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驾校培训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17:19:38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驾校培训合作协议

培训准驾车型:_______型 培训类型:

驾校培训合作协议

甲方(培训机构名称):_________ 乙方(学员姓名):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学员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学员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机动车驾驶培训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内容

乙方申报培训准驾车型及类型为:____________,甲方在乙方完成报名、缴费手续后,按照乙方申报的准驾车型提供驾驶员理论及实操培训服务。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办理报名手续及签订本合同前应向乙方出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及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如实向乙方说明本校的基本情况,并按照交通部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向乙方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教练员须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教员《准教证》,教练车须在交通部门注册登记。

3.甲方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每一培训阶段结束后书面告知乙方下阶段教学安排;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安排实操培训时每班不能同时预约超过核载人数使用同一辆教练车进行培训。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入学后,应配合甲方按照教学大纲完成培训计划,认真学习,服从教员指导,保证完成课目训练,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达到交通部门所规定的培训学时;

2.按照本合同附件的约定,按时向甲方交付培训费用及相关费用; 乙方如果考试不合格需参加补考,乙方按考试部门规定的金额的要求需另交与补考相关的费用,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的约定向乙方出具相关票据;

3.乙方报名申请培训时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在各科考试过程中,因乙方提交的证件或信息有失真实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因违反相应法律法规或因拒不服从教练员指导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应由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

1.如有一方未遵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要求的培训学时,另一方有权拒绝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上签字。

2.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参加培训或考试,超出驾驶技能证明有效期仍未取得驾驶证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费;如未超出驾驶技能证明有效期的`,可以由甲方安排乙方继续参加培训、考试。

五、特别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收取费用_____元,包括所有报名费、培训费及理论、场地驾驶、路面驾驶考试的报考费及相关费用。同时,针对以上发生的费用,甲方须向乙方开具发票或出具有效收费凭证。

2.除本条第一款外,甲方教练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钱物或要求乙方宴请及提供消费性娱乐活动。

3.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交通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对学员进行培训,为乙方提供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理论教材、培训教员、培训场所,安排乙方到公安部门规定的路段训练。除双方约定外,甲方提供的培训车辆应为符合公安考试部门规定并审验合格的教练车;甲方必须保证学时及教学质量,甲方不得降低对乙方的培训标准,如因甲方不按照《教学大纲》施教造成乙方不能通过公安部门考核,甲方应免费为乙方、提供对应科目的重新培训及补考,并承担有关合理费用;由于甲方教学不规范,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道路运输条例》执行。如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讼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取得驾驶证为止,合同最长有效期限以乙方驾驶技能证明的最后限期为准。

附件:

1.学时计划及时间安排:

理论培训:____________学时 路面培训:____________学时

场地培训:____________学时 其 他:____________学时

合计:____________学时(1小时/学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受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驾校培训合作协议 [篇2]

培训机构(甲方):

学员姓名(乙方): 学车类型:

为保证驾驶培训质量,明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学员的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权利、义务

(一)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规定的教学项目、学时进行培训、考核,保证乙方培训质量。

(二)提供的教练车应是公安、交通等部门审验合格的自有车辆,教练员应是具有相应教学资质的驾校职工,培训场所、路段应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核定。管理制度、培训教室、场地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安排挂靠教练员(或挂靠教练车)从事驾校教学。

(三)应实行学时制培训制度。入学时,为乙方采集相关信息、制作学员ic卡。在各科目培训时,指导乙方熟练应用计时设备,实现计时培训,保障乙方合法权益。

(四)应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个工作日内,依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有关规定,与学员协商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当具有连续性,保证各科目培训的有效衔接。在具体教学中,有责任督促学员在考试部门规定的有效期内及时完成培训和考试。

(五)科目2训练时,每班不能同时预约超过 人使用同一辆教练车;科目三训练时,每班不能同时预约超过 人使用同一辆教练车。

(六)尊重学员、文明教学、依法经营、廉政施教,应妥善保存乙方相关信息,不得私下倒卖学员,保障乙方安全。监督教练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钱物或要求乙方宴请及提供消费性娱乐活动。

(七)乙方考核成绩合格后,应及时为其向考试部门约考。具体工作中,应提前 个工作日,与乙方商定考试日期(具体日期以考试部门安排为准)。乙方提出转校或退学申请,无正当理由应在 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八)对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与其解除协议。

二、乙方权利、义务

(一)应按规定如实提供学车必须的证明材料,并承担法律责任。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教练员服务态度差、教学方式方法不当,可向甲方提出异议或要求更换教练员。

(三)应按教学计划或者预约的时间参加培训、考核,不得无故缺席。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培训导致教学质量不理想或学习周期延长,其责任自行承担。

(四)应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规定的教学项目、学时,通过驾培计时管理系统进行学时制培训,对甲方不按学时制培训的行为,有权向运管部门投诉举报。

(五)乙方在驾驶训练和考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操作,如因违反发生交通事故或损坏车辆机件,应承担损失。

三.双方共同责任

(一)应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在入学、教学、考核、考试过程中,积极做好沟通衔接工作,协商或调整教学计划。若发生争议、违约或一方需变更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解决。

(二)每次实际操作教学应使用IC卡记录实际学时,补考培训无IC卡的,应如实填写《驾驶培训教学日志(记录)》,由学员和教练员相互监督签字确认学时,不得弄虚作假。学习期间,乙方有权查看自己的《驾驶培训教学日志(记录)》。学员结业后,甲方应向学员出具《结业证书》。《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教学日志(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员IC卡由甲方保存四年以上。

四、培训费用相关约定

(一)甲方应按照烟台市物价局、交通局“烟价〔2015〕24号”文件规定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具体收费项目标准如下:

1.培训费 元,含全程驾驶理论、实际操作培训费用;

2.教材费 40 元,系指国家统一规定的培训教材;

3.代收考试费710 元,含驾驶员适应性检测费、每个科目初考及补考第一次的考试费

以上费用合计 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开具税务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二)已达到规定培训学时,学员要求延长培训或学员因考试不合格需继续培训的,延长的培训学时或继续培训的学时均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80%另外计收。科目二、科目三45分钟为一个学时,其中,操作36分钟、讲解观摩9分钟。

1.延长培训和补考培训收费。科目一(自学)不收费;科目二、科目三延时培训每学时最高收费52元;补考培训按实际学时与收费相符原则,补考复训 个课时收费 元,从弟 次不再收取复训费。

2.补考考试费。乙方首次考试(即第一次考试、第一次补考)不合格需再次参加补考的,应另行支付考试费,收费标准为:科目一60元/次;科目二120元/次;科目三180元/次。

3.补考培训责任。学员缴纳补考培训费用后,驾校安排培训并预约补考,补考培训的实际学时使用计时卡或由学员和教练员签名的《驾驶培训教学日志(记录)》确认,如驾校没有进行培训或培训学时不足即安排预约补考的,已收取的补考培训费或差额部分退还学员。

(三)乙方提出中途退(转)学,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扣除相关费用。已取得学籍但未进入培训项目的,扣除手续费 元;已进入培训项目的,另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计算扣除培训费。

(四)学员自愿接受VIP会员特殊服务的,甲乙双方约定具体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五)甲方自乙方取得学籍及每科目考试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仍未安排乙方下一阶段教学计划的,乙方有权要求退学,甲方退还全部培训费用。甲方已安排教学计划,因乙方原因未进行培训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双方重新协商教学计划。

(六)甲方经乙方同意约考,乙方因自身原因缺考致使考试名额空缺,补考费和复训费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五、补充条款

(一)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并制证完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费用后生效。乙方通过考试并取得驾驶执照后,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发生争议,可以请求行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驾校监督电话: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驾管投诉电话:4910816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驾校培训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为促进xx汽车行业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共同建立“汽车行业人员培训基地”,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是“汽车行业人员培训基地”所在地,负责提供培训所需的场所(室内、外,含饮食、住宿)。

2、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提供教学设施、设备、师资。

3、负责培训项目的收费、核算、教学、考核和人员的管理工作。

4、提供双方合作用的办公室。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培训所需的校舍改造、设备购置的资金投入。

2、发挥企业的优势,协调和培训相关单位的关系。

3、参与整个培训工作的策划、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4、本着为促进甲方的专业建设和教学需要,乙方可以把废旧无使用价值的汽车配件送于甲方用于教学。

三、其它:

1、为协调合作中的双方关系,甲乙双方派员共同成立“培训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整个培训工作的运作,双方均应充分尊重工作

小组意见,以确保互惠互利的合作。

2、双方的利益分成:在乙方所有的投入回收完毕的前提下,纯利润由甲乙双方各按50%分配。

3、本合同有效期五年,如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后,即可自愿解除本合同,并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补偿。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添附归甲方所有。

4、在合作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不允许甲乙双方的合作项目继续履行时,乙方应及时无条件退出,乙方投入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搬出,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乙方应给予充分谅解。

5、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合作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驾校培训合作协议】相关文章:

驾校培训合作协议书(精选6篇)06-08

驾校合作协议05-19

驾校合作协议范本05-19

驾校招生合作协议05-19

驾校与学校合作协议05-19

驾校与分校的合作协议05-19

驾校前期合作协议05-19

驾校跟学校合作协议05-19

驾校合作协议书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