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殡葬倡议书

时间:2021-11-24 18:37:52 倡议书 我要投稿

殡葬倡议书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殡葬倡议书

殡葬改革是党和国家一贯倡导的社会改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对保护土地和环境、反对封建迷信,革除丧葬陋俗,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破旧习、树新风,自觉配合我市殡葬改革工作,我们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充分认识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坚决响应市委、市政府推行殡葬改革的号召,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丧葬陋习。

二、转变观念,自觉接受火葬。土葬采用集中有序的方式,尽量不占用优质耕地,逐步实行公墓埋葬。祭奠仪式到专门殡仪馆或指定场所举行。

三、倡导文明简朴的丧葬礼俗。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办理丧葬礼仪,重在感情,贵在真诚,提倡佩戴白花、鞠躬吊唁的祭奠仪式。从俭办丧事,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搞“打斋做七”,扬幡招魂等封建迷信活动,以文明、健康、现代科学的方式告慰逝者,用真诚的情感和感恩的心灵追思故人。

四、树立文明意识,公德意识。大力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不雇用乐班鼓号,不歌舞送别。城镇主要街巷不乱搭灵堂灵棚、不停放遗体,不沿街送灵,不在学校、医院、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及主要街道鸣放烟花爆竹,不在出殡沿线特别是主要街道散撒纸钱,用安静、生态、环保的方式进行丧葬活动,自觉维护人居环境。

五、全市党员干部要以倡导文明新风为己任,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的新风尚。在操办直系亲属的葬礼时,坚持节俭简朴的原则,不大操大办,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模范带头,争做文明科学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告别仪式不动用公-款公物,不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要用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为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好人民群众的榜样。

六、倡导文明的祭祀活动。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无烟上坟等现代祭祀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用更加自然、时尚、文明、环保、节俭的方式表达悼念之情。把殡葬祭祀活动净化为怀念亲人、传承时代精神、升华思想境界的科学行为。

市民同志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实行文明殡葬,移风易俗,自觉遵守丧葬礼俗改革的规定,倡导厚养薄葬,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用实际行动为建设文明和谐新霍州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霍州市文明委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殡葬倡议书 [篇2]

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时节,祭奠祖先、缅怀逝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国务院规定自2015年起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对传统文化习俗的尊重。今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第七届国际园博会,将在我市隆重开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城市文明环境,成为全市人民的期盼。为此,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市民政局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希望全体市民积极支持和投入到“绿色殡葬,文明祭奠”活动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破除陋习,倡树新风,用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祭奠方式告慰我们的先辈,教育我们的后代。

一、树立“厚养薄葬”的丧葬观念。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孝道、慎终追远的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多多孝敬,后事从俭,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

二、倡导文明祭奠的新方式、新风尚。保护生态环境和消除火灾隐患,倡导和推广“家庭追思会”、“网上祭奠”、“鲜花祭奠”等文明、环保、健康的祭奠形式,不焚烧祭奠品,改烧纸、上香、磕头为献花、鞠躬、默哀。

三、树立生态、文明的安葬理念。采取绿色、环保、节约土地的安葬方式,不起坟冢、不立碑碣、不留标志,提倡骨灰撒散、深埋种植纪念树等绿色殡葬。

四、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广大党员、共青团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率先行动起来,“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从事、不参与不文明的祭奠活动,主动劝导家人和他人的不文明祭奠行为,做“绿色殡葬,文明祭奠”的带头人和传播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济南市民政局

殡葬倡议书 [篇3]

广大市民朋友们,你们好!

每年的清明节是广大市民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为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包头市文明办、包头市民政局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弘扬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不在交通干线、市区大街小巷等公共场所烧冥纸、撒纸钱,不在山头墓地点香烛、烧冥纸、燃放鞭炮,严防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共同维护绿色的生态环境和整洁的城市生活环境。

二、倡导现代文明的祭奠方式。提倡用宣读祭文、敬献花篮、瞻仰遗像、网上祭祀等低碳环保方式进行文明祭奠;用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点的方式寄托哀思;用回忆先人抚育之恩,向后人讲述先人生平事迹的方式,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使清明节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节日。

三、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广大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告别陋习、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居民群众进行文明祭祀。

四、各级团组织要通过组织开展为革命先烈扫墓、献花,开展专题队会、成人宣誓等活动,引导教育广大青少年继承先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争做讲文明、树新风的带头人。

五、自觉错峰祭扫。清明节期间,祭扫的人数和车辆将更加集中,广大市民要科学合理地安排祭扫时间,避开车(人)流高峰,尽量避免在高峰时段集中祭扫,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节日环境,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六、为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扫,更好地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接受和使用骨灰撒散、树葬、鲜花葬、草坪葬等绿色环保节地的安葬方式,市文明办和市民政局将于4月5日,在市天堂园公墓举行2015年清明节绿色安葬活动。本次活动将免费为逝者安葬骨灰,骨灰安葬将采取树葬、花坛葬等绿色生态安葬方式。有意愿采用绿色环保节地葬法的逝者家属请于3月31日前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联系电话:2983252。

市民朋友们,为了我们生活的这片绿色家园,为了文明城市建设,为了您的身心健康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陋习,倡导新风,移风易俗,文明祭奠,用实际行动为创建文明鹿城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包头市文明办

包头市民政局

2015年3月17日

殡葬倡议书 [篇4]

殡葬改革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积极推动淡溪殡葬改革,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崇尚绿色殡葬理念,根据《乐清市殡葬改革条例》和《乐清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推动殡葬改革规定》,现向全镇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杜绝新建、翻新(刷白等)、修复私坟。

二、殡期不超过5天。

三、杜绝大操大办。吊唁现场摆放的休息桌不超过10张,置办酒席不超过20桌,用于丧事活动的花圈、花篮总数不超过15个,往返殡仪馆火化的送葬车辆不超过5辆。

四、不施放、悬挂白气球;不租用非法改装的花车、鼓乐车、电子花圈车参与办丧、送葬活动。

五、自觉抵制占用交通道路搭建灵棚、摆放花圈花篮、吹奏鼓乐、高音播放哀乐等妨碍交通秩序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生产的行为。

六、自觉抵制出现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或提供赌具等行为。

七、自觉抵制在社区内、道路两旁撒纸钱、焚烧纸扎冥币、搞封建迷信、大肆燃放烟花爆竹等不良行为。

八、杜绝骨灰装棺再葬。

九、不在出殡路线燃放烟花,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进行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扫活动。

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殡葬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操办丧事报告制度。

风俗之变,关系盛衰。倡导移风易俗,树立良好风尚,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企盼和责无旁贷的义务。各位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做社会新风的引领者;广大青年朋友要身体力行,做社会新风的倡导者;农村群众要自我约束,做社会新风的营建者。让我们一起行动,共建新风习习、文明和谐的幸福家园!

淡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6日

殡葬倡议书 [篇5]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改变传统的祭奠安葬方式,大力推行“文明祭扫,生态殡葬”特向广大市民倡议如下:

一、倡导文明节俭治丧,树立文明新风。自觉维护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用文明节俭的葬礼方式表达对逝者的追思。不乱搭灵堂灵棚,不吹吹打打,不在出殡沿线散撒纸钱、燃放爆竹,用安静、生态、环保的方式进行丧葬活动,提倡采用佩戴黑纱,白花、等方式哀悼逝者,从俭办丧事,不讲排场,不比阔气,自觉抵制迷信活动。

二、提倡绿色生态葬法,保护自然环境。提倡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河葬或者深埋、不留坟头,严禁乱埋乱葬和违规建墓,积极配合政府开展非墓葬区坟墓治理工作,把更多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留给子孙后代。

三、树立文明低碳意识,传承先进文化。积极改变传统祭扫习惯,实行文明低碳祭扫,提升殡葬活动中精神传承的人文内涵。在祭扫方式上,采用家庭追思会,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让爱与文明在心中传承。不在公墓、殡仪馆以及林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逐步从实地实物祭扫转变为以精神传承为主。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绿色、文明”殡葬做起,移风易俗,爱护环境,倡导新风。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倡导厚养薄葬,用实际行动为建设和谐祁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共青团祁门县委员会

2015年4月2日

殡葬倡议书 [篇6]

广大市民朋友们: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为秉承传统、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倡导社会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对文明殡葬共同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健康文明的祭扫活动。清明扫墓是对先辈的追思和悼念,更是对生者的启迪与激励,重在感情,贵在真诚。思亲莫让烟尘扰,鲜花一束慰先辈。我们提倡一束鲜花、一个鞠躬、一场家庭追思会的文明祭扫形式,用安静的告慰和心灵的交流表达对先辈的思念,在健康文明的祭扫活动中,学会感恩。

二、推广绿色节地的安葬方式。土地资源极其有限,单一的墓葬形式过多挤占了子孙后代的生存空间。生命有终点,节约无止境,绿色节地的安葬方式代表着文明的理念和社会的进步。在全市上下齐心建设“协调张家港”的新形势下,为积极构建生态、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我们提倡花坛葬等少占地、不占地的安葬方式,既告慰先辈,更节约土地和符合环保要求。

三、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百善孝为先,我们要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我们要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俭办丧事,不借丧葬活动之机摆阔气、讲排场。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文明殡葬做起,移风易俗,爱护环境,倡导新风。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共同促进我市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市文明办  市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殡葬倡议书】相关文章:

殡葬改革宣传方案11-26

湘潭殡葬旧俗是怎样的11-23

殡葬感谢信06-20

新会殡葬宣传标语06-20

殡葬文化宣传标语09-21

殡葬工作宣传标语06-20

文明殡葬宣传标语06-20

殡葬改革宣传标语11-26

社区殡葬宣传标语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