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拒绝酒驾倡议书

时间:2021-11-24 16:07:35 倡议书 我要投稿

拒绝酒驾倡议书

各位机动车驾驶员:

拒绝酒驾倡议书

您好!

多年来,酒后驾车已经成为头号马路杀手,严重危害驾驶者自身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和公众所不容,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酒后驾车所引发的一幕幕血淋淋的场景给予我们惨痛的教训,也给予我们极大的启发——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如今,醉酒驾车已经写入《刑法》,对于在道路上醉酒驾车的,将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择一重罪处罚。这一规定将自2011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在此,我们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共同参与到拒绝酒后驾车行动中来,努力做到:

一、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法律,认真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规定行车,做一名知法守法的驾驶员。

二、增强责任意识。时刻牢记酒后不开车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三、增强安全意识。养成文明驾驶的好习惯,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闯红灯、不疲劳驾驶,文明行车,安全礼让。同时摒弃劝酒、逼酒、拼酒等不良风气,杜绝饮酒驾车的隐患。

四、增强宣传意识。多一份宣传,少一份悔恨。要让家人和朋友都知道酒后驾车的危害,共同远离酒驾。

驾驶员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生活,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

拒绝酒驾倡议书 [篇2]

广大市民和驾驶员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机动车逐步增多,酒后驾车现象时有发生,酿成了诸多事故。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巨大人身财产损失。按照《伊春公安分局创建平安城区开展警务大巡防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平安城区建设,确保市区广大人民群众在平安祥和的气氛中欢度2011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切实保证节目期间良好畅通的交通安全环境,按照伊春公安分局的统一部署,从2015年12月17日至2011年2月17日,伊春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以“抓整治、保畅通、共创和谐交通”为工作目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涉牌涉证、酒后驾驶、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为此,我们倡议:

一、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二、如果您是驾驶员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逼酒。

三、驾驶员朋友的家人,请随时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

四、餐饮行业应主动放置禁酒提示牌,发现驾驶员酒后驾车,请及时提醒,如不听劝阻,请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驾驶员朋友们,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为了他人的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

伊春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2015年12月24日

拒绝酒驾倡议书 [篇3]

广大市民和驾驶员朋友们:

经 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日趋繁华,越来越多的车辆汇入到滚滚车流中。鉴于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巨大人身财产损失, 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 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杯酒,在餐桌上是感情的'催化剂;然而在公路上,它却是夺走生命的魔爪。 

一个个鲜血凝成的教训,一曲曲残缺的生命悲歌。生命的珍贵在于永不重来,而血淋淋的事故时时刻刻都在警示我们:决不能酒后驾车!

在此,金坛市金沙高级中学义工服务队向车友们发出倡议: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二、如果您是驾驶员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逼酒。

三、如果您是驾驶员朋友的家人,请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

四、餐饮行业应主动放置禁酒提示牌,发现驾驶员酒后驾车,请及时提醒,如不听劝阻,请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驾 驶员朋友们,生命是宝贵的,家庭是幸福的,生活是美好的,所有这一切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无价的!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学会自律,提高车德,远离酒驾,珍爱 生命!让我们的生命中不再出现难以追悔的伤害,让我们的社会唱响文明的乐章,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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