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流动人口 倡议书

时间:2021-11-25 08:29:27 倡议书 我要投稿

流动人口 倡议书

驻榕流动人口朋友们:

流动人口 倡议书

新年好!

为了适应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在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中的作用,自觉地规范自身的生育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我们谨向全体流动人口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福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公约",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要在村(居)委会指导下,严格依法登记结婚、依法怀孕生育。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同时我们也要互相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举报。

三、要自觉接受村(居)委会的指导、帮助,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朋友要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避免意外妊娠。

四、要遵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办法,18至49周岁的流动人口姐妹们,要主动向村(居)委会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您返乡过年,请认真核对自己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了有效期或婚育情况发生变更或还未领证,应在返乡时,到户籍地计生部门办理换证、领证手续,以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不实、过期失效,给您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在此,我们倡议全市流动人口朋友们,要积极响应党和国家人口计生政策,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合法权益,为福州市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倡议人:唐爱兵 解琴琴 唐玉珍 翟凤枝 唐华梅 解欢欢 刘代鑫 刘明月 童明英 孙书英刘红莉 代俊容

流动人口 倡议书 [篇2]

全市广大志愿者朋友们:

团聚的时刻是幸福的,当您和家人在一起时,一定感到无比幸福。但您是否留意到,街头、路边、桥下、垃圾箱旁,徘徊着一些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身影?他们年龄很小,衣衫褴褛,无家可归。当你看向他们清澈明亮却又无助悲伤的眼睛,是否曾被深深地触动?他们流离失所的背后,藏有很多无奈,甚至存在操控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他们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东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创新建立了一个由部门、镇街、广大市民纵横向联动参与的工作机制。为使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及时得到救助保护,我们郑重向广大志愿者倡议:

一、如果您发现身边、社区、街头、公共场所等有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平台报案。报案时,请说明志愿者身份,并按照民警指引提供线索。

二、在确保人身安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等待民警到来,并提供适当协助。

三、为便于我们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跟进服务,请您在报案后,通过微信发送一张现场照片到共青团“东莞12355”微信服务号,同时说明发现地点、志愿者姓名、联系电话,或者拨打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进行登记。

四、为维护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请您不要在网络上公开传播他们的照片。

您的`线索提供,经相关部门按程序审核确认为首报信息的,相关部门将按规定向您发放市民首报奖励,市志愿者联合会将为您登记3个志愿服务时数作为鼓励。经审核确认为非首报信息的有效报案,将给予2个志愿服务时数的登记鼓励。我们还将会定期对积极参与的志愿者进行通报鼓励。

亲爱的志愿者朋友们,您的善举可能会改变一个孩子的命运,让他从此不再居无定所,不再饥寒交迫。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伸出援手,共同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织就一张温情牢固的救助之网,让他们回归社会,回归家庭,让爱的暖意在人与人之间涌动传递,温暖每一颗心灵,滋润每一块心田!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东莞市志愿者联合会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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