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轮胎店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10:00:40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轮胎店合作协议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公平、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轮胎及轮胎配件,达成如下协议:

轮胎店合作协议

一、轮胎品牌、规格型号及单价、数量、金额以订单形式确认作为合同附件。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价格为准,订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期内,如遇价格调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后,执行新的价格。

四、验收标准

按照协议第二款进行验收,如轮胎数量、外观质量时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在保质期内出现轮胎质量问题,甲方需免费予以更换。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3、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4、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货款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在每月5日前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数量。在双方对单后3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常熟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轮胎店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销售区域的确认

双方约定,甲方授权乙方在_丽水-区域内负责销售甲方专营的( )轮胎,如果乙方要向其他区域销售,须经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价格政策

按照四川运吉轮胎有限公司的市级经销商的销售政策来进行,如相关的价格政策等方面有调整,甲方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传真后2天内给予确认,否则视同乙方默认甲方所作出的调整。

第三条:甲方负责监督厂方发往乙方所经销的轮胎质量及时效;协助处理好厂方承诺的品质保证事宜;尽力协助乙方妥善处理好“三包服务”或理赔事务(四川运吉轮胎公司的相关政策甲方负责转给乙方)。 第四条:货款结算方式

甲方给乙方铺货( )批每批( )条或( )万元,乙方在发第2批的时候返还第1批的货款,以后可以根据经销商的每个月的销售数量来调整每批的数量。经销商自负盈亏,不能以任何借口拖欠货款,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回收乙方销售资格,并回收已铺货的货物。若恶意拖欠的将按月息1.5%收取利息。

第五条: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未尽事宜和发生争执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有争议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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