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数码工作室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09:22:40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数码工作室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邮编: 帐号: 电话: 传真: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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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地址: 邮编: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行:

第一条 协议项目

11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合作区域内企业信息化市场,推动双方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成为乙方“亿万数码eis智能软件系统”的合作伙伴。 13 双方采用“优势互补,共同经营”的模式进行合作。

第二条 合作区域

21甲方在本协议指定的区域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得越区经营。若

甲方要求获得其它地区的经营权,要预先申报乙方,经乙方研究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拓展该区域的业务,否则,乙方不承认甲方在该区域的合作权,如果侵犯乙方在该区域的合法合作伙伴的权益,甲方需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2乙方充分保障甲方在此协议规定区域内的经营利益。

第三条 市场合作模式

31 以“亿万数码eis智能软件系统”为运营平台,长期为客户提供有效益的增值服务。 32 市场报价

321 “亿万数码eis费在续签协议时生效);

322 初始使用费为一次性收费;初始使用费为:(¥800元);“标准型”每家企业客户不低于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元);“豪华型”每家企业客户不低于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元),若根据实际情况,市场的实际报价需低于市场报价,需书面通报乙方并得到乙方的正式同意方可执行。

323 年增值服务费是每年通过“亿万数码EIS智能软件系统”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收费,每年收取一次,即“简单型”每年人民币肆佰圆整(¥400元);“标准型”每年人民币捌佰圆整(¥800元);“豪华型”每年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元)(此款在续签协议时生效)。 324 甲方负有责任向客户收取上述所有费用,乙方不直接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33 市场收益

331根据甲方所合作区域的情况,从协议签定之日起三个月之后,套,即每季度销售乙方的产品陆拾套。

332 (¥800×30%=240元)、每年人民币壹佰贰拾圆整(¥400×30%=120元);“标准型”人民币陆佰圆整(¥2000×30%=600元)、每年人民币贰佰肆拾圆整(¥800×30%=240元);“豪华型”人民币玖佰圆整(¥3000×30%=900元)、每年人民币叁佰圆整(¥1000×30%=300元)向甲方收取。

333甲方的市场运作费用,包括售后的服务费用由甲方独立承担。

334 甲方每月品数量×人民币贰佰肆拾圆整(¥240)和年增值服务费人民币壹佰贰拾圆整(¥120);“标准型”甲方每月销售乙方产品数量×人民币陆佰圆整(¥600)和年增值服务费人民币贰佰肆拾圆整(¥240);“豪华型”甲方每月销售乙方产品数量×人民币玖佰圆整(¥900)和年增值服务费人民币叁佰圆整(¥300)(年增值服务费从企业用户使用本软件第二年起开始收取,年增值服务费的收取在续签协议时生效)。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甲方必须充分利用自身市场优势及有利资源开发合作区域市场。

412甲方以独立法人与直接客户办理业务及签订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413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合作伙伴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

41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415甲方要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416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17 维护乙方提供产品的软件版权,不得有任何解密或经营盗版等侵犯乙方所提供产品版权的行为。

418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遇到无可避免的竞争时,以乙方调整为准。

419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4110与乙方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 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 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 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鉴于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422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423乙方应及时将与甲方合作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424乙方向甲方不定期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425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26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427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42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合作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亿万数码合作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做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企业名称、商标、商号、软件产权、品牌、域名和网站

6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产权、品牌、域名和网站,不超越甲方授权的工作范围,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产权、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产权、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 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关于知识产权。甲方承认:在合作期间,乙方按本协议及后续合同规定提供给甲方的软件、教材、经营技术手册和其它文件文本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否则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64甲方单位及所属个人如有解密或经营盗版等侵犯乙方所提供产品版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追究解密或盗版单位和个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5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合作伙伴。

66因上述61、62、63和64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甲方成为乙方合作伙伴后,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72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若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5 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6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7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8甲方须把应付款划进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延期付款,每天乙方可处以甲方未交款1%的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暂停甲方使用其EIS软件系统,直至甲方付清应交款及滞纳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 。

甲 方: 乙 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数码工作室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乙方审核、批准授权,甲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_______元,成为乐呵呵数码网区域加盟经销商。

二、甲方以乐呵呵数码网的名义进行产品销售或推广,在加盟期内,经销商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在指定地区自由决定产品价格,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发当地市场。

三、甲方可派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培训,乙方不收任何培训费用。

四、甲方每月出货量需保证在____台以上(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或其它数码、电子产品、配件等价值_________以上。

五、甲方所销售产品的配送及进货渠道必须由乙方提供。

六、甲方必须使用乐呵呵数码网统一的品牌及标志。

七、乙方免费提供甲方当日货源批发报价(智能手机、平板电脑)。

八、由乙方负责甲方所销售产品的售后与保障。

九、本协议由甲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_____年,即加盟期为_____年。逾期重新签订协议。

十、违约责任

1.双方签订协议后,如甲方在收货后不能如期付款给乙方,造成乙方损失责任完全由甲方负责。

2.如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期内终止合作,保证金不予退还。

3.甲方擅自销售非乙方提供的产品(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子产品及配件),将无条件取消加盟资格,所售出产品乙方不承担任何售后与保障。 十一、纠纷处理

如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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