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户外广告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14:32:10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户外广告合作协议

  甲方:欣跃书店

户外广告合作协议

  乙方:家园家教

  甲方在自己经营的欣跃书店外墙安装显示屏作为广告载体,乙方愿出部分广告费让甲方在显示屏上为其做广告宣传,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范围:显示屏所有权及使用权属于甲方,由甲方安装及维护,甲方在不影响自己经营及自我宣传的基础上,为乙方在显示屏打广告语。

  2.广告时间:由甲方机动掌握,限于甲方营业时间,甲方进货或休息休假时间由于电源关闭,广告屏随之关闭。

  3.甲方义务:甲方承诺不再为其他与乙方营业内容相同的家教组织在该显示屏上打广告,其他经营单位不在此限。

  4.乙方义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广告费300元。

  5.合同期限:从2012年     月     日到2012年     月     日 预交费用:   元。

  6.在合作过程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7.免责条款: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志以外的原因,该显示屏损坏、甲方房屋租期满或其他不能继续悬挂该显示屏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均免除合同责任。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_乙方经办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户外广告合作协议 [篇2]

  甲 方:岳池县三叶家私品牌联盟店(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制作户外广告使用乙方广告位,此广告位为:          村            组的房屋墙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使用乙方墙面租金/年,在安装户外广告时由甲方一次性付清,若第二年需继续使用墙面,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受优先权,但甲方需在到期前半个月告知乙方。

  二、期     年)。协议期内乙方不得更改合同期限,若有更改,乙方需退还甲方广告位年租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三、甲方在安装户外广告时,不得损坏乙方的墙面。

  五、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人为撕毁或者损坏广告画面,若有撕毁或者损坏需按制作价赔偿(自然因素除外),具体由甲方监督落实。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广告画面因非人为因素损坏,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维护。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电 话: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合作经营户外广告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

  一、 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将位于                                       之户外广告位(共计           平方米)作为合作条件与乙方共同开发三面翻广告位,并共同享有该广告位带来的收益;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并配合乙方做好该广告位的设计和制作工作;

  3、 甲方应做好该广告位的日常维护工作,费用计入公摊成本;

  4、 甲方应解决广告位的用电需求,费用计入公摊成本;

  5、 甲方在第一年享有该广告位40%的利润分成,第二年之后的合同期内享有该广告位50%的利润分成,利润计算方式为扣除广告发布的行政报批手续费、广告投放单位回报费、广告位的基本制作费及安装费后;

  6、 在合同期内甲方应遵守乙方制定的招商操作模式,不得将该广告位与乙方以外的第三方进行相关业务的合作;

  7、 甲方无条件享有该广告位单面         平方米的自身广告发布权,发布费用及制作安装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8、 甲方享有乙方在广告位招商过程中的知情权。

  二、 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筹资完成该三面翻广告位的初装费,具体费用根据制作和安装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

  2、 如在合同签订五年后,该广告位因自然报损需要进行二次投入或大规模维修的,乙方应筹资完成。

  3、 乙方应积极的利用该广告位开展广告招商业务,并承担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相应费用;

  4、 该广告位所产生的业务由乙方向广告投放单位出具正规发票,并承担相应的税金;

  5、 乙方在第一年享有该广告位60%的利润分成,第二年之后的合同期内享有该广告位50%的利润分成,利润计算方式为扣除广告发布的行政报批手续费、广告投放单位回报费、广告位的基本制作费及安装费后

  6、 乙方无条件享有该广告位单面         平方米的自身广告发布权,发布费用及制作安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与甲方的合作权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

  8、 乙方享有该广告位的使用定价权。

  三、 付款方式

  1、 乙方在收取广告投放单位的广告投放费用后,核算出相应的广告发布的行政报批手续费、广告投放单位回报费、广告位的基本制作费及安装费后,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协议所得部分;

  2、 如因广告投放单位原因造成的广告费未能及时支付或无法支付时,甲、乙双方按比例共同享有该笔费用的债权,直至该项费用得到落实后按协议进行分配。

  四、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扣除筹款期及制作安装期2个月);

  2、甲、乙双方为本合同内的平等主体,应积极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因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政府行为、自身责任以外的火灾、水灾等)造成的损失,双方均可免责:

  五、 争议解决

  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申诉。

  六、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之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户外广告合作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东莞市xx广告有限公司

  本着互惠互利的,共同发展的宗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利用甲方居民商铺楼顶经营商业广告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地

  乙方利用甲方位于长安镇:

  第二条:租赁期限

  楼顶讲租日期为广告牌完工日讲起 租凭期限为三年。合作到期后优先续签

  第三条:管理方式

  广告由乙方出资建造租用甲方场地,乙方拥有广告制作改造发布权。

  第四条:交租方式

  1(2012)报批手续,政府批下来,完工后即付第一年租金15000元。         2   年  交付下一年租金,按年缴费         3   以付现金方式支付

  第五条:甲方责任

  1 负责为乙方提供有关部门报批所有需要的相关文件资料和楼顶图纸。

  2 乙方报批完成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广告安装和使用等的配合工作。

  第六条:乙方责任

  1 向甲方交纳房租金2 乙方所发布的商业广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主要用于商业品牌的广告宣传。

  3 负责经营广告的报批,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等的'实施和费用。 4 确保经营广告的施工质量,因施工质量照成楼顶或者结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全部承担设计和方式施工质量引起的安全连责任。如因房屋自身结构问题而导致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约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租金和时间向甲方支付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每日百分之五的滞纳金。

  2 乙方承揽违反有关规定的商业广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约。 3 本合约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起前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每年合同的50%。

  第八条:约定事项

  1 乙方承担制作过程中及租期内广告安全连带责任

  2 本合同到期满以后,如甲方任出租楼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力 3 本合同期满后,有乙方投资的广告设施归乙方所有,但拆除时

  不得损坏甲方楼顶防水工程和结构并修补好。

  第九条:其他事项

  1 因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本合同因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 本合同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

  请有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 ,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

  效。乙方还需要购买一份广告意外保险。

  甲方

  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合作协议 [篇5]

  甲方:温州商贸城温馨物业公司

  乙方:罗山县卓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户外楼顶大型广告牌

  二、广告牌设置地点:罗山县城家俱乐超市楼顶(面向灵山大道)

  三、广告牌规格及合作方式

  1、规格          ,总面积          ﹐。

  2、合作方式:甲方提供场地,并负责当地部门、群众及场地正常施工的协调工作。乙方出资建造楼顶广告牌。

  四、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广告牌的所有权。前三年广告牌由乙方免费使用。

  2、自第四年开始起,乙方每年交付甲方管理费一万元整。

  3、广告牌的设计使用寿命15年以上,此间广告牌的维修及安全由乙方负责。

  4、15年以后乙方如检测广告牌安全性能不达标需及时拆除,拆除后双方本合用所约定的权力义务自行终止。如需再度合作,双方另行协商。

  5、甲方在广告牌使用期间(15年以上)自第四年起每年收取乙方一万元管理费,并确保15以内不得因甲方原因或甲方承租户、住户的原因,拆除广告牌。如在此期间因上述原因拆除广告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广告牌由乙方全权自行使用或对外发布(广告不发布家具类广告),在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收益场由乙方承担。

  五、备注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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