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金融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18:42:40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金融合作协议

为促进本辖区信用社区创建,建立良好的部门合作关系,协议双方本着自愿、对等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金融合作协议

一、社区愿遵守并履行以下条款

(一)在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

(二)分级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在职职工信用档案,在社区建立下岗失业人员信用档案;

(三)协助金融机构小额零售贷款、下岗再就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向金融机构推荐担保、零售贷款申报发放,监督贷款的使用、收回;

(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政策宣传、服务咨询、创业培训、跟踪指导等活动。

二、金融机构愿遵守并履行以下条款

(一)负责对辖区内的居民、个体工商户进行评级授信,确定信用等级并核定授信额度;

(二)对辖区内的居民、个体工商户的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给予贷款支持;

(三)按照下岗再就业贷款的管理规定对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其再就业;

(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服务咨询、信息传导、跟踪指导和其他金融服务等活动。

三、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条款

(一)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通知并监督所属机构认真执行;

(二)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需要对协议有关条款修改、补充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区信用环境办公室存档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后是否续约由双方商定。

社区(公章): 金融机构(公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金融合作协议 [篇2]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实施法规有关规定,就项目投资合作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守实、互惠互利原则,现就甲方出具银行金融产品担保贷款作乙方项目投资合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履行。

第一条:合作投资款总额为余额在 天内到乙方帐户。若乙方根据项目进度需要追加资金,甲乙双方需另议,重新签订相关投资协议。

第二条:投资方式:甲方出金融产品担保贷款投资乙方项目,乙方以其项目资产及股权向甲方作担保。

第三条:合作期限为 年(以第一笔资金到乙方帐户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回报方式:固定股权权益回报,一次性贴息 %。从第 年初起,每年按投资总额 %回报。

第五条:乙方负责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建设期为个月,试运营期月,(自第壹笔 万元到乙方帐户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抵押物:项目( 项目)项目经营权、投资形成资产、股权(直到甲方收完全部固定回报为止解除抵押合同)。

第七条:操作程序:乙方将企业法律证照、 财务文件、项目、银行同意金融产品担保贷款资料交甲方审核认证;甲、乙双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甲方乙双方按接金融产品银行要求办理金融产品开接担保贷款;实施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第八条:乙方应提交法人项目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贷款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政府主管部门批文、批准证书、银行同意接金融产品担保贷款意见、企业标准国内、国际市场状况,设备自制设备购置表及合同。

第九条:甲方对乙方项目核证内容:验证乙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项目公司的人员编制及素质;项目公司经营运转状况;项目公司的办公设施;待建厂房的位置、厂区规划;项目公司产、供、销途径;银行同意接金融产品担保贷款.

第十条:资金使用的`规定:甲方对乙方的投资款项必须专款专用。甲方派员定期审核乙方对资金的使用状况,确保项目正常建设。

1、资金启动程序与时间:

A、甲方投资款第二笔到帐,达到项目建设启动基本金额(。

B、乙方自年月日前完善项目建设所有批文并开工建设和协作生产。

2、资金使用要求:

A、资金启动开始至项目公司建设完毕,正式投入生产前,甲方派员一名参与监督资金使用;

B、乙方项目建设和协作生产,分别向甲方报送月、季度工程进度及财务报表;

C、乙方项目正式投入生产前,一次使用款项资金在100万元以上,需经甲方派员参与并同意。

第十一条:甲方投资回报要求:、乙方需在 年 月 日起准备还款, 年 月 日前还清,以每年计股份分红 % 回报;甲方对乙方的投资款合同期满,届时还本。

第十二条:公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于 年 月 日前在 完成,月日前到乙方所在地权威公证机构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在与乙方签章协议后,甲方在 个银行工日开不出双方确认金融产品担保品属甲方违约金;甲方垫付金融产品开具费行承担,和赔付乙方为此业务发生实际费用.2、乙方违约:在与甲方签章协议后,甲方银行金融产品到达乙方担保贷款银行在个银行工作日银行不作确认、锁定、回复属乙方违约金;乙方应承担甲方开具金融产品及为此业务发生的费用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与仲裁:本协议限适用于中国境内法律,本协议和补充协议的执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均应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确无法调解时,双方在项目所在地市经济仲裁委员会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未尽事宜,经协商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注:此合同报贷款银行,金融产品由贷款银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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