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酒店共同经营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19:14:56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酒店共同经营合作协议

甲方:

酒店共同经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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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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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法律,就有关品牌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品牌合作的涵义

一、天悦瑜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服务体系是甲方授权建设和管理的全国性服务网络,该服务体系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甲方的服务项目、商标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认可,其他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协议所指品牌合作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在河南省焦作市以天悦瑜伽(标准)店独家经营。

三、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

第二章 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勤勉、双赢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瑜伽服务体系的市场认同度,共同促进中国瑜伽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第三章 项目培训及商标使用

一、乙方签约后,应一次性-交纳加盟权益金人民币大写 元,获取天悦瑜伽品牌授权保护及 名免费培训名额。

二、乙方签约后, 年 月 日以前应交纳管理费人民币叁仟元整,用于乙方每年的瑜伽技术提升及终端管理,逾期未交则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收回授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二、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甲方拥有专有权。

1、当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乙方协助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经营场所的装饰、陈列等ci营运系统的规划有建议和指导权。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的项目、产品、商标及整套经营管理规范提供给乙方使用。

2、乙方开业时甲方应邀安排 名导师驻店,时间为 天,食宿、车票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长期提供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并及时、准备、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长期提供经营管理指导、咨询及技术支持。

5、乙方滞销的产品,在进货后三个月内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负责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营销办法。

7、后续培训:经甲方验证核实乙方在经营三个月内发生教练员流失,甲方为乙方另培训一名,培训期45天,培训期内提供住宿,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货全部款项后,7天内按照乙方定货单发货。

四、乙方权利

1、获得甲方指定的项目、商标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获得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3、获得甲方在服务营销及市场宣传的支持。

4、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技、新产品或其他项目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的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应积极采纳支持导师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具体实施。由于乙方原因,甲方人员未顺利继续开展工作,甲方有权撤回相关工作人员。

3、在经营中不得任意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得扰乱市场。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统一装修经营场所。

5、乙方须具有独立工商营业执照,保证正常经营。

6、乙方所属店铺开业后一个月内,提供所属店面照片一套给甲方存档备案。

第五章 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1、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甲乙双方是合作关系,双方在本协议期间始终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2、雇员的招聘、管理及归属

乙方自得招聘员工并与其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其员工不隶属于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在原授权区域内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授权区域外,须按甲方设定相应合作级别交纳相应费用,不论何种方式,都须与甲方另签品牌合作协议,并领取甲方颁发的授权书。

第六章 产品供应

1、产品购货价应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报价价格或在甲方接受订单之日有效的价目表上所列之价格。甲方可对价格进行调整。变动价格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与乙方另行书面约定,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3、乙方申请补货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订单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乙方无另行通知,订单自动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发出订单的同时,二十四小时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额货款,则不产生向乙方供货或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的责任。

6、甲方在收到货款后负责产品的合理配送并办理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产品,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7、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订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三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乙方完全接受该货物。

8、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及时检查货物到达的完好情况,如出现破损或损坏,可向交货人提出原价赔偿,并向甲方通报情况。

9、乙方应作为一名独立的协议当事人从甲方购买产品,运用自己的资金,进行产品销售。

10、乙方应依照甲方的服务承诺负责其已售出产品的维护、换货或退货。

11、如属于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维修或换货的责任。

第七章 协议期限

1、协议的期限为二年。即从 年 月至 年 月。

2、协议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约权

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十万元以上的违约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间接经营或商誉之全部损失,甲方还将视情况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1)把甲方提供的产品在授权区域以外的地点销售。

(2)将瑜伽商标、标识使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铺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诋毁其它合作商,发表有损天悦瑜伽声誉的议论实施损害天悦瑜伽整体形象的行为。

(4)未经甲方许可,注册本合同规定的天悦瑜伽的商标、标识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盗用天悦瑜伽标识或动作规范用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二者模仿盗用。

(二)乙方的解约权

1、甲方破产清算:

2、法规政令禁止甲方继续开展天悦瑜伽事业。

第九章 合同提前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违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 合同终止后乙方的责任

1、立即停止以天悦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联系或交易;

2、立即终止使用或展示天悦瑜伽的标识,并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该标识,否则,甲方可亲自或授权他人进行撤除或消除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因战争、社会骚乱、自然灾害、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不必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四章 协议的转让、修改、放弃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以转包合同的形式处分协议的全部或一部分。

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由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

第十五章 协议生效及其文本

本协议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酒店共同经营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双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洪美佳酒店,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1、合作事项和方式

甲乙双方就位于穆家峪华云建筑对面,占地面积2000平米的洪美佳酒店,联合经营合作

2、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二零一四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续签 。由甲,乙 双方在本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共同商议,如双方协商无异议,即遵照本协议继续签订履行。

3、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支出承担

1.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洪美佳酒店”联合经营的支出分配,以每自然月支出分配,按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结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出明细

1)采购所需食材

2)酒店员工工资

3)酒店设备

4)其他

注:支出金额大于________时,需要甲乙双方商谈;

支出凭证需要双方同时签字,才可作为________时结算有效单据;

每天营业所的收入需甲乙双方或双方指定人签字,双方各自登记月底结算核对。

2.盈余分配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洪美佳酒店”联合经营的利润分配,以每自然月营业收入的税后利润分配,按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结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债务承担

甲,乙双方合伙后,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一方应当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承担比例为各50%。

4、合作条款(双方分工)

5、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1)未经过对方同意,不得将合作股份转让给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对方不同意可以按退伙方式结算。

6、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双方共同决定;

2. 双方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双方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4. 有退伙的权利。

(2)甲乙双方的义务

1. 按照双方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禁止行为

(一)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双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甲乙双方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同意外,任何一方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任何一方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8、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9、终止和清算

(一) 甲乙双方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清算:

1. 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甲乙双方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甲乙双方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十、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二)一方未经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任意一方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作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密云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作经营门店,与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作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份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酒店共同经营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合作内容

乙方为甲方在乙方运营的旅游网提供免费宣传(甲方应提供宣传资料、图片)和客房预订服务。

甲方客房类型及房价(甲方也可自附《房价表》等相关说明,建议售价可不填)

客房类型甲方门市价甲方给乙方

协议底价建议乙方

网上售价是否含早餐是否含服务费

其它说明:

说明:1.甲方前台门市价或前台优惠价不得低于甲方向乙方建议的网上售价。

2.甲方房价发生变化,须及时将新的房价表传真给乙方。

合作说明

1.乙方得到客人订房信息即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方式通知甲方,2.甲方则根据当天入住率确认后传真回传乙方,3.甲方的确认传真号为:__________________,4.确认人为______________;乙方的确认传真号为0551-5318368,5.确认人为卢玉霞。

6.如果甲方客房出现满员,7.必须在收到乙方订房确认传真后30分钟内通知乙方。

8.甲方将保留乙方预订的房间至客人到达当天的18:00(客人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达可事先与甲方协商),9.逾期房间不10.予保留。

11.客人在离开甲方酒店时,12.其发生的所有费用必须在甲方前台付清。

13.甲方必须按乙方订房确认传真上的价格收取客人房价,14.乙方订房确认传真上的房价与甲方给乙方协议价之间的差额部分为乙方佣金。

15.乙方每月20日前向甲方传真当月网络预订结算清单,16.当双方的订房数有出入时,17.以甲方的收银记录为准。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所有通过乙方网络预订系统发生的营业额,18.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须支付到乙方指19.定的银行帐户。

甲方开户行: 帐号:

20.乙方保证不将甲方给乙方的协议价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

其它

22.本协议一式两份,23.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4.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具有同25.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壹年,27.期满双方可续签。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网址:网址: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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