

(7)把握与控制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工程索赔以减少损失,向业主提供所有工程索赔和争议事实的监理记录、证明材料和分析资料,并提出建议性意见,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和索赔申请的期限和费用计算提出审核意见。

(8)审核、签署承包人的中间计量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提出意见后报总监办、总监代表处。

(9)主持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10)负责确认“竣工图纸”是否与实际相符,竣工资料是否正确。

(11)决定额外试验与检查。

(12)当承包人有违约行为时证明承包人违约。

(13)对不符合合同、规范、施工图纸要求的工程,有

权指令承包人返工,必要时可下达停工令。

(14)主持召开每月的常规会议。研究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各种问题,发布会议纪要。

(15)审查承包人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体系是否按合同文件配置,是否正常运行;审查任何分包人的资质、分包及分包工程项目类别、数量。

(16)对承包人任何行为不端,在覆行职责中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现场人员,可提请总监办、总监代表处审查、批准撤换或驱逐出现场。

(17)完成向总监办报送的各种定期报表、工作报告;作好监理日志和各种监理图表。

(18)审查承包人的交工报告,参加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9)完成总监办、总监代表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20)组织或执行上级监理机构要求的监理业务学习,交流活动等。

监理单位:(公章)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保证书一式两份,监督站留存一份。

监理工程质量保证书 [篇2]

由我单位负责监理的                      工程,任命       为       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部的工作,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实施细则》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对工程质量负监理责任,并保证做到:

1、 严格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工作,尽职尽责,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2、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设计文件行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做到严格监理,保证工程质量。

3、 认真组织编写监理规划,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执行见证取样和旁站监理制度。

4、 督促施工单位消除质量通病,加强对易引发质量通病工序的监督检查指导。

5、 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管,参与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并确认;参加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签字;参加建设单位组织和竣工验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提出监理工作质量评估报告。

6、 廉洁自律,不吃请,不受礼,公平公正,保持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 。

7、 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检查,对建设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当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及时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监督机构报告。

8、 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9、 因监理工作失误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监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保证书一式两份,监督站留存一份

监理工程质量保证书 [篇3]

发包人(甲方):_____梁建设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户主梁建设在跑马岗村建造的私有住房___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⒈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⒉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⒊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⒋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⒌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⒍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⒎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⒈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02]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杜绝建材生产、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行为,决定对建材质量保证书(即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以下统称为质保书)及施工现场建材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现对实行准用、备案、生产许可或按规定要求复验的建材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台帐,格式见附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监督台帐,格式见附表)。

二、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验收要求如下:

1、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

2、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送货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三、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建材进行复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见证取样,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后应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建材所使用的部位应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建材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理情况须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查。

四、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标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五、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材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围,并对建材的使用方案进行审验核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材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加强动态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盖章),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建材行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如施工单位不按此执行,监理单位应向市、区建材质量监督机构反映。

六、建材生产单位在提供建材时,应出具与建材质量相一致的质保书,对出厂(场)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质保书必须连号、按顺序使用。质保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提供给用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

七、建设工程材料质保书必须明示以下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发人签字。

1、质保书编号。

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用户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必须与准用证或备案证明产品名称一致)、执行标准及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与企业在本市建材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产品标准一致)。

4、商标、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

5、质量指标(详见附表)。产品出厂(场)检验指标必须包含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等内容。

6、准用证编号或备案证明编号。防伪复印件编号(补填)。

八、建材销售单位应向买受人提供质保书的原件,对其销售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所提供的建材应与所出具的质保书一致。若为复印件则应注明购买时间、供应数量、买受人名称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销售单位应对复印情况进行登记。

九、为保证现场建材抽样的真实性,水泥制品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砂浆生产单位采购的建材进场时,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由采、供双方共同取样后及时封存,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样的封条应注明样品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双方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损。

十、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责任单位,将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02]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予以处理。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书

由我承建XXXX施工的房屋,任命房屋的负责人:我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并保证做到:

1、项目部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负责人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不偷工减料,不粗制滥造;

3、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混凝土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建房户的监督下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再报建房户有关部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消除质量通病,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达到质量合格。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7、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

8、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工程质量;

9、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监督单位(盖章) 保证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经协商一致,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施工队施工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2、施工班组长:联系电话:

二、施工队的现场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施工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质量施工措施,消除质量事故隐患。

三、施工现场质量由施工队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

五、对质量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质量监督检查,我们施工队要予以配合支持。

六、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保证合格。

七、我们在进行内外墙抹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如是我们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全部由我们自己承担。

八、本保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项目部存档,一份留施工施工队。

保证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年月日

5、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建筑面积(㎡):㎡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使用年限: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XXX工程签订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内水电畅通;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要求;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达到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监理工程质量保证书 [篇4]

镇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圆满地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合同确定的质量、安全目标,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从而确保镇巴县欣雨小区保障房工程的顺利进行,我监理部对该工程的质量安全目标做出以下保证: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率100%;

工程进度目标:按施工合同约定工期控制;

安全监理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杜绝员工伤亡事故;

汉中市建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

镇巴县欣雨小区保障房工程                                                  监理施工质量保证书

工 程 概 况

2

汉中市建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镇巴县欣雨小区保障房工程                                                  监理施工质量保证书

一、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

二、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三、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的程序必须坚持“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的基本原则,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地开展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做到事先控制、有效控制。

五、监理工作方法:

旁站:

旁站监理的部位、职责按建设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施工现场项目部的质检员应在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现场质检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巡视:

在实行监理的全过程,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并通知其采取措施确保施工顺利    3    汉中市建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镇巴县欣雨小区保障房工程                                                  监理施工质量保证书

进行。

平行检验:

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利用检查或检测手段独立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以验证其检验结果,并对检验结果作出结论。 预控:

针对工程特点对各工序质量通病及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控制对策,各工种对控制重点制定措施,做到事前有控制、事中检查、事后有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

对检验批实行监理员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已造成的质量缺陷能返修的返修,无法返修的要进行返工。

见证取样及送检:

对工程材料、构件、试块等取样送检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见证。除按规定进行的试验外,监理人员对有疑问的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有权要求抽样复试,对确认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有权要求承包单位在限期内清退出场。

下列材料、试块、试件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墙的烧结粘土砖,空心砖及内外墙面砖。

(2)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其连接接头试件、焊条。

(3)用于拌制砼、砌筑砂浆、粉楼地面砂浆用水泥。

(4)用于承重结构砼用的掺加剂。

(5)屋面及厨房、厕所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6)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7)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指令、监理通知:

通过旁站、巡视等方法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保持与承包单位的业务往来,如监理通知、指令、工作联系单,督促其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强制性标准条文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各项指令文件应当存档备查。

六、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事前控制:

① 参与由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图技术交底,并由总监对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证。

②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审核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予以签认。

③ 审查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质保体系,技术管理体系,技术和质量管理制    4    汉中市建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镇巴县欣雨小区保障房工程                                                  监理施工质量保证书

度。对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督促完善后方可进行施工。

④ 有分包单位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予以签认,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⑤ 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

⑥ 专业监理工程要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告及GB50300—2001A表所要求的各种资料齐全后由总监予以签认开工,并报建设单位。

⑦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进行审核,并对已进场的材料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不予签认,并限期清退出场。对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开工前进行 一次监理工作培训交底。

事中控制:

① 承包单位对招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需进行调整、补充时要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②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建立质量控制点进行质量控制,对工程重要部位,主要工序进行巡视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和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监督和跟踪检测。

③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根据承包单位报验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进行现场复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时予以签认。

④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报验表,经核查后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⑤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报验资料,经审核无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事后控制:

① 对工程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② 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要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后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后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质量要求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后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表。

③ 工程竣工,总监理工程师要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报验单进行审查,达到予验收标准后,即可组织予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报告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④ 审查竣工图及工程技术资料并签署意见。

⑤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备案。

5    汉中市建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1.安全监理责任:

项目监理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项目监理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该整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安全监理工作的程序及具体内容:

检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

a.  《安全许可证》

b.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c.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是否适用。

d.  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e.  特殊工种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完善。

a.  安全管理机构设臵和人员配臵。

b.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性教育制度等。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a.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b.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c.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

设强制标准。

对照施工方案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规范,标准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等事故隐患及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确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章施工作业。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3次,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下发监理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回复后,及时检查签署意见,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自检自查,复核后及时指出不足和事故隐患,要求施工方整改。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

单的形式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抄送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每月针对安全的检查不得少于5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签发不得少于3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及危险性较大以下分部分项工程,要求施工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八、监理工作制度:

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设计交底前,总监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及相应的国家规范、标准等,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单位向承包单位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及设计说明会议,会同承包单位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和遗漏。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对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根据施工图及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主要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技术组织措施是否满足相关目标控制要求,施工总平面布臵、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协调性及合理性。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由总监签认承包单位组织施工。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承包单位应专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审核通过后实施。

开工申请制度

当施工准备工作就绪,承包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开工报审表》(A1表),监理机构经现场检查落实,并与建设单位协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制度

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型号、出厂证明及和格证等填写A9表报监理机构审核,同时,对进场实物按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取样抽检。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有疑问的主要材料监理人员进行随机抽样复查。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使用,并限期撤出现场。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部)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前、承包单位应根据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结果和相关资料报监理机构。承包方应在隐蔽前一日通知监理方,监理方排出计划,通知承包方进行隐蔽工程复验,重点部位如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或重要分项应会同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及质检部门共同检查签认。

技术复核制度

对承包单位采取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对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变更应先交监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涉及平面放线,纵横轴线定位,标高、楼层及予留孔洞和放大样技术内容均应经监理机构现场复核合格后予以签认。

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设计、监理及建设单位三方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发出书面要 求,设计变更完成后,经监理审核无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图纸变更指令,交施工单位实施。

涉及到提高造价、延长工期的事项,应由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申请和工期索赔的理由,计算依据和结果,报监理机构,经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监理方本着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予以签认。

中间验收制度

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首先由承包单位进行自检和专职检验、合格后,填报报验申请表(A4),经监理人员现场检查,并复核相应资料,合格后发A4表。 无论现场何种变化都必须坚持监理工作“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的基本原则。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予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经监理方签发同意的设计变更指令:

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主要是指导施工措施费用):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的破坏。

非承包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技术费用的增加,由以上原因均可能导致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本着公正、独立、自主原则事实   求是的予以签认,报建设单位批准。

现场协调会议纪要及工地例会签发制度

监理机构原则上应定期主持召开现场协调会或工地例会(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由监理方主持,请建设方和承包方的代表参加,沟通三方情况,总结上次例会以来的质量、进度、投资的落实情况,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同时安排布臵下次例会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形成书面纪要经各方签字,纪要签发至参会各方。

监理日志及备忘录签发制度

监理机构逐日将从事的监理工作及施工现场的情况按要求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单位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同时,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施工现场内、外,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暴雨、大风、现场停水、停电等应注明起止时间,重大事项及监理合理化建议应填写备忘录,发至各相关单位。

现场安全监理制度

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告总监和建设单位,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并保护现场(遇到重大工程质量或伤亡事故,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后果,尚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承包单位作调查分析,实事求是确认责任方的情节,合情合理地进行经济签证。

工程款支付申请制度

监理人员通过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及审核资料,对质量合格的分项或分部工程进行签认,承包方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对质量合格的工程予以计量,按要求或按阶段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照图现场计量,审核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批准。

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备案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后,承包单位应填写竣工报告,连同竣工资料报监理机构审查。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质量竣工预验收,预验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公司审批。

项目监理机构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监理机构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备案表。

工程保修承诺的审查与监督制度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监理人员应审核承包单位签署的保修承诺书,并对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确保责任归属,对属于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监督承包单位 严格履行工程保修承诺书的各项条款。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的认真执行,针对本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目标、在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情况下,积极预防并避免潜在的各种风险,配合施工方按质量、安全和进度目标要求,力争早日顺利完成工程项目。

汉中市建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镇巴监理中心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监理工程质量保证书 [篇5]

二〇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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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质量保证书

镇巴县气象局:

为了圆满地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合同确定的质量、安全目标,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从而确保镇巴县气象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我监理中心对该工程的质量安全目标做出以下保证: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率100%;

工程进度目标:按施工合同约定工期控制;

安全监理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杜绝员工工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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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质量保证书

工 程 概 况

一、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

二、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三、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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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质量保证书                                                                                       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的程序必须坚持“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的基本原则,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地开展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做到事先控制、有效控制。

五、监理工作方法:

旁站:

旁站监理的部位、职责按建设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施工现场项目部的质检员应在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现场质检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巡视:

在实行监理的全过程,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并通知其采取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平行检验:

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利用检查或检测手段独立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以验证其检验结果,并对检验结果作出结论。

预控:

针对工程特点对各工序质量通病及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控制对策,各工种对控制重点制定措施,做到事前有控制、事中检查、事后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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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质量保证书                                                                                       检验批质量验收:

对检验批实行监理员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已造成的质量缺陷能返修的返修,无法返修的要进行返工。

见证取样及送检:

对工程材料、构件、试块等取样送检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见证。除按规定进行的试验外,监理人员对有疑问的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有权要求抽样复试,对确认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有权要求承包单位在限期内清退出场。

下列材料、试块、试件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非承重墙,空心砖及内外墙面砖。

(2)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其连接接头试件、焊条。

(3)用于拌制砼、砌筑砂浆、粉楼地面砂浆用水泥。

(4)用于承重结构砼用的掺加剂。

(5)屋面及厨房、厕所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6)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7)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指令、监理通知:

通过旁站、巡视等方法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保持与承包单位的业务往来,如监理通知、指令、工作联系单,督促其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强制性标准条文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各项指令文件应当存档备查。

六、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事前控制:

① 参与由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图技术交底,并由总监对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证。

②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审       共 5 页

监理安全、质量保证书                                                                                       核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予以签认。

③ 审查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质保体系,技术管理体系,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对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督促完善后方可进行施工。     ④ 有分包单位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予以签认,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⑤ 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

⑥ 专业监理工程要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告及GB50300—2001A表所要求的各种资料齐全后由总监予以签认开工,并报建设单位。

⑦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进行审核,并对已进场的材料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不予签认,并限期清退出场。对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开工前进行 一次监理工作培训交底。

事中控制:

① 承包单位对招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需进行调整、补充时要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②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建立质量控制点进行质量控制,对工程重要部位,主要工序进行巡视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和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监督和跟踪检测。

③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根据承包单位报验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进行现场复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时予以签认。

④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报验表,经核查后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⑤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报验资料,经审核无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       共 6 页

监理安全、质量保证书                                                                                       认。

事后控制:

① 对工程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② 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要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后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后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质量要求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后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表。

③ 工程竣工,总监理工程师要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报验单进行审查,达到予验收标准后,即可组织予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报告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④ 审查竣工图及工程技术资料并签署意见。

⑤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备案。

七、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1.安全监理责任:

项目监理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项目监理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该整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安全监理工作的程序及具体内容:

检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

a.《安全许可证》

b.《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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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质量保证书                                                                                       c.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是否适用。

d.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e.特殊工种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完善。

a.安全管理机构设臵和人员配臵。

b.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性教育制度等。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a.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b.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c.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对照施工方案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规范,标准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等事故隐患及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确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章施工作业。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3次,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下发监理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回复后,及时检查签署意见,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自检自查,复核后及时指出不足和事故隐患,要求施工方整改。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抄送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       共 8 页

每月针对安全的检查不得少于5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签发不得少于3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及危险性较大以下分部分项工程,要求施工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八、监理工作制度

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设计交底前,总监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及相应的国家规范、标准等,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单位向承包单位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及设计说明会议,会同承包单位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和遗漏。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对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根据施工图及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主要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技术组织措施是否满足相关目标控制要求,施工总平面布臵、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协调性及合理性。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由总监签认承包单位组织施工。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承包单位应专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审核通过后实施。

开工申请制度

当施工准备工作就绪,承包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开工报审表》(A1表),监理机构经现场检查落实,并与建设单位协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制度

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型号、出厂证明及和格证等填写A9表报监理机构审核,同时,对进场实物按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取样抽检。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有疑问的主要材料监理人员进行随机抽样复查。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使用,并限期撤出现场。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部)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前、承包单位应根据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结果和相关资料报监理机构。承包方应在隐蔽前一日通知监理方,监理方排出计划,通知承包方进行隐蔽工程复验,重点部位如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或重要分项应会同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及质检部门共同检查签认。

技术复核制度:

对承包单位采取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对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变更应先交监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涉及平面放线,纵横轴线定位,标高、楼层及予留孔洞和放大样技术内容均应经监理机构现场复核合格后予以签认。

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设计、监理及建设单位三方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发出书面要求,设计变更完成后,经监理审核无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图纸变更指令,交施工单位实施。

涉及到提高造价、延长工期的事项,应由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申请和工期索赔的理由,计算依据和结果,报监理机构,经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监理方本着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予以签认。

中间验收制度:

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首先由承包单位进行自检和专职检验、合格后,填报报验申请表(A4),经监理人员现场检查,并复核相应资料,合格后发A4表。无论现场何种变化都必须坚持监理工作“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的基本原则。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予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经监理方签发同意的设计变更指令:

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主要是指导施工措施费用):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的破坏。

非承包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技术费用的增加,由以上原因均可能导致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本着公正、独立、自主原则事实求是的予以签认,报建设单位批准。

现场协调会议纪要及工地例会签发制度

监理机构原则上应定期主持召开现场协调会或工地例会(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由监理方主持,请建设方和承包方的代表参加,沟通三方情况,总结上次例会以来的质量、进度、投资的落实情况,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同时安排布臵下次例会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形成书面纪要经各方签字,纪要签发至参会各方。 监理日志及备忘录签发制度

监理机构逐日将从事的监理工作及施工现场的情况按要求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单位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

细作出记录,同时,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施工现场内、外,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暴雨、大风、现场停水、停电等应注明起止时间,重大事项及监理合理化建议应填写备忘录,发至各相关单位。 现场安全监理制度

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告总监和建设单位,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并保护现场(遇到重大工程质量或伤亡事故,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后果,尚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承包单位作调查分析,实事求是确认责任方的情节,合情合理地进行经济签证。

工程款支付申请制度:

监理人员通过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及审核资料,对质量合格的分项或分部工程进行签认,承包方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对质量合格的工程予以计量,按要求或按阶段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照图现场计量,审核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批准。

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备案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后,承包单位应填写竣工报告,连同竣工资料报监理机构审查。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质量竣工预验收,预验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公司审批。

项目监理机构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监理机构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 告和工程备案表。

工程保修承诺的审查与监督制度: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监理人员应审核承包单位签署的保修承诺书,并对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确保责任归属,对属于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监督承包单位 严格履行工程保修承诺书的各项条款。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的认真执行,针对本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目标、在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情况下,积极预防并避免潜在的各种风险,配合施工方按质量、安全和进度目标要求,力争早日顺利完成工程项目。

西安浩宏建筑个监理有限公司

镇巴监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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