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沐足休闲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12:03:49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沐足休闲合作协议

甲方:襄阳航空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沐足休闲合作协议

乙方:风神沐足养生会所(老革命火锅城)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单位组织客户赴港澳旅游事宜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共同遵守:

一、 合作内容及条件:

1、甲方为乙方单位组织客户港澳旅游的接待单位,向乙方提供安全、适合的旅游线路产品,价格合理。(见港澳旅游线路安排附件)

2、乙方单位组织的旅游客户年龄应在30-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人员。

3、乙方组织港澳旅游客户需要自行准备港澳通行证,如无港澳通行证者,请提前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中心办理,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

4、乙方组织港澳出游的客户,请在出发前10-15个工作日报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人员以团队形势安排出游计划。

5、乙方组织赴港澳旅游客户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文明旅游。

二、 合作费用付款方式及其他:

1、乙方组织港澳游客户,甲方按照人头返给乙方100元/人,该费用在行程结束完毕,回程后10天内,甲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2、乙方组织客户年龄不得低于30周岁或高于55周岁,若出行客户人员中低于

30周岁或高于55周岁不能超过整团出行人员的20%,否则,费用需要另行核算。

3、乙方出行旅游客户港澳通行证费用自理。

三、 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沐足休闲合作协议 [篇2]

甲方:武汉一木美乐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合作技师):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一、合作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上门足疗按摩服务的信息,乙方为甲方客户提供上门足疗按摩服务(以下简称“足疗服务”)。为规范合作,乙方须按照甲方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足疗服务费用;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乙方预存的信息费中扣取相应的信息服务费用。

二、合作条件:

1. 甲方:具备专门的信息服务团队和稳定的硬件设施,拥有自身研发的运营管理系统,可以通过己方信息技术平台接受客户的足疗服务预约信息,并及时将信息提供给合作技师。

2. 乙方:有相关从业经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熟悉所在城市的道路信息。

3. 设施: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立专门账户预存足额信息费后,通过手机安装甲方服务客户端。

三、合作流程:

1. 由甲方接受客户预约信息,通过己方信息平台向乙方在内的合作技师推送服务消息;或由甲方告知客户直接与乙方联系。

2. 乙方接受足疗服务信息后,依据本协议及附件约定,独立完成足疗服务。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根据客户预约合理配置预约信息;乙方应当及时关注和接收甲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或通过手机向乙方推送的'消息(包括但不限于新的合作政策、收费标准、足疗信息等),乙方依据《e沐足合作技师服务流程》完成足疗服务,并有义务向客户推广甲方的服务和产品。

2.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并保证上述证件在合作期内合法、有效。

3. 乙方不得接触客户室内任何财物。如发生财物丢失情况请及时提出,乙方应及时汇报甲方并报警,且须配合警-察进行调查,因乙方拒不配合警-察调查而被客户认定与财物丢失有关而追究赔偿责任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乙方前述不配合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双方其他约定的,甲方根据造成影响的程度,有权单方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5. 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双方按照《e沐足服务意外处理流程》执行。

五、收益分配与结算

1. 甲方向乙方提供足疗服务信息,暂定按每次五元向乙方收取信息费。

2. 通过e沐足预约渠道直接预约乙方向客户提供足疗服务的,视为甲方向乙方提供了足疗服务信息,甲方有权对该笔服务收取信息费。

3. 随着市场的变化以及竞争情况的改变,甲方有权合理调整对服务的收费,例如:某段时间内开展一次活动,每单减十元,则技师每单服务结束后少收十元,技师应无条件配合。

六、乙方违约处理

1. 如乙方晚于接单日的次日15:00时报单,视为延迟报单,乙方须允许甲方从信息费扣除违约金30元。

2. 当服务中发生意外时,须按照《e沐足服务意外处理流程》执行乙方责任及赔付违约部分,乙方有义务配合处理相关事宜,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从信息费扣除需要乙方承担的相应费用。

3. 如发现乙方有利用各种方式逃避向甲方支付信息费(即逃单)行为,经甲方核实,有权从信息费扣除每单违约金100元。

4. 当确认乙方存在多收费、不按规定收费等违规行为,乙方允许甲方从信息费中扣除当次足疗费用的三倍金额返还客人作为赔偿;若因乙方的前述违规行为与客人发生言语争执并引发打架斗殴,给客人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5. 严禁技师涉黄,涉毒,一经举报或发现,查实后扣除全部预存款,解除合作关系,并报警处理。

6. 双方合作终止时,如存在乙方扰乱服务运营,乙方允许甲方直接从信息费扣除相应金额。

7. 乙方在足疗服务中须维护甲方声誉及品牌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形象(合作终止后仍适用),否则,乙方须承担由其损害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8. 如乙方违反本合作协议及附件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七、争议解决:

1. 由于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 协商无法解决时,甲乙双方应提交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合同期限与生效: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按照合同预存信息费后生效。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合作到期后,若乙方未向甲方申请办理个人账户资金结算,双方继续按照本合同进行合作。

2.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以下合作项目:

(1)提供足疗客户直接的电话呼叫。

(2)对合作技师进行服务记录。

(3)对合作技师进行星级评价。

(4)甲方享有对足疗服务的定价权。

3. 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同意,合作期间甲方在己方网站发布或者通过工作手机推送的与合作有关的公告、信息、政策等作为双方合同内容,除乙方在甲方发布(或推送)上述信息后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外,视为乙方同意并接受,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e沐足合作技师服务流程》

(2)《e沐足技师费用结算流程》

(3) 《e沐足服务意外处理流程》

(4)《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声明:

1、本协议及附件仅约定足疗合作内容,双方不构成劳动、劳务或雇佣关系。

2、本协议及附件中,甲方印章采用印刷方式,与实际加盖印章具有等同效力,对上述文本的形式、内容等,乙方认可且无异议。

甲 方:(印章) 代表人:

日期:

乙 方(合作技师):(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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